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无耻的事情之一,就是赞美死亡和愚昧 乔志峰 悠悠万事,唯死为大。也正因此,一些人在遭遇人生变故或重大事件时,会选择“以死明志”,拿自己的生命来证明自己,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这当中,有的是慷慨赴义,正义凛然,气冲霄汉;有的却是意气用事,无谓牺牲,轻如鸿毛,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配图是我的书法习作,请教正!) “梁节姑姊”,是春秋战国时生活在梁国(即魏国)的一位妇人。姑姊指父亲的姐姐,也就是姑姑。给其加上“节”字评价,是赞扬其具有高尚的操守。 “梁节姑姊”的故事很简单—— 一天,“梁节姑姊”的家里失火了,一开始火势还不算太猛,大部分人都跑出来了,可有两个孩子可能是年龄小被吓懵了,一直没逃出来。这两个孩子,一个是“梁节姑姊”自己的儿子,一个是“梁节姑姊”哥哥的孩子,也就是侄子。 “梁节姑姊”非常勇敢,奋不顾身冲进火场救人。她本来是打算救侄子的,可烈火熊熊、浓烟滚滚,又是情急之中,没有把侄子救出,稀里糊涂却把自己的儿子抱出来了。再打算返回火场,火势已大,已经难以进入了。 “梁节姑姊”捶胸顿足,非常自责,连连后悔救错了人。突然,她咬咬牙,飞身冲向火海,这跟“飞蛾扑火”没什么区别了。 旁边有人赶紧拉住她,劝说道:“我们都知道,你一心一意想要救你哥哥的孩子,只是惶急之间,又怎么能够分清是谁呢。大家都很理解你的心情,你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又何必还要往火里冲呢?会出人命的啊。” “梁节姑姊”哭道:“你理解我的心意,在场的人也理解我的心意。可是,我怎么可能对梁国所有的人解释真相、阐明心迹呢?大家一定会怀疑我、议论我,认为我心存私念,只顾着自己的儿子,而故意放弃哥哥的孩子。蒙受'不义’的恶名,我有什么面目去见我的兄弟和其他人呢。我想把我的儿子重新扔回火里去,可又不忍心,有失母亲的本性。那么还是我自己去死吧,这种情况下我是不可能活下去的!”说着就拼命挣脱别人的手,毅然决然投火而死。 这当然是一起悲剧,却让人同情不起来。 “梁节姑姊”本不必死,别人也试图阻止她做傻事,但她很固执,非死不可。如果当时有心理医生,或许可以鉴定一下,她是否属于偏执型人格,太过钻牛角尖儿、认死理儿。 她的死,不仅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反倒遗憾多多——她死了,她的儿子失去了母亲。等孩子长大了,得知母亲曾经想要牺牲自己,不知心里是什么滋味儿?还有一个人,可能会更加难受,那就是“梁节姑姊”的哥哥。儿子被烧死了,亲妹妹也为此投火自尽了,她倒是解脱了、落了个好名声,可身后这一摊子烂事儿还不得自己来处理? 很多时候,死其实并不难,心一横、眼一闭就行了。也正因此,死就成了一些懦弱者逃避责任、一了百了的终极手段。动不动就寻死不要命的人,不见得都是英雄好汉、贞节烈妇,也可能是懦夫(妇)、蠢蛋;敢于直面惨淡世界、勇扛责任的人,才是真正值得钦佩的。 对“梁节姑姊”的个人选择,就不多加评价了,谁的生命谁做主,自杀也是她的自由。值得追问的是,对这种虽说不上阴暗却也并不阳光的极端个例,为何有人却赞不绝口,狂热追捧,甚至还要为其树碑立传,广为传播?难道是要在潜移默化中误导更多的人,形成畸形价值观和非正常思维模式,做出同样的无脑行为? 要知道,这个故事的出处,可是刘向编撰的《列女传》啊。在系统记载古代妇女言行、事迹的书籍中,《列女传》是最有名、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在一定程度上甚至被视为权威的“正史”。历朝历代,《列女传》都是“女德”教育的重要教材,无数女性从小就被要求认真学习,并以其中鼓吹的封建礼教和奇葩价值观来指导自身的人生和言行。“梁节姑姊”之类的血腥故事洗了多少人的脑、夺了多少人的命,恐怕谁都无法统计了。 生命是最可宝贵的,除了舍生取义或迫不得已,任何一个生命都值得珍惜、呵护。世界上最无耻的事情之一,就是赞美死亡和愚昧,特别是赞美那些无谓的牺牲,鼓励那些无辜的人不爱惜生命。 所谓封建礼教,所谓人言可畏,所谓仁义道德,其实都是忽悠人的。你不幸相信了,就成为套在你脖子上的枷锁;你有自主思考能力,不相信,则统统都是浮云,甚至还不如一个屁。 什么是文明?文明就是把自己当人,也把别人当人。什么是野蛮?野蛮就是不把别人当人,也不把自己当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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