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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9 || 环境保护审计的重点和方法

 李冠0731 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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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当前,很多城市都是资源消耗大市,废弃物排放量大,污染严重。其在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环境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量大,大气和水污染严重。各地普遍存在污染物排放量大,造成大气和水污染的情况。其中主要是二氧化硫和COD(化学需氧量)两项重要指标排放超标。
  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处理规划设计普遍存在“重厂轻网”现象。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偏大,管网不配套,直接导致实际处理量严重不足。虽然各地污水处理厂均建成并投入使用,但由于建设数量相对较少,加上管网建设不完善等原因,对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还不够理想。
  对履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如节能降耗工作机制是否健全,节能执法和监管职责履行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规或盲目审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等问题;环保部门是否严格进行环境执法检查和环境评价,依法严格征收排污费,是否存在对违规排放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均未发现针对目标责任主体的考核和监督报告,只有目标责任主体本身提供的自查报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成了一纸空文。
  环境污染案件屡查屡犯。审计发现,个别环境污染案件屡查屡犯,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安全。主要原因在于,相关部门存在“以罚代管”的现象,处罚成本远低于企业污染治理投入的成本,使得企业往往选择“不治污”,从而出现环保部门屡查屡罚、企业屡查屡犯的现象。
  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未完全实施到位。由于环保问话招商、发改部门缺乏沟通,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孤岛,造成部分新上项目环评手续未及时办理甚至未经过环境评价就开工建设。
  环境税征收难。当前主要按照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的监测数据核定排污费,但由于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均由企业自行负责,因此,很难对在线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导致环境税计算的准确性得不到保证。
  

  二、环境保护审计的重点

)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履职尽责情况。
  要通过查阅被审计地方政府相关文件通知、目标责任书、规划、方案、节能减排计划、总量控制状况、各种制度、公报、报告等资料,重点查看环境保护规划中的水污染防治及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看地方政府是否履行了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是否成立了环境保护领导机构,是否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是否制定了环境保护责任制,是否将本级政府与上级政府签订的环保责任书的具体责任落实分解到下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范围,是否进行了奖惩兑现,有没有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二)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要查阅被审计地方上级环保部门对该地区下达的区域内断面水质的执行等级标准,查阅当地环保部门对区域内主要河流、水库、湖泊水质监测断面(点位)的环境监测数据,地表水水质状况月报,区域内陆下水水质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状况年报等资料,查看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和异常数据,比对环境质量在线监测数据和手工监测数据的差异,对涉水的重点单位,如当地污水处理厂的出水、垃圾处理厂的渗透液和重点排污企业的水质(点位)要进行现场采样监测分析,看水质有没有达标,是否对排放水体变化产生影响,并以在线监测数据进行比对。要比较不同时期区域内陆表水、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区域内出入境地表水交界断面水质变化情况,看地表水水质和地下水水质有没有变差,地方政府有没有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有没有严格履行监测职责。
(三)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
  一是要通过查看被审计地方上级环保部门对地方政府下达的环境空气执行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空气质量月报,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状况年报,国控重点污染源废气排放监测数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资料,以及区域内国家、地方重点监控企业废气排放监测数据,排查是否有企业超标排放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同时查看黄标车淘汰落实情况;二是要查看在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和异常数据,对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手工监测数据的差异,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进行现场采样监测分析,比较不同时期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看环境空气质量有没有变差,包括空气质量达标率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下降;三是要重点关注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PM10)和可吸入颗粒物(PM2.5)的浓度变化情况,看地方政府有没有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严格履行监测职责。

  (四)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要通过查看被审计地方区域内土壤质量监测数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重点查看有涉重金属排污企业周边的土壤质量及长期使用化肥的农田土壤质量,查看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状况年报,排查土壤环境质量超标的监测点位,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断面(点位)进行现场采样监测分析,比较不同时期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看环境质量有没有变差(含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环境质量变差、地下水环境质量变差、大气环境变差、土壤环境质量变差等),地方政府有没有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有没有严格履行监测职责。

