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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壮 | 正统观与宋以后的五代史编纂

 思明居士 2022-02-25

正统观与宋以后的五代史编纂

崔壮

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

【提要】五代十国时期,天下四分五裂、战乱频仍,依照何种正统观念撰述这一时期的历史成为史家争论的焦点。在宋至清长达900余年的时段内,大致有五种不同看法:其一,以五代相续为正统,代表史书有范质《五代通录》、王溥《五代会要》、薛居正监修《五代史》及欧阳修《五代史记》;其二,以梁为伪,五代史应作四代史,虽未有代表性史书问世,然有相关议论如李昉《历代年号》、张燧“朱温不宜入正统”论、宋实颖《黜朱梁纪年论》、华湛恩《〈五代春秋志疑〉自序》;其三,以五代为闰统或无统,代表作有王皞《唐余录》和朱熹《资治通鉴纲目》的五代部分;其四,以南唐承唐为正统,代表作为陆游《南唐书》、陈霆《唐余纪传》;其五,以南唐继后唐为正统,代表作为吴非《三唐传国编年》、陈鳣《续唐书》与华长卿《唐宋阳秋》。五种撰史理念,各有依据,传授、疆域、姓氏、道义等诸种因素相杂其间,既展现了传统史学精神的延续不绝和古代学者对于正义矢志不渝的追求,也凸显出正统观之多样化在推动史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正统观;五代;南唐;史书编纂

依据某种正统观念来编撰史书,是中国传统史学的一个特征。在传统史家看来,历史是一种珍籍,非但记录事实,亦可昭示正义;非但可以追忆过往,亦可以鉴戒将来。故而,在史学领域,对于正统的讨论,总是不绝于耳。尤其是对于那些分裂的时代,诸如三国、南北朝、五代十国及两宋辽金时期,在以谁为“正统”的问题上往往会产生分歧。这些分歧在短时期内,可能会因为某些因素被掩盖起来,表面上达成一种共识。但随时间推移,被掩盖的异见常会获得重新解释的机会,从而为史书的改修、重修提供理论设想。五代十国时期的历史,便存在着正统观念的多端变化,在宋至清900余年间屡屡成为学者撰述的对象,如纪传体史书新旧《五代史》、王皞《唐余录》、陆游《南唐书》、陈霆《唐余纪传》、陈鳣《续唐书》等,编年体史书朱熹《资治通鉴纲目》五代部分、吴非《三唐传国编年》、华长卿《唐宋阳秋》等,充分展现出五代史编纂的丰富可能性。本文针对这一现象略作梳理与讨论,不当之处还请方家指正。

一、五代相续为正统

唐朝后期,逐渐形成藩镇割据、尾大不掉的局面。唐王室虽然名义上仍为天下共主,却难免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命运。至朱温篡位,这个名义上的君主也不复存在。戴在各藩镇头上的道德紧箍一旦被拆除,那些心怀叵测、意图大位者便跳将出来,逞其私欲而扰乱天下,直至北宋重新完成统一,这六七十年被后人称作末世、季世、乱世。欧阳修说:“五代,干戈贼乱之世也,礼乐崩坏,三纲五常之道绝,而先王之制度文章扫地而尽于是矣!”可以说,这一时期的历史几乎完全背离了儒家的道德和政治理想。那么,如何叙述和解释这段历史,将正统赋予何人,便成为传统史家关注的重点问题。通览古人著述,以五代相续为正统观念出发撰述的史书数量最众、影响最大。

将“五代”作为一个历史时期的称谓,本身就暗含着一种对于王朝更替正统的解释。五代,包括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个大致前后相继的中原王朝,除后唐定都洛阳外,其余皆以汴梁为都城。日后基本完成统一的北宋政权,就是在取代后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出于此种地理与政治上的因缘,宋人在北宋初年修撰前代史时,便首先选择以五代为正统,将五代相续作为唐宋间历史演进的主线。

以“五代”之名撰述唐宋间的历史,大概肇起于《五代通录》与《五代会要》。二书于宋太祖建隆年间,分别由当时在宋廷身居高位的范质和王溥根据五代编修的实录撰成。《郡斋读书志》云:“五代《实录》共三百六十卷,质删其烦文,摭其要言,以成是书。自乾化壬申至梁亡十二年间,简牍散亡,亦采当时制勅、碑碣以补其阙。”该书大致亡佚于宋元之际,《通鉴考异》曾有大量引述。《五代通录》属编年体史书,记事范围上起后梁开平元年(907年)下迄后周显徳六年(959年),凡65卷。《五代会要》共30卷,亦取材于前代遗存的实录,却与范书不同,为典制体史书,除削烦摭要之外,尚需“条分件系,类辑成编”。该书今存,为治五代史者不可不备之书。

此后,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年),下诏编撰《五代史》,由宰相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李穆、李昉等同修,以官修前代正史的方式传递出官方对于正统的态度。该书主要取材于五代各朝实录和范质的《五代通录》,叙事详核,历19个月修成,共计150卷。从篇目设置和编次方法上看,《五代史》一方面仿效陈寿《三国志》,将五代各自为书;另一方面,五代各有纪、传,而其他诸国则抑归“世袭列传”与“僭伪列传”。一扬一抑,两相结合,将五代为正统的理念表现得淋漓尽致,更为当时撰唐宋间史书者树立了典范。

