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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登记纳税人,“待抵扣进项税额”挂账寿终正寢?

 Wain X-Ding 2022-03-26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指出,

请注意,此处是“分别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资产、存货等相关科目,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无法划分的部分,在2022年度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按@一叶税舟老师的说法,这实际上是给了一直做不大的企业,对其挂账“待抵扣税额”给了一个出路。因为一直做不大,挂账“待抵扣税额”也不是留抵税额可退税,况且小规模纳税人也不存在留抵退税的问题。但这是一笔资金占用,在当前企业生产经营遇到极大压力的情况下,如果能够“计入资产相关科目,按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对企业善莫大焉!

然了,这些挂账是不是要在4月1日就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按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或者是在在2022年度一次性在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企业还是要认斟酌的。用@黄蜂老五的话说,急啥,2022年所得税汇算清缴还早着呢。
至于有些企业取得不动产后,因为想要享受小规模企业的“六税二费”减免转登记,造成巨额挂账“待抵扣进项税额”,担心会不会错失以后的机会,这个,可以慢慢聊聊如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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