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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时间越长,离婚所需要处理的事情就会越多

 白国霖 2022-03-09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底了,是想要撵旧人出门,迎新人进门,来个欢欢喜喜的团团圆圆。还是说确实是因为实在感情破裂,已经到了不可挽回,也不能再忍受的地步了。总之就是,离婚案件突然又开始增多了起来。

今天上班的时候,同事发了一个判决书给我。也是关于离婚的,当然我刚开始并不知道这份文书的真实性。但是上面的错误确实蛮多的,一个是合议庭成员错误。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日期。这样的低级错误肯定不是法院的同仁能够弄出来的。

再然后就是判决内容里,居然没有判决准许离婚。然后直接就开始了关于子女的问题,而且我发现子女抚养的表述也很有问题。当然这些都是细节上的了,而且最关键的是,每份离婚判决在后面都会特别注明。本文书生效之前,双方当事人不得另行结婚。所以第一眼就觉得这个文书很假,但是上面的法院以及法官的名字还有书记员的名字以及所盖的印章都是准确的,这就不得不核实一下了。当然,后续发现确实案子不对头。

当做一个事情做的时间长了以后,就会发现。原来很多东西虽然明知道是假的,也会想要先验证一下。毕竟每个人都有可能犯错,而且在忙的时候出现一些错误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如果能够内部把这个错误给纠正了,那么一切自然就好说了。

正所谓家丑不可外扬,对于法院文书的错误。自然能够在法官的手里解决掉,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毕竟被当事人利用或者被有心人一炒作,那么损害的就是所有的司法的公信力了。

上面的都是题外话。主要是有感而发。而今天收到关于离婚的几个案件之后,其实就有了另外一个感触。那就是人与人之间接触得越多,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在分开的时候,要处理的事情也就会越多。

比如,首先是感情的问题。然后是子女的问题。接着还有财产、债权、债务这些东西。一样一样的算下来,都不是什么小数目。当然了,如果想要一次性把离婚的事情解决好。

那么对于这些证据就要提前做好准备。首先,结婚证用来证明夫妻关系。然后是关于子女的,一般是用户口册证明。但如果所上户口不好拿的,也可以用出生证来证明共同生育子女的情况。而且现在的出生证上的名字一般都直接附在了户口册上的,所以不会出现人与名不相符的情况。

接下来就是财产的问题。比如房子,购房合同和房产证都能够证明房子的问题。如果这些都没有,基本就算是产权不明。不太好处理的存在了。

而对于债权债务这些东西,一般来说除了银行能够出具证明的。私人的鉴于涉及到第三人的情况,大多数也不会处理。即使是调解结案的情况,约定的也仅仅只是对两人内部有效而已。

当然了一般在这里约定好的,后面如果承担了责任。自然具备了追偿权,所以能够对内约定好也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其实说起来,两个陌生人,相识相知相爱,最后分离。这中间确实有许多值得讲的故事,可故事终究只是故事。有人会把故事写得很长很精彩,但也有人会写得突兀而且还莫名其妙的就画上了结局。

我们能够把涉及到别人的事情处理好,已经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了。对于其它,就交给命运算了。毕竟感情这个事情,真的是没有那么容易说得清楚的一件事情。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也就是这么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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