以此三书为开端,北宋前期涌现出一批以“五代”为名的史书。有拾遗补缺之作,如王禹偁《五代史阙文》、陶岳《五代史补》。有另修编年史者,如尹洙《五代春秋》,记载五代十国史事,效仿孔子笔法,《四库全书总目》称此书:“笔削颇为不苟,多得谨严之遗意,知其《春秋》之学深矣。”又如《唐至五代纪年记》,《崇文总目》《通志·艺文略》均有著录,今已佚。有不满于官修《五代史》而重修纪传体史书者,如欧阳修《五代史记》,效仿《史记》,一改旧史分述各代纪传之体例,合述五代本纪12卷为全书的纲领,改旧史“世袭”“僭伪”列传为“世家”,以另一种叙述方式昭示其对正统的安排。这样,在北宋前期,从《五代通录》《五代会要》到《五代史记》,五代相续为正统的理念与叙史方式不断以史书编纂的形式被确定下来,深刻影响着后世对于唐宋间历史的叙述与解释。

二、伪梁与四代史

欧阳修在《新五代史·梁本纪》卷末论道:

天下之恶梁久矣!自后唐以来,皆以为伪也。至予论次五代,独不伪梁,而议者或讥予大失《春秋》之旨……予应之曰:“是《春秋》之志尔……圣人之于《春秋》,用意深,故能劝戒切,为言信,然后善恶明。夫欲著其罪于后世,在乎不没其实。其实尝为君矣,书其为君。其实篡也,书其篡。各传其实,而使后世信之……使为君者不得掩其恶,然后人知恶名不可逃,则为恶者庶乎其息矣……《春秋》于大恶之君不诛绝之者,不害其褒善贬恶之旨也,惟不没其实以著其罪,而信乎后世,与其为君而不得掩其恶,以息人之为恶。能知《春秋》之此意,然后知予不伪梁之旨也。”

欧阳修的这段议论,一方面从继承《春秋》之意的角度,赋予五代为正统这种源自官方的理念以儒家的道义与学理支撑,为其“独不伪梁”的做法进行辩护;另一方面,他的辩护从侧面反映出时人对朱梁的普遍看法,即所谓“天下之恶梁久矣”与“自后唐以来,皆以为伪也”。伪梁之事,自梁代唐称制之时就存在,如晋、岐、淮南等地均延用唐天祐年号,又如后唐灭梁后对梁的“伪化”。可以说,这些“伪梁”的举措,虽不乏忠君之意,但更多是出于争夺权位的考虑。但“恶梁”的情绪、“伪梁”的意愿并未局限于此,而是持续渲染开来,原因有二:一是朱温篡位弑君,本身就违悖道义;二是梁灭唐,终结了李唐这样一个曾为盛世、安定繁荣、在儒家政治理想中占据重要位置的王朝,从而彻底打破统一局面,使天下陷于分裂。

这种情绪和意愿反映在史学上,即要求撰史者将朱梁一代排除在正统之外。欧阳修《正统论序》云:“太宗皇帝时……命李昉等编次前世年号为一篇,藏之秘府,而昉等以梁为伪。”年号的编次,最能反映对正统问题的看法。李昉在太祖朝时曾参与修撰《五代史》,以五代为正,而至主编《历代年号》时则改成“以梁为伪”,反映了宋廷对于不同意见的包容与接纳。实际上,不论是五代正统论、伪梁论,还是随后将要述及的五代闰统论、唐宋相继论等,对于赵宋政权的合法性与正统地位均无削弱,反而更有加强的意味,这或许才是其选择包容的真正原因。

“伪梁”的论说在宋以后继续发酵,欧阳修的自我辩护一度成为众人针对和驳难的焦点。明代学者张燧道:

欧阳子作《五代史》,自谓不失《春秋》之意。余独谓帝朱温非是。夫三代以来,世有篡者,然皆不成为国,亦不成为君。是故穷之篡也,羿、浞相继三十年,而少康灭之。莽帝十八年,而世祖灭之。玄帝一年,而刘裕灭之。其灭也,无论修短,俱以伏诛书。温父子相继十六年,即为庄宗所灭,特与羿、浞、莽、玄相上下……然则继唐统者,断断乎在于庄宗,应于唐之后书“后唐”以别其族类,而并晋、汉、周称为“四代史”,而以温事附之前唐之末,后唐之初,若莽在两汉之际,玄在晋、宋之间,庶几统绪分明,其关于大义,不更多哉?