  (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

  一是要通过查看被审计地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规划以及保护区的划定情况,现场查看保护区的各种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设置,保护区内是否有违规设置的排污口,是否堆放、储存有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是否有违规建筑物和码头、堆场等;二是要通过查看区域内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区域内陆下水水质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超标断面(点位),进行现场采样监测分析,看水质有没有超标;三是查看区域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考核的相关文件,明确考核目标,核实考核结果,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是否达标,地方政府有没有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有没有严格履行监测职责。

  (六)节能减排责任书完成情况。

  一是要通过查看与上级政府签订的减排目标责任书以及大气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与下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签订的减排目标责任书以及大气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国家关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相关文件、政策、法规,环保部门提供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细颗粒物(PM2.5)或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等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的计算过程说明书、主要污染物减排档案,排污企业的减排档案等资料,以及上级环保部门对地方政府审定的节能减排数据,看地方政府有没有完成总量削减目标(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有没有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有没有弄虚作假编造削减数据,有没有严格履行统计、监测职责,致使监测数据失真;二是要现场查看节能减排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关停,在运行的项目是否运行正常,节能减排数量是否与计划目标一致。

  (七)环境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要通过查看被审计地方政府办公会等会议记录和纪要,政府的批办单、收发文件记录,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对有关经济事项的重要批示,主管部门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以及项目管理台账,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项目核准或备案资料、项目环评批复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到财政资金的记账凭证及银行单据、项目建设工程材料购销合同、材料出库入库记录、支付工程款和材料款的财务凭证、项目建设财务专项审计报告,环保局等部门项目竣工验收的报告等资料,看项目有没有按规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质量要求实施项目建设,有没有按规定实施项目招投标,有没有按设计标准正常运营项目,有没有实现项目建设预期的目标等。

  (八)重大风险隐患防范治理和预警机制建立情况。

  要通过查看被审计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发布的信息,预警、应急处置小组成立文件,机构设置相关资料,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政府收发文登记簿、交办单、政府会议记录、环保局的环境信访记录、会议记录等资料,看有没有建立监测预警体系,有没有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有没有制定应急预案,有没有按应急预案规定进行环境污染事故处置应急演练,有没有按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进行处置,环境风险隐患的应急处置是不是及时、到位,有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辖区污染排放,重大环境信访问题处置是否得力,有没有造成较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九)环境保护及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情况。

  要重点查看被审计地方环保及相关执法部门履职情况,结合上级环保部门下达的督办事项和本级政府的督办事项,查看涉水、涉气污染的工矿企业、规模养殖大户的日常监管情况;要查看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日常监管,湖泊、河流、自然保护区的监管,第三产业向水体和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监管情况;要查看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查处,重点企业的“一企一档”建设,排污许可证发放,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管理,排污费核定及税务部门的收缴情况;要查看污染纠纷来信来访等信访工作的处置等环境保护监管情况,看环境保护及相关部门有没有依法行政,是不是认真履行了监管职责,有没有失职渎职行为发生。

三、深化环境保护审计的方法
(一)将审查环保资金使用与治污成效相结合
  重点关注项目竣工投入运营后,是否达到设计能力或环境治理标准,是否造成损失浪费;对项目投产后的实际产量、成本、质量进行核实,并与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实际生产能力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审查是否存在对项目后期管理不严格,影响效益发挥的问题;审查有无因立项不准、管理不善、决策失误等造成项目投资失败,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问题。
(二)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建设及监测情况
  重点审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以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电力、氧化铝等高污染企业的脱硫设施等项目,要特别注意审计环保部门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环保设施建设,试图通过建立远程监控系统、预警系统等方法对企业排污情况实施监控,但效果并不理想。审计人员可从环保资金效益的角度,对如何使有限的环保资金更好地发挥效益,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与建议。
  通过审计,督促企业自觉履行节能减排主体责任;摸清企业在节能减排设施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呼吁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正确处理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加大资金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
(三)地方政府和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情况
  地方政府作为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应重点审计其环境保护工作问责制度的建立、考核和监督情况;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位情况;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未完成目标和责任问责情况。
  对发改、环保部门履行责任情况也要加强审计,促进工作机制健全,节能执法和监管职责履行到位。

