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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胭脂》:女人的安全感,永远只能自己给

 民国女子 2022-02-15

01

《胭脂》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出生于旧上海的貌美肤白大家闺秀葛芬,有个穷小子的初恋叶成秋,但因为两家的巨大悬殊,遭到母亲以死相逼的强烈反对后,葛芬无奈地与更加门当户对的男人杨之章走在了一起,之后与丈夫一起去了香港生活。而穷小子叶成秋也阴差阳错去了香港打拼。

若干年后,几个人的命运发生了转折。

葛芬的丈夫杨之章虽带大量黄金,但因为不善经营投资,钱财很快消失殆尽,并且又和一个广东女人有了婚外恋情,葛芬愤而离婚带着女儿杨之俊独自生活;而当年的穷小子叶成秋却意外遇到了伯乐,娶了老板的女儿,事业从此蒸蒸日上,成了一个富豪。

然后,离婚后的葛芬和叶成秋又成了关系融洽的朋友,享受着他的庇护和关爱。

葛芬的女儿杨之俊,17岁时与老师英念智恋爱生下私生女杨陶,之后辍学离开老师独自抚养女儿,做着一份设计师的普通工作,努力赚钱培养女儿读大学。时不时的,也受着叶成秋明里暗里的护佑。

这个故事就这样围绕着三代女性或者说是三个女人的生活展开了,当然,还有周围一堆或明或暗的男人们。

通篇是不疾不徐的笔调,用葛芬的女儿杨之俊的视角和口吻。

这样的情节线条乍看上去特别俗套——不就是一个“莫欺少年穷”的狗血爱情版本吗?

就看接下来怎么发展。

02

外婆葛芬51岁,爱美,上海名媛的派头还是足足的,用着女佣,玩着桥牌,喜欢穿漂亮衣服,养尊处优,依然保持风花雪月的内里;女儿杨之俊和她相反,长相俊丽却无暇修饰,是个半路出家的建筑设计师,30多岁仍然不放弃读夜校与参加考试,每天奋战在日常琐事中;外孙女陶陶是个青春洋溢的美人儿,且个性鲜明,敢闯敢做,清晰明白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对未来有着自己独特的追求和理想。

这三个女人,外婆当年的故事被当做轶事,女儿当年的故事被三缄其口,外孙女夹在两个人的故事中间,左冲右突,被外婆欣赏并骄纵,被妈妈敲打并担忧,其实她自己压根就没有任何枷锁与压力。

这其中的画面描写很有真实感,其中有些母女对话堪称经典。

比如:

“之俊,你少理陶陶的事,她比你小时候有分寸得多。”

我瞪大眼睛,“我怕她行差踏错。”

“得了,时势不一样了,现在无论发生什么事,都可以视为一种经历,你理她呢!你是她母亲,反正你得永远支持她。”

我问:“在我小时候,为什么你没有此刻这么明理?”

她理直气壮地说:“因为当时我是你的母亲。”

听着诙谐俏皮而不失哲理,尤其最后一句,真真是经典。

这个故事用杨之俊的口吻,于是,女性的天真与某些文艺性的不谙世俗,在文字的一些角落里欢腾跳跃。比如,母亲葛芬对自己丈夫的情愫很奇妙,杨之章缠绵病榻的时候,她还念叨着是那个穷小子抢走了与我门当户对的爱情,让人不明所以又不胜唏嘘;比如看见自己的父亲有病,之俊自白:“其实我与父亲没有沟通,我认为他性格上充满弱点,但不知恁地,有事发生,我自然会扑过去,看他吃苦,恍若身受。”让人动容;再比如陶陶的美光芒四射,之俊也难逃母爱之俗,就形容自己如果是男人,也迷这样的女子,简直不失可爱与萌味。

我个人比较喜欢这样的文字,不能说没有一点矫饰,但《胭脂》的故事,把人生的某些况味描绘得通透而清醒,但又绝不失诙谐与明朗,这里边的每个人都可爱又可厌,可憎恨又可理解,往往,你觉得他或她的某些做派已极致到不真实了,又能给你来个突如其来的反转,让你瞠目结舌。

这也许是不落俗套的一个法宝?