是将朱梁一代比作王莽之新与桓玄之楚,只可附于“前唐之末、后唐之初”,而不能独立为一代之史。

此后,清初学者宋实颖著《黜朱梁纪年论》,云:“予读《五代史》,至《梁太祖本纪》,未尝不废书而叹也,曰:'欧阳公良史也,为是纪真失《春秋》之志矣。’”亦可谓与欧阳修针锋相对。接着,他更取《春秋》书法进一步论证“伪梁”的观点。一云:“《春秋》之于阳虎,书曰'盗窃宝玉大弓’,则《五代史》于朱全忠,亦当正其名曰盗。”此为书义理之实。又将朱温比作王莽、安禄山,认为史家述史“王莽不得为新,安禄山不得为燕”,则朱温亦不得为梁。一云:“黜朱梁之纪年,而以晋、岐、淮南之称天祐者……系于唐后,犹夏之少康、周之共和,亦《春秋》书'公在乾侯’之义也。”此为尊崇公室。《论》之后附《纪年图》,将梁灭唐后之纪年改为“晋、岐、淮南称天祐某年”,直至庄宗复唐,初步建立起四代编年史之时间主线。另一位清代学者华湛恩著有《五代春秋志疑》,对尹师鲁尊崇后唐的做法赞赏不已,在《自序》中直接照搬张燧观点称:“若令作后唐、晋、汉、周为《四代史》,而以温事附前唐之末,后唐之初,如莽在两汉之际,玄在晋楚(笔者按,'楚’当作'宋’)之间,其关于大义更多也。”四代史的设想是对五代史纂修方案的修正,而实际上二者的正统观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改变,不同之处只在如何看待和处理朱梁一代的正伪问题。“四代史”大概仅停留在设想阶段,今未见成书。

然则四代之中,汉、晋、周的建号方式与梁有多少不同,后唐自诩承续李唐正统,其实际地位与其他四代又有多少区别,由此遂产生了五代为闰统与无统的观念,以及据此观念而撰述的史书。

三、五代为闰统与无统

正统之论,名目繁多。正统之外,又有闰统、霸统、变统、无统、帝统、王统等。闰统,大致居于正统与僭伪之间。宋庠著《纪年通谱》,《直斋书录解题》称其“自汉文后元有年号之后,以甲子贯之,曰正,曰闰,曰伪,曰贼,曰蛮夷”。成书于北宋真宗朝的类书《册府元龟》前三部依次为“帝王部”“闰位部”与“僭伪部”,其《闰位部·总序》云:“化合神者称皇,德合天者称帝,德合仁义者称王,斯并穹昊有命,历数在躬,大庇生民,奄宅区宇者也。其或真人未应,中夏多难,本非灵心之所眷,暂为人望之攸属,或绍承于大统,或专据于一方,虽复置宗,改正朔,建官以治,向明以朝,然与受河洛之符、应龙马之纪者殊矣。故载籍譬之闰余,明其非正焉。”所谓“闰余”,原为历学概念,《史记集解》引《汉书音义》曰:“以岁之余为闰,故曰闰余。”则“闰统”,可视作对“正统”的一种补充与过渡,在“正统”阙失,即所谓“真人未应,中夏多难”时暂时充当承续大统的角色,即所言“暂为人望之攸属”。

那么,闰统和正统到底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解释者的评判标准。如汉代以来多有以秦为闰者,欧阳修则辩之曰:“谓秦为闰者谁乎?是不原本末之论也,此汉儒之私说也。”不过大体来说,将某一朝代归于“闰统”,其身上往往有一些不利因素,如未能统一、夷狄异族、篡权夺位、暴虐短祚等。因此,秦之外,又有曹魏、蜀汉、东晋、元魏、隋及五代,常被拿来进行讨论。前述以梁为伪,又有单独以梁为闰者,如《册府元龟》即以其“非五行更代之序,乃当紫色余分之目”。此外,更有以五代为闰并撰述成书者,如王皞的《唐余录》。

王皞,字子融,青州益都人,北宋中期名相王曾之弟。因赵元昊反,请以字为名,改字熙仲。王皞所撰《唐余录》,今已亡佚,不过典籍中多有记载,据之可略见其概况。《郡斋读书志》著录该书为60卷,谓:

皞删五代旧史繁杂之文,采诸家之说,仿裴松之体附注之。以本朝当承汉、唐之盛,五代则闰也,故名之曰《唐余录》。宝元二年上之。温公修《通鉴》间亦采之。

《直斋书录解题》则著录为《唐余录史》30卷:

直集贤院益都王皞子融撰,宝元二年上。是时惟有薛居正五代旧史,欧阳修书未出。此书有纪,有志,有传,又博采诸家小说,仿裴松之《三国志注》附其下方,盖五代别史也。其书列韩通于忠义传,且表出本朝褒赠之典,新、旧史皆不及此。馆阁书目以入杂传类,非是。

又《玉海》引《中兴书目》称《唐余录》“六十卷,王皞删五代旧史,旁采诸家小说,仿裴松之《国志》附见于注”。此外,《通志·艺文略》《宋史·艺文志》《文献通考·经籍考》等均记为《唐余录》60卷,无“史”字,显然陈氏《解题》所载有误。

