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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诗》疑难词语释解

 华民 2022-04-05

汉梓

 

     按:汉梓先生原是中学语文教师,退休后居住在河北农村。他勤于钻研,酷爱中华文化,曾在《中华读书报》等刊物上发表文章。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几千年来未坠于地,就是因为有许许多多像汉梓先生这种民间文化人士,他们不去功名利禄,真心热爱中华文化。现把汉梓先生多年心血写成的一篇文章转帖于此,希望对热爱中华文化者有所裨益。——石毓智

 

 

《木兰诗》从民歌产生,到官方乐府,从横吹曲辞,到《乐府诗集》印刷版本定格的杂言诗,汉化诗化的过程已然几百年,而其前后被各种版本的错失挖补,更令其原生态的东西难于质证确实。二十多年来,笔者苦苦孜孜,先从“明驼”,再到题目和题注,以及人物名称由来,乃至从未有过合理解释的“脚扑朔”一语,分别进行了探索性的求证。

无奈是,笔者村愚浅陋,面对该诗原生态的问题,并不能像院校学者那样,先事课题项目的材料统筹来架构标准体例的论文,而只能是想到一点写一点,写点发点,这样成文的东西也就是几篇札记杂文而已。尤其对各问题的发生及衍变上的关联,更缺乏条理性的推究。为补缺憾,本文也就是对以往凌乱发表观点的修订与整合,勉力为读者奉献一些略备条理性的探讨思路。

 

·《木兰诗》原创来自鲜卑语的最关键证据。

首先,如今我们所见最早文本完整的《木兰诗》,比较权威的辑本都在宋代,而学界最推崇的,则是宋版的《乐府诗集》。当前的初中《语文》课本,就是以此版本为主要依据,来选编的《木兰诗》这篇课文。

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宋版的《乐府诗集》,因为流传而残缺,一些卷次是由挖补修订过的元代版本内容填补的。现藏国家图书馆的所谓宋版《乐府诗集》,就是这种情况。而《乐府诗集》之《木兰诗》,也就正好是在宋版缺失部分。这就是说,寻证《木兰诗》的原生态问题,切不可忽视对宋代其它辑本的考察。

本文所谓《木兰诗》的原生态问题,主要也就是该诗创作年代的问题。寻证该诗现存原生态的东西,用原生态的证据,才能确切回答这个争论了上千年的问题。

哪么,证据何在?

虽然元版填补的《乐府诗集》,与当下最权威的《语文》课本,前者是弄丢了,后者却是盲从前者而拒不接受,《木兰诗》在晚唐通行版本,确曾有一条坚实的证据。但因该证据在宋代多个《木兰诗》版本存失不一,人们便轻忽了它所具备关键意义的证据价值。此证据就是“愿驰明驼千里足”,这七言长句中的“明驼”一词。

关于“明驼”在《木兰诗》各版本的存失情况,从宋代辑录了该诗的几个选本来看,可信成书最早的《文苑英华》,作“愿得鸣驰千里足”。而《古乐府》(即便不是中唐以后托名伪书,实际也是南宋曾慥《类说》编收的已有三百多年抄录、版印传布的唐人吴兢辑本所载的《木兰诗》)、《古文苑》、《乐府诗集》、《绀珠集》,均作“愿驰千里足”。唯成书较晚的《竹庄诗话》,作“愿借明驼千里足”。

《文苑英华》于此之可信度,在于成书年代最早。其于北宋初奉敕编纂人手众多,五年完成,应该是可信的。但该书编成入藏皇室,约二百年后才重校刊行于世。且其所载《木兰诗》的题注,出现了“郭茂倩乐府”的字样,而郭茂倩是北宋末年人。这条错谬绝非编者疏忽或手民之误,而是刊行前重校者增窜而入,也就难怪被后世批评版本有伪。然而,我们不能以此来否定该书编成最早。且其所收《木兰诗》中“愿得鸣驰千里足”,如此字句不通的东西,后世校订刊行者,在有两宋其它版本参照下仍然存误,却正表明了其对初编的尊重。而初编则是实录了晚唐至宋初传本的错杂。因奉敕编纂不遑论证,却并不妄改传本,这在编收古籍无可厚非,二百年后校订者留此存照,更是为后世编校的一种原则垂范。

