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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研究:问题5-4-13(关于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枫雨书轩 2022-02-27
问题:
某公司于2010、2011年因为处于亏损弥补期间而不计缴所得税,则这两年内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是否要考虑所得税的影响?
解答: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因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所得税影响要区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分别讨论:
1、如果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所在的法人(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可能是母公司或某一子公司)在本年度内因亏损而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则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可以认为对当期所得税没有影响。
2、就递延所得税的影响而言,如果该项目属于在本期内确认过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则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对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影响金额应列入其所得税影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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