(四)合理界定领导干部在发展“绿色经济”中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在直接责任方面,一是加强经济指标审计,重点分析政绩成本,监督和制约不计成本和代价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等行为,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绿色”政绩观。二是突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和效果审计,对推动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监督和评价。
  在主管责任方面,关注国家环保政策和节能降耗指标的贯彻执行情况,对环保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及重点环境公共支出的效益性进行审计。
(五)关注并初步建立环保指标评价体系
  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环保资金投入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指标是否达到法定增长比例以及投入效果如何;对环保资金等社会事业投入情况,分析增加数、增长率指标,关注地方主要领导对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益事业的重视程度。初步建立环保指标评价体系,包括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的初步建立,进一步推动审计工作发展。

(六)环保资金发挥整体效益情况

  沿着资金主线,重点审计环保专项资金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是否规范;关注环保建设项目资金是否存在被闲置、截留、挪用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审计人员在审前调查和账面数据取证的基础上,应顺着资金流向,延伸到资金末端,关注资金是否真正发挥整体效益。

1.利用多种工作方式开展审计调查,充分收集信息。从环保专项资金预算入手,结合事权部门、财政部门各自的管理职能,采取查、看、问、听等方式实施审计调查,获取全面、真实、准确的数据资料。即审阅专项资金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监管等有关文件资料,实地观察工作现场或项目现场进行取证,询问项目的建设、运营以及产生的环境效益等有关情况,听取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等对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审计过程中,重点对事权部门履行环保专项资金管理职能的情况进行审查,包括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可行性论证、初步评审与预算草案的'编制等;对财政部门履行环保专项资金管理职能的情况进行审查,包括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评审、预算批复、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对收取的排污费、环保专项资金结余的情况进行分析,对项目单位使用环保专项资金及项目实施的情况进行抽查,综合各方面情况,对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

2.灵活运用经济分析方法,开展绩效审计评价。对获取的数据信息,运用技术方法进行再加工,形成分析性证据,用以衡量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等目标,得出绩效审计所需的结论。在审查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情况时,运用因素分析法,从政策(制度)产生的效果着手,逆向思维、反查原因,分析影响政策效果的制定、执行等各环节因素,分清主次,并确定其中的因果关系,从而找出当前政策(制度)存在的不合理内容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环节,提出关于制度本身和执行机制的改进建议,提高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延伸调查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情况时,运用比较分析法,将项目申报时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和预期目标作为参照评价标准,对比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运营实现的效果,发现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和偏差程度,从而得出项目是否达到目标及发挥应有效益的结论,以此评价项目的效果性、环境性。

3.抓住关键环节,深入分析绩效。主要选取三个环节进行重点分析:一是从现行政策规定入手进行审查分析,揭示环保专项资金政策制定与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审查政策执行效果,反映政策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结合现实情况,分析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变化、新情况,对属于政策本身的问题还是政策执行的问题做出审计判断;找出现行政策中不完善、不合理、不衔接的内容,据此提出改进政策与制度的审计建议。二是贯彻“用好增量、盘活存量”原则,围绕专项资金分配、拨付环节,审查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执行效率、资金结余情况及形成原因,揭示影响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的问题,防止出现资金沉淀和不必要的闲置浪费。三是以项目目标实现情况为导向,对项目的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审查分析,突出项目的效果性、环境性,审查污染防治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是否实现建设和运营目标、是否发挥环境效益,揭示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环境效益发挥不够等问题,从促进专项资金发挥作用、项目发挥环境效益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决策服务,确保专项资金合规、高效使用。

转自:《培训网》,本号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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