就诸多宋本《木兰诗》于这一原生态证据的存废来看,要想确定谁是谁非,我们只能从最早记述“明驼”出处的书证,来分析这个问题。晚唐段成式《酉阳杂俎·毛篇》:“驼,性羞。《木兰》篇'明驼千里脚’,多误作鸣字。驼卧,腹不贴地,屈足漏明,则行千里。”此乃段成式训释骆驼这一动物名词的完整词条,所引《木兰》原句就“明驼千里脚”五个字。其后晚唐至宋,“千里脚”被改成“千里足”的过程上,无人相信段氏对“明”字的这一解说(或者其书此说在这个时期影响有限),则“明驼”于汉化语境长久无解。在这长久无解的流传中,“鸣”既成误,“驼”也在抄本或雕版中(抄本居多。中国雕版印刷到宋代才真正兴盛起来),因繁体“駞”与“馳”字形相近而成误。这就是《文苑英华》“愿得鸣驰千里足”的来历。但“愿得鸣驰千里足”,明显就是字句不通,这于宋前应该就有人在力图修正。而于此勇于修正之人,就算了解过段成式对“明驼”的解释,亦不敢盲信段氏,只能把晚唐以来流传愈广的“愿得鸣驰千里足”,删除“得鸣”两字,保留“愿驰千里足”五字成句。这样,“愿驰千里足”,一则字句通了,二则规避了源自异族文化基因的“明驼”之误传,也更随附了《韩诗外传》“千里之足”的汉化语境。“愿驰千里足”,就这样废弃了《木兰诗》原生态的一条关键证据。

有学者认为,段成式所谓“明驼千里脚”,看上去只是个五字残句,而前述宋代其它四个全诗选本均作“愿驰千里足”,众相印证无可置疑。然而,《木兰诗》在宋代的传本,决不可能只有《文苑英华》所录或者其它四个选本的“愿驰千里足”。《竹庄诗话》则是参照了更多版本、抄本、书帖、画题等各方面的前人古籍,慎以“愿借明驼千里足”成句。这个“借明驼”,就明显是从黄庭坚《四月丁卯对雨寄赵正夫》“在公每怀归,安得借明驼”措用而来。而黄庭坚这句更是由《木兰诗》中化用而来。这一点,晚唐《酉阳杂俎》早可为证,“明驼”一词原在《木兰诗》。《竹庄诗话》以“愿借明驼千里足”,来规避众多版本駞-馳之误的谬传,确也真是难能可贵。

但是,“明驼”的诗学意象价值,对该诗的意义至关重要,而《竹庄诗话》“借”字义指偏狭,有碍全诗意象丰度。新中国杰出的文学家、教育家叶圣陶主校的1956版初中《文学》课本,采用“愿驰明驼千里足”,则更是最佳选择。

这样,我们只需弄清“明驼”究竟什么来历,亦即语言学要求的语源问题,即可确定它的原生态。这件事,早在20164月华中师范大学《语文教学与研究》(上旬刊),所发拙文《千里千年明驼路》,已经基本解决。只是该文例属随读札记,议论繁杂,切须如下疏证要略。

1·晚唐段成式《酉阳杂俎·毛篇》,所引虽只“明驼千里脚”五个字,然其是为训解明驼,而非考察该诗残缺,或搜罗散失版本,是可信其引自唐代通行版本。

2·《木兰诗》产自北魏,但北魏孝文帝废止族语归化汉语文字,明驼一词失去语源依据,致唐人多误作“鸣驼”,段成式才刻意按某种骆驼生物性状来训解“明”字。但段氏训解又形成另一种误说,其后《木兰诗》二百年流传,人们并不信服段氏误说,更疏薄北魏时大西北的鲜卑文化,不仅失脱了明驼一词,还因语境汉化随从了《韩诗外传》“千里之足”,句作“千里足”。于今从汉文化意象理解,忽略“明驼”变“鸣驼”再变“鸣驰”而被视作语病删除的史迹,已大半个世纪在中学课本,给学生说成是千里马。