关于《唐余录》一书,有四点值得注意。其一,书名用“唐余”二字颇为有味,将唐宋间数十年史事归为唐之余事,正道出五代十国时期的战乱是唐代失政的后果,既反映了“以本朝当承汉、唐之盛,五代则闰也”的正统观念,又显示出作者把握和理解历史的卓越识见。其二,《唐余录》有纪、志、传,为纪传体史书,《直斋书录解题》称其为“五代别史”,入别史类,可谓确当。而《中兴书目》入杂传类,《通志·艺文略》入编年类,《宋史·艺文志》入别史类,又于传记类中重出,都是对此书性质认识不明造成的。其三,在取材与编纂方面,《唐余录》正文主要为删减薛居正监修的《五代史》而成。此外,相较于太祖朝修史之时,宋代中期又有许多史料涌现出来,王皞遂仿照裴注《三国志》的方法,将相关内容附于正文下方。《郡斋读书志》称“温公修《通鉴》间亦采之”,按之《通鉴考异》,果多有称述。由此可见,《唐余录》虽全书仅60卷,非但较旧史大为简略,比欧阳修新史也有过之,却依然有其价值。其四,关于为韩通立传的问题。韩通为后周之忠臣,死于赵匡胤篡周之际,五代旧史与新史都未曾为其立传。而《唐余录》则“列韩通于忠义传,且表出本朝褒赠之典”,深受后世学者的好评。《齐东野语》“韩通立传”条记有焦千之与刘攽的一次对话:

旧传焦千之学于欧阳公,一日,造刘贡父,刘问:“《五代史》成邪?”焦对:“将脱藁。”刘问:“为韩瞠眼立传乎?”焦默然。刘笑曰:“如此,亦是第二等文字耳。”

是以《唐余录》当为第一等文字。王士祯也因此称王皞“有见”。《唐余录》虽以五代为闰,除更改“五代史”旧名外,从其删削旧史的做法来看,恐怕很难改变以五代为主线的叙事旧法。

除以五代为闰统外,又有五代无统之说。《朱子语类》载朱熹言:

天下为一,诸侯朝觐,狱讼皆归,便是得正统……又有无统时,如三国、南北、五代,皆天下分裂,不能相君臣,皆不得正统。某尝作《通鉴纲目》,有“无统”之说。此书今未及修,后之君子必有取焉。温公只要编年号相续,此等处,须把一个书“帝”、书“崩”,而余书“主”、书“殂”。既不是他臣子,又不是他史官,只如旁人立看一般,何故作此尊奉之态?此等处,合只书甲子,而附注年号于其下,如魏黄初几年,蜀章武几年,吴青龙几年之类,方为是。

按朱熹之意,天下统一是得正统的必要条件,“天下分裂,不能相君臣”则不能得正统,所举例有三国、南北朝与五代。但朱熹又说:“三国当以蜀汉为正,而温公乃云,某年某月'诸葛亮入寇’,是冠履倒置,何以示训?”是其有自相矛盾之处。考之《通鉴纲目》,三国时以蜀汉为正统,而五代时则依照无统观念进行撰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纪年只书干支,小字附注各国年号于其下,不似有正统时于皇帝首个年号元年处大字题“某某皇帝某某元年”;二是叙事之书法,基本做到“如旁人立看一般”没有偏倚,如凡建号称帝者均称“某主”。不过,《纲目》附注年号时依然有所偏重,五代年号每年都有附注(注梁年号前又加晋、岐称唐天祐某年),其余诸国则只注改元之年。这是其五代无统观未能真正贯彻的表现,故常为人误解。如清代学者黄清宪亦持五代无统之见,却云:“欧阳氏《五代史》、司马氏《通鉴》、朱子《纲目》,并以五代为正统者,以五代为本朝得统之由,不得不以正统归之。其实,五代之君安得列于正统哉?……盖五代之时,无道极至,实与夏太康、汉新莽、南北朝之世同其荒乱、同一无统之天下也。”是将朱熹《纲目》也视作以五代为正统之史书。

四、南唐承唐为正统

五代之外,又有以十国之南唐承唐为正统者,这是对五代正统论的极大突破。当然,能够以偏居江淮之小国而受人青睐并被奉为正统,南唐自有其独特优势。第一,南唐去徐氏而恢复李姓,自称唐宪宗第八子建王恪之后,改国号为唐,使其拥有了延续唐祚的身份。第二,处战乱纷仍之世,其文物昌盛、贤才荟聚,非他国能比。元代史家赵世延称赞道:“虽为国偏小,观其文物,当时诸国莫与之并。其贤才硕辅,固不逮蜀汉武侯,而张廷翰、刘仁赡、潘佑、韩熙载、孙忌、徐锴之徒,文武才业,忠节声华,炳耀一时,有不可掩。”第三,从与周边民族政权的交往来看,南唐常能维持华夏民族之尊严与地位于不坠,正所谓:“唐末契丹雄盛,虎视中原,晋、汉之君,以臣子事之惟谨,顾乃独拳拳于江淮小国,聘使不绝,尝献橐驼并羊马千计,高丽亦岁贡方物,意者久服唐之恩信,尊唐余风,以唐为犹未亡也邪?”第四,从历史经验与先例来看,南唐承唐颇类似于蜀汉之继汉,东晋之继晋。尤其至宋室南迁,不再占据中原,对于南宋人而言,以南唐为正更有利于维护本朝政权的正统地位。

