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医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民间有句古话“咳嗽不是病,咳起来要命”,严重的慢性咳嗽会对患者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那么有哪些药物可以治疗慢性咳嗽?我们接着往下看! 慢性咳嗽的诊断应首先考虑咳嗽变异性哮喘(CVA)、上气道咳嗽综合征(UACS)、嗜酸细胞性支气管炎(EB)、变应性咳嗽(AC)和胃食管反流性咳嗽(GERC)等常见病因,上述疾病占慢性咳嗽病因的70%~95%。其次,慢性支气管炎、职业性咳嗽、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和其他药物诱发的咳嗽等也是常见的病因[1]。 病因不同,选择的治疗药物也不同,所以慢性咳嗽的诊断与治疗一定要注重病史的询问以及病因的寻找。 病因治疗药物包括糖皮质激素、β2受体激动药、抗组胺药、抗反流药物、抗生素等。 糖皮质激素可干扰花生四烯酸代谢,减少白三烯和前列腺素的合成,抑制细胞因子的合成,减少微血管渗漏,增加细胞膜上β2受体的合成,从而减轻气道上皮炎症和降低气道高反应,用于治疗CVA、EB、UACS和AC。 吸入糖皮质激素(ICS)是目前长期规范治疗CVA和EB的首选药物,代表药物有布地奈德、倍氯米松、氟替卡松等。EB对糖皮质激素反应良好,治疗后咳嗽很快消失或明显减轻,建议持续应用8周以上。 初始治疗可联合口服泼尼松10-20mg/d,持续3~5d。如果无效,应注意是否存在嗜酸粒细胞增高有关的全身性疾病,如嗜酸粒细胞增高综合征、嗜酸性肉芽肿性多血管炎等[1]。 CVA患者推荐吸入ICS联合支气管舒张剂,如长效β2受体激动剂或单用ICS治疗。联合治疗比单用ICS或支气管舒张剂治疗能更快速有效地缓解咳嗽症状,治疗时间不少于6~8周。多数CVA患者对治疗有非常好的反应,但部分患者停药后复发,甚至向典型哮喘方向发展,需长期使用预防治疗。以变应性鼻炎为基础疾病的UACS,目前首选鼻腔吸入糖皮质激素,常用药物是布地奈德,疗程≥12周[2]。 β2受体激动药可兴奋气道平滑肌和肥大细胞膜表面的β2受体,舒张气道平滑肌,减少肥大细胞和嗜碱性粒细胞脱颗粒及其介质的释放,降低微血管的通透性,增加气道上皮纤毛的摆动。代表药物有沙美特罗、福莫特罗、班布特罗等。前两种常联合糖皮质激素制成干粉剂,用于治疗咳嗽变异性哮喘。班布特罗每晚睡前经口服给药,作用时间长,药效可持续24h。 抗反流药物包括抑酸药、促胃动力药和胃黏膜保护药。治疗胃食管反流性咳嗽(GERC)时多联合用药,部分患者单用抑酸药有效。如果采用H2受体阻断药无效,改用质子泵抑制药(PPI)可能有效。 PPI单独治疗或联合胃动力药治疗6周可以使80%的GERC缓解。药物治疗起效时间较慢,一般需2~4周方可起效,咳嗽消失后一般需继续治疗3个月,然后逐渐停药。 多数慢性咳嗽与感染无关,无须使用抗菌药物治疗。但细菌性鼻窦炎引起的UACS 多为混合感染,抗感染是重要措施,应根据患者所在地常见病原菌类型及药物敏感情况积极选用抗生素。细菌性鼻窦炎的常见致病菌有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常用药物有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头孢类或喹诺酮类。 当发生反复迁延或重症鼻窦炎时,应考虑致病菌可能为厌氧菌,此时可联用克林霉素、甲硝唑和其他广谱抗生素治疗。急性细菌性鼻窦炎抗生素治疗≥2周,对慢性建议酌情延长使用时间[2]。 咳嗽的对症治疗,首先可按作用机制分为镇咳治疗和祛痰治疗。镇咳治疗又分为中枢镇咳和外周镇咳治疗。 (1)中枢镇咳药:该类药物对延髓中枢具有抑制作用。根据其是否具有成瘾性和麻醉作用又可分为依赖性和非依赖性镇咳药。前者为吗啡类生物碱及其衍生物,具有十分明显的镇咳作用,同时也具有镇痛和镇静作用,可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剧烈干咳和刺激性咳嗽,尤其伴有胸痛的咳嗽,代表药物是可待因和福尔可定[2]。 由于具有成瘾性,仅在其他治疗无效时短暂使用。非依赖性镇咳药多为人工合成的镇咳药,代表药是右美沙芬和喷托维林,临床应用较广泛的是右美沙芬,它的作用与可待因相似,但无镇痛与催眠作用,治疗剂量对呼吸中枢无抑制作用,也无成瘾性。 (2)外周性镇咳药:也称为末梢镇咳药,通过抑制咳嗽反射弧中的感受器、传入神经及效应器中的某一环节而起到镇咳作用。这类药物包括局部麻醉药和黏膜防护药,代表药物那可丁,苯丙哌林、莫吉司坦等。 祛痰治疗可提高咳嗽对气道分泌物的清除效率。祛痰药物的作用机制包括:增加分泌物的排出量,降低分泌物黏稠度,增强纤毛的清除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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