3·“明驼”之“明”字,乃鲜卑语“千”之音译。这在阿尔泰语系现存诸多语种均可对译。“明驼千里脚”做词语拆析:脚,本指腿胫,而非“蹄、足”之称。俗语“脚程”,指行进速度。千非确数;千里,极言其速而已。“明驼”是在翻译上依照原诗句中脚程千里的语义,来结构了一个异族物种在物语传说意义上的汉语名词,且极富汉语相关神明灵异的联想,再与原诗句的句意重构为符合汉语语法的诗句。即“明”字是鲜卑语词素“千”的汉字记音,加“脚程千里”的语义,再加实际也是中古因物种频入才有新造的“驼”字(《说文解字》无驼字,《汉书·西域传》作橐它。“它”有tuo的古音,如“滹沱河”“沱江”。)构成“明驼”一词,然后复合鲜卑语原诗句意,结构为符合汉语音节语法的诗句,才是段成式征引过的“明驼千里脚”之来历。

这不是个简单的对音直译,所以北魏孝文帝后渐行无解。

试想木兰回乡之路,沙丘碧草,蓝天白云,山川辽阔,金曦流溢,壮士英姿,明驼神骏,别一番气度雍容,别一番异族风情,岂是汉语千里马所能构此佳境!此“明驼”在该诗文学语言意象的审美价值不容忽视。

4· 明驼是北魏鲜卑民族文化传说中一种神骏灵异的骆驼。

这个对“明驼”一词原生态的结论,不仅说明《木兰诗》原生在鲜卑语时代的北魏,且可对应比段成式早一百多年的张鷟所著《朝野佥载》,记述过北魏孝文帝改制,有陇西人为族姓贵望,“星夜乘明驼,倍程至洛”,也是一条指事在时代和地域上的互证。

5·许多权威辞书解释“明驼”,往往都牵扯“明驼使”一词。而其实,最早宋人小说《杨太真外传》,所编杨贵妃勾结安禄山,才有“明驼使”偷送龙脑香情节。到明人杨慎《丹铅总录·卷十三》,单条全文78字订讹此事,除复引段成式误说明驼千里,更拟偷送之物刻不容缓必须千里之速,竟改小说原文龙脑香为极易腐烂的荔枝,进而妄言唐代驿制有明驼使,还“非边塞军机,不得擅发”,以强调杨妃私发违制。但是,迄今学界并无发现唐代典籍有关明驼使的任何记载。假设有的话,段成式初仕即为雠校典籍的朝官,焉能不知本朝驿制而作那番误解。“明驼使”就是宋人小说演绎的一个虚构名词。

而“明驼”于《木兰诗》,其语源学价值所包含的民族性、地域性、物语性,不仅确定着该诗的时代性,更对该诗的文学审美价值,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教材盲从《乐府诗集》版本,剔除叶圣陶那一辈确认的“明驼”,则令后生晚学更无视《木兰诗》原生态这一关键证据。

 

二·篇目与版本问题。

元版补缺的北宋郭茂倩《乐府诗集》,该书卷二十五“梁鼓角横吹曲”,在最后才编排了:

“【木兰诗二首】

《古今乐录》曰:木兰不知名,浙江西道观察使兼御史中丞韦元甫续附入。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木兰不用尚书郎,愿驰千里足,送儿还故乡。……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此《乐府诗集》所载民歌《木兰诗》节录)

木兰抱杼嗟,借问复为谁。……世有臣子心,能如木兰节。忠孝两不渝,千古之名焉可灭!(此《乐府诗集》所载韦元甫《木兰诗》节录)”

在节录的这段资料中,“《古今乐录》曰”,其实只是《乐府诗集》诸多卷目序言或篇什题注的套语。“曰”字之下,并不一定都是照引《古今乐录》原文,而有时只是举要开列了《古今乐录》传本所载的某些内容。

《乐府诗集》所载《木兰诗》的篇目与版本有何问题?我们且从节录的这份资料,来做如下分析。

1·

首先,《木兰诗》所在《乐府诗集》卷二十五“梁鼓角横吹曲”之下,以“《古今乐录》曰”统领的卷目序言,最后是“按歌辞有《木兰》一曲,不知起於何代也。”在这个按语前面的卷目序言,都是对《古今乐录》所收梁鼓角横吹曲各曲年代新旧及实存状态的甄别分类。而这个按语,只是就《古今乐录》所收《木兰》一篇,不同于其它篇目而不知出自何时何地的说明。