03

我看书和看剧一样,不喜欢“书透”,看一本书之前,坚决不看内容简介,一定要自己感受其中的每个情节。于是,这本书的故事让我对其中的人物几度反转。

看叶成秋的儿子叶世球对之俊一见倾心,极尽温柔,我初始感觉又落入了窠臼———无论什么样的男人,都会喜欢“美而不自知”的女主,简直俗得要命,最要命的是之俊也动心了,放低了心中自筑的篱笆墙,幻想着能和这个英俊不羁而才华超群的男人生活在一起,等他来向自己求婚。但后来,叶世球见到女主家的女儿,又开始心神荡漾,继而放弃了她,热烈追求和他更合拍的陶陶。

这儿有个细节,叶世球表明喜欢陶陶后叫她“之俊”,她有句看似俏皮的自嘲调侃,简直百爪抓心:“真难得,我以为他要开口叫我妈。”简直把不甘与无奈写活了。

看叶成秋对葛芬长达三十五年的一往情深,倍加护佑,我觉得这个男人要被塑造成绝世白月光了,连之俊都羡慕她的妈妈有这样一个永远的保护神,她形容叶成秋对葛芬的怜爱:“爱一个人就是这样,什么都包涵,什么都原谅,老觉对方可爱、长不大、稚气,什么都是可怜的,总是舍不得。”这不就是男人爱一个女人的标配语言吗?

但是,叶成秋的反转更是让我大跌眼镜。叶的妻子去世后,之俊替自己的母亲高兴,认为有情人终于可以成了眷属,但叶成秋并没有向母亲求婚,之俊开始替母亲焦虑,亲自去向叶成秋求证,这段心理活动被她如实描述:“这样厚颜来造访也并没有使我得到什么。来之前我也曾经详加考虑,只觉得没趣,来不来都没有分别,他那样的人,如果存心眷顾我们就不必等我们开口,我这般来探听消息也不过是想自己心死:尽了力了,没有后悔的余地。”

对叶成秋做足了种种猜想,却压根没想到他不选择葛芬的理由是因为喜欢上了之俊———这个反转是书中唯一让我不能接受的地方。更加不可思议的是,她的母亲对此完全理解,且替叶成秋辩护,说自己和他一直就是朋友而已。天哪,这些描述简直匪夷所思。

反正,我就不可理解了,叶成秋一直被之俊当父亲般敬重着,他真的能对一个自己看着长大的女孩子有这样的想法吗?这样的想法没有亵渎感吗?

但人家亦舒就是这样写了,且写得理直气壮,毫不磕巴。于是,我又开始调整心态,继续看故事。

04

书的最后,当然还是女主拒绝男人自带光芒独立优秀闪闪发光的写法。

哪怕母亲,也因为当了外孙女的“经纪人”,星外婆的魅力更加闪闪发光。

哪怕开始深陷叶世球情爱囹圄几乎没有自我生存能力的叶小姐,也容光焕发地开始了自己的新生。

一切都很有大女主的主角范儿,也能满足时下女权的种种臆想。反正,看到底,就让你觉得:这个世界的安全感终究是女人自己给自己的,走出情障,天地自宽。就像之俊在书里的感叹:“真是不能靠人,人总会令你失望,要靠自己。

所以我一直认为,亦舒讲故事的能力和文笔都是不错的,她书中的很多金句看似不经意,却果真字字珠玑,过目难忘。

这本书里,女人挑胭脂,其实挑的是自我选择的能力。就像最后之俊的自白:“我的归宿就是健康与才干,一个人终究可以信赖的,不过是他自己,能够为他扬眉吐气的也是他自己,我要什么归宿?我已找回我自己,我就是我的归宿。”

纵观亦舒的笔下,多是这般清醒的女人,绝少为爱情期期艾艾死去活来的怨女,女性要自强是她永远的标签,她写都市写欲望写奋斗写女色,且服饰家居配置一定是华美精致且随手拈来不落痕迹,也喜欢摊开写女人的种种小心思小算计,有时过于的渲染铺垫时常让你觉得不真实,但书中的通透与自嘲味儿又能恰到好处地平衡这种幻觉,把你秒拽回现实中,看似平平的故事,也总能被她讲得有声有色,五味俱全,玲珑透彻。

最后想说一句,亦舒被称为低配版张爱玲是有点道理的,她俩都生于上海而后去了香港,都擅长写女性,但她的人生经历比较顺达,与命运起落沉浮的张爱玲不同,虽然张的犀利洞见文字惊艳度都高于亦舒,但亦舒有个特长,就是文中女子的姿态都是立得足足的,从来不屑于低到尘埃里,情感故事干净利落少有缠绵纠结欲罢不能,更洒脱更爽利更有傲然度,所以她的小说能风靡火爆一点也不奇怪,确实能撑得起流行小说的一方台子。


作者:冰儿,一生爱好是天然,嗜红楼,喜宋词,余暇笺注《宋词三百首》,已然付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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