基于以上几点原因,出现了几部记述南唐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其中,北宋胡恢、马令编著的两种《南唐书》,仍尊奉北朝正朔。二人以金陵人而著南唐史,主要出于乡邦意识,非为南唐争正统,并为避免他人误解,特意将烈祖以下不名“纪”而谓之“书”与“载记”。至南宋,陆游新修《南唐书》则大不相同,作《烈祖》《元宗》《后主本纪》三卷,虽未明言欲尊南唐为正统,此中深意却常为后人道出。如周在浚《南唐书笺注凡例》第一条云:“陆书发凡起例,简略详略可观,足继迁固。三主名纪,俨然以正统归之,其识较马令超越,可与欧阳公《五代史》相匹,非诸伪史可比也。”《四库全书总目》中《南唐书》提要云:“游乃于烈祖、元宗、后主皆称本纪……得非以南渡偏安,事势相近,有所左袒于其间乎?”黄清宪《读合刻南唐书》亦云:“马书尊汴梁为正统,陆书于李氏三主特作本纪,盖予南唐为正统也。”陆氏著书之心意与旨趣,虽难以考知,不过这部《南唐书》确实引起后人关于五代正统与南唐地位诸多新的遐想与认知。

明确寻求以南唐续唐的史书是明代学者陈霆的《唐余纪传》。《唐余纪传》18卷,凡国纪3卷,列传15卷,列传中自14卷以下别属名目(计家人传1卷,忠节传1卷,义行、隐逸合1卷,藩附、列女、方技、伶人合1卷,别传、志略与附录合1卷)。按以“唐余”命名者,先有王皞《唐余录》,后为陈霆的《唐余纪传》,二者实甚不相侔。盖王氏以五代十国为唐之余,而陈书以南唐一国为唐之余。陈氏自序云:“唐余者,李唐三百年世祚之余也。汉四百年而亡,昭烈立于益州,为汉之余。梁五十年而亡,萧詧国于江陵,为梁之余。”是以南唐比于蜀汉、西梁。朱熹曾言:“始得正统而后不得者,为正统之余。”“蜀汉是正统之余。”此处之“唐余”应该就是李唐正统之余的意思。既为正统之余,便是已失了正统。如此来说,陈霆并未将南唐树立为五代时期的正统。故其序又云:

欧阳氏作《五代史》,全以正统归之偏闰之国,故其于南唐例之僭伪……朱梁以盗贼,后唐、晋、汉以夷狄,郭周以卒伍崛起,类同篡弑相踵,固非神明之后与有极世之功也。彼为正统,全其帝王之尊,此以偏据,鄙为僭伪之国,其与寇蜀而帝魏者,不等为驳见哉?《南唐书》……于三主之事,概称本纪……虽特烛欧史之偏,然未协《纲目》无统平书之例……故虽妄改世家之称,亦复少避帝纪之目,三主始末定为国纪……名其编曰《唐余纪传》。

陈氏驳斥欧阳修的五代正统观,并为南唐正名,其意或许只是要将南唐的地位拉至与五代同一水平。所以,他又打着朱熹“无统平书”的旗号,在本纪与世家之间取其折中,命名为“国纪”。然则,又何必名其曰“唐余”?可见其态度与做法的极端暧昧,故《四库全书总目》称《唐余纪传》“大旨以南唐承唐之正统”,“既以南唐继唐,自应正其为帝,而昇曰先主,璟曰中主,煜曰后主,复仿陈寿《蜀志》之例,尤进退无据”。至于《唐余纪传》的内容和体例,也颇蒙后人之讥。彭元瑞说:“《唐余纪传》全袭陆氏《南唐书》,至有通篇不过增删数字者,倒置前后,改窜名字,涂人耳目,以博著述之名。”《四库全书总目》称:“其体例多学步《新五代史》……有效颦之失。”可见,陈氏此书确非佳作。

总之,从陆游《南唐书》到陈霆《唐余纪传》,在“续唐”观念的塑造与实践方面的确实现了突破。不过可惜的是,二书均为南唐一国之史,而非以南唐为主兼述他国的天下史,这为后代史家继续寻求从“续唐”的视角重撰五代全史留下了空间。

五、南唐继后唐为正统

讨论正统问题,“夷夏之辨”常常是一个关键因素,如前述陈霆所云“后唐、晋、汉以夷狄”便不能为正统。事实上,“夷夏之辨”的重要性在正统论中日益淡化,在所谓“夷族”入主中原甚至统一天下的时代尤其如此。元代学者戚光著有《唐年世总释》,即突破了这一界限,以后唐续唐,以南唐续后唐。此书纪年时,在梁篡唐后仍称天祐年号;至后唐庄宗复唐,改书后唐年号;石敬瑭立,后唐灭,则书南唐年号,其言“古今之乱,唐未绝天,故清泰方绝,升元已建”;至南唐中兴元年(958年),又改交泰元年,因唐主去帝号、奉周室,故书后周年号;周亡后,又书宋年号,至宋开宝八年(975年),唐亡,称“自高祖至是凡三百五十九年”。可以说,这种年世的编次方式堪称完备,足与五代的前后递续相并提。晋、岐、淮南在唐亡后继续使用唐天祐年号,以及后唐、南唐的恰巧相继,为撰史者的建构提供了可能。

