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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答疑(一)

 wangwangyaoyao 2022-03-17

2018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年度集中填报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让大家更加清晰准确了解填报要求,近期小编将针对容易出错事项分专题为您答疑解惑。(填报的具体要求仍以中组部下发的2019版报告表格为准)

【房 产 专 题】

(一)关于房产类型的问题

1.问:房产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商品房、福利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自建房以及有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

2.问:厂房、商铺、酒店式公寓等房产是否要进行填报?

答:均需要填报。

3.问:哪种类型的车库、车位、储藏间需要进行填报?

答:如有单独产权证书,或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但房产管理登记部门已备案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房产附属部分,需单独填报。有记载面积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房产附属部分,也需要填报。

4.问:租住的房屋,租赁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是否也要进行填报?

答: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租住的房屋、租赁的车库(车位)不需填报。领导干部周转房等没有产权的房产不需要填报。但有出租房产给他人并获得收益情形的建议在“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中进行说明。

(二)关于房产产权的问题

5.问:哪些房产需要填报?

答: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名下的所有房产,其中包含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与其他人共有的房产。上一年出售、赠与他人房产情况也均需要填报。

6.问:房产在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子女名下,但出资人和实际使用人是其他人的,需要填报吗?

答:需要填报。

7.问:离婚后由原配偶抚养的共同生活子女名下的房产,再婚配偶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否需要进行填报?

答:均需要填报。另,“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8.问:房产产权人有多人的情况是否只需写报告人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即可?

答:房产是共有产权的,应填写所有的产权人姓名,同时在“产权人”栏中注明共有方式(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其中按份共有的应注明所占份额。

9.问:房产只是签订了购房合同,暂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需要填报吗?

答:需要。只要签订了购房合同,无论是否取得房屋产权证,都应该填报。

房产填报细节(一)

10.问:房产的具体信息怎么填报才准确?

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房产性质和功能类型等以证书记载的信息为准,请注意是建筑面积而非套内面积,防止少报、未报、错报。如产权登记证书与房产买卖合同记载面积有出入的,以产权登记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信息为准。与他人共有的房产,“建筑面积”应填写整套房产的建筑面积。

11.问:房产出售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需要填报吗?

答:需要。出售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产,按照来源情况仍填报在名下;上一年出售且已经办理过户的,按照去向情况进行填报。

房产填报细节(二)

12.问: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名下的非本地房产需要填报吗?

答:均需要填报。

13问:建筑已经拆除,但未在产权登记部门注销信息的房产是否仍要填报?

答:仍需要填报,并要在最后其他事项中进行说明。

14.问:两套或两套以上房产在一起的,如何报告?

答:按产权登记证(或购房合同)上实有套数报告。

15.问:登记在目前非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房产,但购买此房产时子女是共同生活的是否需要填报?

答:仍需要填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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