为了提高教育质量,如果教师任教班级的平均分低于同一年级的平均分5分以上的,就属于“教学事故”,教师要写出相应说明,提出改进措施,并在教研组层面进行自我剖析。如果连续两次考试,均低于同一年级5分,教师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学校对其作出行政处理。 作者 | 井光进,山东潍坊市教育局副局长、潍坊北辰中学党委书记 来源 | 名校长工作室 责编 | 琬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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