至清代,在经过了陈霆所撰《唐余纪传》否定后唐的身份之后,戚光的设想在三部史书中得到了实践。

第一部是清初学者吴非的《三唐传国编年》。光绪《贵池县志》称其“著述甚富,而《廿一史异同考》《三唐编年》自谓得史家之秘”。吴非又有《读史纲序》云:“非亦尝读二十一史矣,每史跋题论其大意,以请质于精史学诸公,而又订《楚汉帝月表》以正龙门,于萧梁立《三梁系谱》、于五代立《三唐编年》,聊以寄意。”可见吴氏对《三唐传国编年》一书自视甚高。所谓“三唐”,陈弘绪序称:“所系天祐之十九年,则正统之唐也;起同光迄清泰,谱之曰后唐;起升元迄开宝,谱之曰南唐。”书凡五卷,卷一为《三唐传国图》与《三唐传国年谱》,依照戚光《年世总释》谱三唐年世为正,并附注诸国年号;卷二至卷五为编年纪事,始梁篡唐,迄宋灭南唐,第一次将“续唐”的理念以史著的形式表达出来。

第二部是陈鳣的《续唐书》。《藏园订补郘亭知见传本书目》云:“《续唐书》七十卷,国朝陈鳣撰。其书以南唐为正统,盖本之陈霆《唐余纪传》而为之者。又用萧常、郝经等《续后汉书》之例。”此实为一大误解。《唐余纪传》只以南唐续唐,仅述南唐一国史事,而《续唐书》则以南唐续后唐,兼述唐宋间华夏全史。

陈氏全书共70卷,依次为本纪、表、志、世家、列传五体。其中本纪7卷,叙述后唐与南唐7位皇帝的事迹,以展示天下正统的所在。表4卷,分别为《纪元表》《宗室表》《诸国表》《大臣表》,试图为纷繁杂乱的年代提挈纲领。然而,《纪元表》但表各国之纪年,《宗室表》《诸国表》但谱各国之宗室世系,皆无大事之记。如此舍难趋易,实不足以昭示“并时异世”的情势,更不足以凸显代易事变之关节,可谓但有表名、但标表例,而未能真正发挥表之功用。志10卷,以后唐、南唐典章制度为主要内容,分《礼仪志》《音乐志》《天文志》《五行志》《地理志》《选举志》《职官志》《经籍志》《食货志》《刑法志》诸门类。较之《旧五代史》,陈鳣增立《经籍志》,且一改《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等著录“一代收藏之书,而非一代著作之书”的做法,仅录入五代十国人的著述,多方搜索,极为用力,为一部乱世成色十足的“相斫书”注入些许文化内涵,昭示着文化的传承与延续。世家13卷,乃效法欧阳修《新五代史》而设,记录岐、吴、梁、前蜀、后蜀、南汉、楚、吴越、闽、南平、晋、后汉、周13国君主的事迹,其中北汉接续后汉共为1卷。列传36卷,包括《后妃传》《宗室传》4卷,记载后唐与南唐宗室;《诸臣传》21卷,记载后唐与南唐诸臣;《诸国臣传》仅9卷,记载其余13国的臣子;《外国传》2卷,简要叙述契丹、高丽、党项等周边民族政权的历史。可以说,陈鳣全书始终围绕后唐、南唐命篇编次,大体做到详所当详、略所当略,以史书编撰的方式切实践行了重塑正统、延续唐祚的理念。《清史稿·吴任臣传》将陈氏《续唐书》、周春《西夏书》、谢启坤《西魏书》相提并论,称“义例皆精审,非徒矜书法、类史抄也”,应非虚誉。

此外,需要稍加说明的是,陈鳣的《续唐书》绝不是简单地将新旧《五代史》《南唐书》等几部史书的篇章重新组合,而是在博考群书并借鉴前人考订成果的基础上,审慎择取叙事底本,参照他本,一面删去不实与枝蔓,一面补足史事的必要细节,点窜疏通,而后成文,是以后代治史学者常谓其“考订精审”。陈鳣还于每卷之末缀有简短评论,探讨国家存亡之道,着意表彰季世中的善政、令主,赞赏忠义和气节,称誉偏霸之良臣,几乎不见欧阳修口中“极乱”之世的踪影。可见,《续唐书》不仅在重塑正统,更在重绘一个全新的历史世界。

第三部是华长卿的《唐宋阳秋》。《唐宋阳秋》共五卷,命名与宗旨均效仿习凿齿的《汉晋阳秋》,习氏黜魏之正统而以蜀汉接续东汉,从而形成晋承汉统之理路,华氏则贬斥梁、晋,使后唐继唐、南唐继后唐,最终塑造成唐、宋相续的历史脉络。华氏自谓:“黜朱梁、石晋而崇奉李唐,所以诛乱讨逆、褒忠贬奸,正名分以植伦常,辨是非以定功罪,不以建都为统绪,而以族姓为绍述,窃比蜀汉继东都之例。”不过,习氏《汉晋阳秋》之所以称作“阳秋”而非“春秋”,乃为规避简文宣郑太后“阿春”的名讳,而华氏生于清代,自然没有避讳的必要,却仍袭而不改,正可谓食古不化。

华长卿在《自序》中略有言及撰述《唐宋阳秋》的基本情况:“就赵氏代纂《纲目》之后六卷,及成化敕修《续纲目》之前二卷,始唐天祐四年,终宋开宝九年,本原书事实笔削增改……予夺劝惩,一秉麟经心法。”所谓“赵氏代纂《纲目》”,赵氏指朱熹门下弟子赵师渊,《纲目》即朱熹草创之《资治通鉴纲目》。华氏《自序》云:“《通鉴纲目》一书非尽朱子手著,既定凡例,晚年手付门人赵讷斋接续编辑,后七卷尤多乖舛。”所谓“成化敕修《续纲目》”,即成书于明成化年间的《续资治通鉴纲目》。《唐宋阳秋》就是以这两种“纲”为底本“笔削增改”而成。

将《阳秋》与《纲目》《续纲目》对校,可以清晰见到两种笔削方式。一是通过改换书法,施加予夺褒贬,借以凸显尊二唐为正统的义理。如,凡述梁事,《纲目》称“梁”“梁主”,《阳秋》则称“朱温”“温”“朱友贞”,直书名讳;叙唐事,《纲目》书作“唐主”“唐”,与他国称谓一致,《阳秋》则改称“帝”或径直省去不书,以此显示二唐的正统地位。自后周显德五年(958年)南唐主动放弃帝号,自称唐国主,奉周正朔,至周、宋相嬗之年(960年),《阳秋》述唐事亦改谓“唐”“唐主”,与述他国相同,只是纪年仍用南唐年号。自宋太祖即位后,记载历史便以宋为尊,大书宋朝年号,叙写宋之史事称“帝”或不称。宋开宝四年(971年)十一月南唐自贬国号称“江南”之前,书“唐”“唐主”,此后则改书“江南”“江南主”。二是通过补充史事的某些细节,使所录提纲的内容更加充实、明晰。如唐天祐四年(907年)四月,《纲目》原纲为“梁以钱镠为吴越王”,《阳秋》则增叙此事原因,改作:“镇海节度判官罗隐请于钱镠讨朱温,镠不从。温封镠为吴越王。”又如应顺元年(934年)正月,《纲目》原纲作“吴人攻闽建州,不克”,《阳秋》则增叙闽、吴交战的过程和结果,作:“吴蒋延徽败闽兵于浦城,围建州。闽诛薛文杰。吴召延徽还,闽人追败之。吴与闽和。”如是这般的增补,令史事稍备始终,大有纪事本末的雏形。

简言之,朱熹草创《通鉴纲目》不仅是史学义理化之典范,更堪称中国史学史上的一部力作。以五代十国的历史而论,《纲目》所提挈之纲领,大体上可以概括这数十年历史大事之凡,涵盖着唐宋之际的“大伦理、大机会、大治乱得失”。华长卿将朱熹的《通鉴纲目》与“悉遵朱子凡例”的《续通鉴纲目》作为笔削的底本,本身就是有识见的。而他的增补,更是将原纲的长处做了最大发挥,为世人提供了一部记录唐宋间历史的简明佳作。

结语:历史重撰中的精神传承与学术追求

五种正统观念,各有其依据,传授、疆域、姓氏、道义等诸种因素相杂其间,推动着五代史的编纂走向多样化。在这个过程中,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对正统的变化多端的见解和实践,包含着一种怎样的精神内核;二是以树立某种正统观为导向的历史编纂是否具有学术层面的价值。

饶宗颐曾指出:“史家致力于正统问题之探讨,表面观之,似是重床叠层,细察则精义纷披,理而董之,正可窥见中国史学精神之所在。正统理论之精髓,在于阐释如何可以承统,又如何方可谓之正之真理。持此论者,皆凛然有不可侵犯之态度。欧公、温公所以不为人谅解,由于屈服于史局之下。故向来官修之史,不能令人满意,而私家之史,所以不断述作,不惜重撰,且亦为人所重视,职是故也。”这道出了中国史学之所以延续不绝的一大缘由,以及私家修史不同于官方的可贵品格。就五代史编纂的情况而言,自宋初以五代正统论撰成正史,到伪梁说持续发酵,再到五代为闰统或无统、南唐承唐,以及南唐继后唐为正统的理念迭次兴起,交相辉映,不断构成对五代正统论的反叛与消解。据以撰成的史书,从宋代的《唐余录》《南唐书》到清代后期的《续唐书》《唐宋阳秋》,历时近千年,所要展示的无非是“如何可以承统,又如何方可谓之正之真理”。

《三唐传国编年》一书卷首载有多篇吴非针对时人之质疑与非难的答书,从中可窥见作者撰述的意图与旨趣。其中一段话尤为明晰:

五代而分别之,则不若存空名而近于正者之为愈也。乃朱邪而赐姓,奉唐纪年终矣,何必不存唐。乃梁亡而存勖始自称帝,何必不沿唐。乃明宗而承于庄宗,未改号矣,何必不依唐。且南唐再造,甲子有连,何必中间如羿浞之四十年、王莽之十八年,而况知诰自不失其为唐帝统系者乎?故于南唐予其传统,传统者传系也。统不拘于舆地之广狭,系不拘于宗子之大小者,变也。于后唐予其传国,不传统传姓、不传宗者,亦变也……不通夫变则不知所以行权,不知行权则并不知所以守正也,此《春秋》之法也。

名,是一种利器,对于史家更是如此。正名而褒贬是非存乎其间,故自孔子修《春秋》始,历代撰史者无不注重名之予夺,甚至以空名凌驾事实之上。吴非深知此道,所谓“得史家之秘”与“聊以寄意”者,盖指此而言。然而史事多变无常,所谓族类、舆地、姓氏、宗子,均不可固为一定之标准、不变之常道。故而观史者须观其变,撰史者更要通其变,在变化中上下衡量、左右相比,方能得其行权之道,悉其守正之则,予名而不偏,夺名而不倚。这是吴非心中的《春秋》之法,也是众多传统史家表达道德理想、以史学为世范的金科玉律。

失去传统语境的我们或许无法理解,更无法判断究竟何种正统观更适合叙写这段历史。当然,在当下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明白,这种持续数百年的有关正统与“正名”的争论,展现出的是同一个精神内核,即彰善瘅恶、申以劝诫、树之风声的史学精神,以及崇尚文明、和平、良善、仁义,鄙弃野蛮、混乱、狡诈、残暴的价值理念。尽管叙述方式有异,但他们的最终追求并无差别。陈鳣在《续唐书自叙》中说:“戚光《年世总释》,始发其凡,终未有专成一书,宁非缺事!”书成后又题诗道:“快哉此日翻成案,多少清流怨气舒。”可见,在他看来,撰述此书,不仅关乎个人名利,而且是历代清流士子共有的责任。就连惯于攻讦他人的李慈铭,对此书也不吝赞词:“近儒海宁陈仲鱼先生撰《续唐书》,以同光接天复,以昇元接清泰,其统始正,可为定论矣。”从今天来看,这些想法与做法或许显得迂腐,却正体现出古之学者不惧打破既定秩序,以及对于正义矢志不渝的追求。

此外,从史学学术发展的角度来看,当正统观不再只是依靠概念的辨析和语言的重组表达出来,而是融入历史编纂的实践,成为推动史书重撰的重要因素时,它便不仅具备思想的价值,而更含有学术的意义。白寿彝曾说:“史书的编纂,是史学成果最便于集中体现的所在……历史理论的运用,史料的掌握和处理,史实的组织和再现,都可以在这里见个高低。刘知幾所谓才、学、识,章学诚所谓史德,都可以在这里有所体现。”可见,史学有其自身的理念与法则。史学家们在依照其正统观念寻求另一种编纂方式与记述笔法的同时,并未放弃更好地表现历史真实面貌的意图。故而,在历史一次次被重修、新修的同时,史书体裁与体例、历史事实与文章乃至史学思想与观念等方面也在经受百般思索与磨砺,这正是史学进步的前提条件。借用王学典评价“五朵金花”的术语,随着“话语系统的根本转换”,如果说“何为正统”是一个“假问题”,那么依之而撰的众多史书却含有实实在在的“真学术”。

这里仅举两个方面。其一,正统观念不同,势必导致叙述重点的差异,以五代相续为正统,则其书必以记载五代史事为主,以南唐继后唐为正统,则所述必以二唐史事为主。多种观念存在,有助于更加全面地辑存史料,展现更为丰富的历史细节。例如,马令和陆游的两种《南唐书》对江南历史的细致描绘,不啻为补足学术空白的创举,更为后世的南唐史研究提供了可供寻绎的可靠文本。其二,中国史学历有实录的传统,宋代以降,撰史者广参互证、实事求是的思想更加明确和自觉。历史的重撰者,有时需要面对一事的数种文本,如何择取显得格外关键。例如,陈鳣著《续唐书》,在叙事文中便时常蕴含着他对前人考证成果及诸种文本的考量。该书《庄宗纪》载同光二年(924年)二月癸酉,群臣上尊号“昭文睿武至德光孝皇帝”,而《新五代史》并无“至德”二字;《闵帝纪》载“闵帝名从厚,小字菩萨奴,明宗第三子也”,《新五代史》原作“五子”;又“闵帝”“末帝”,《新五代史》则为“愍帝”“废帝”,这些都是对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吴缜《五代史纂误》研究成果的反映。又如,该书《陈袞传》,马、陆二书均作“陈褒”。陈鳣参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宋史·孝义传》改为“袞”,并在篇末史论中予以详析,以辨马、陆二书及《徐铉集》之非,推断严密精确,文笔不枝不蔓,置之《十七史商榷》中也不逊色。由此可见陈氏述史的不苟与审慎。当然,各书的学术价值还需具体判断,但不可因著者对于正统观的过多强调而忽视其学术方面的价值。

综上所述,在宋至清900余年间,史家、学者对于唐宋间历史之正统的设想与解释可谓臻于极致,随之而来的便是这段历史不断得到重撰。这是中国史学演进的重要方式,既展现了传统史学精神的绵延不绝,也凸显出正统观在推动史学发展中不可或缺的角色。

来源:《史学理论研究》2022年第1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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