问题的产生在北宋,黄庭坚就曾以为《木兰诗》乃唐人韦元甫得自民间,故宋代多以为该诗原生在唐代,并致后世争论不休。

上文说到,中国雕版印刷到宋代才真正兴盛起来。其前无论什么书籍,大多都是以抄本传世。而且《木兰诗》在中唐早已广为流传,及至宋初传本错杂在所难免。黄庭坚认为得自唐代民间,所依版本则未必是《古今乐录》的传本,即便是,也很难说与郭茂倩依用的就是没有任何差别的等样传本。这也正是宋人即对该诗产生年代讼起纷争的历史背景。

问题直到现代,坚持《木兰诗》为唐诗的,仅据现存宋辑文本存在唐代才可能有的某些词语为证,总难免被指那不过是唐人修饰所为之故,只有反解郭茂倩的卷首按语,进而证伪诗题下的题注,才好确立己方观点。

因此,就有学者考究这个按语的“按”字,断然以为,古人为文因无标点,为避免混淆了引文、按语,直接引用称“曰”,间接引用称“云”,编者观点则习惯在前加一字是为按语,以示文例井然有序。即由此肯定地认为,二十五卷这个按语未标明“《古今乐录》曰”,则表明智匠和尚的《古今乐录》不曾收有《木兰诗》,而是郭氏自别处辑录而来才加了这个按语。以此,为进而证伪《木兰诗》题注扫清障碍。

然而,我们从实际考察,这种以唐诗观点先入为主的考究,实际上并不能符合《乐府诗集》的真实状态。譬如:

《乐府诗集》卷二十四·汉横吹曲四,《刘生》(梁元帝)一篇的题注:“《乐府解题》(唐吴兢撰)曰:'刘生不知何代人,齐梁以来为《刘生》辞者,皆称其任侠豪放,周游五陵三秦之地。或云抱剑专征,为符节官所未详也。按《古今乐录》曰:'梁鼓角横吹曲,有《东平刘生歌》,疑即此《刘生》也。’这个题注中的“按”字后置文字也是郭氏按语。然而,到《乐府诗集》卷二十五所辑梁鼓角横吹曲,《东平刘生歌》这个题下,只有“东平刘生安东子,树木稀,屋里无人看阿谁?”三句为残诗,既无作者,也无“《古今乐录》曰”的题注。则卷二十四题注“……按《古今乐录》曰:'梁鼓角横吹曲,有《东平刘生歌》,疑即此《刘生》也。’”,这条按语的意思明显就是:《古今乐录》所载的《东平刘生歌》,疑从《乐府解题》所说的刘生故事而来,而不是《古今乐录》曾有这样的题注。

笔者如此认定这条按语的另外理由,即《乐府诗集》卷二十五梁鼓角横吹曲这一卷目序言的“《古今乐录》曰”,是把《东平刘生歌》这一篇目,归类在“三曲有歌,十一曲亡”的“乐府胡吹旧曲”中的。也即《东平刘生歌》在《古今乐录》仅存三句残诗,智匠和尚在收辑这三句残诗时并无题注。则《乐府诗集》卷二十四《刘生》(梁元帝)题注中“《古今乐录》曰”后的文字,只是郭氏就“《乐府解题》曰(所载的故事)”生发的按语,而不是《古今乐录》有那样的题注。如果智匠和尚在《古今乐录》有题注的话,郭氏应该辑录在卷二十五的《东平刘生歌》题下。

这样剥析的结果,我们就有理由认为,持唐诗观点者所考究“按”“曰”之层次关系,在《乐府诗集》并非严格的分明定则。“《古今乐录》曰”在《乐府诗集》,就是对《古今乐录》所载内容或某项题注,作收录或举要说明而惯用的套语,套语之下并不都是照引《古今乐录》原有文字。卷二十五序言,是对《古今乐录》所收梁鼓角横吹曲各曲新旧和存失情况的分类说明,最后这个按语只是特别指出,其中有不知出处年代的《木兰》一曲。序言前已经统用了“《古今乐录》曰”的套语,作序者对套语相应包罗的某一内容详加个说明,是无需重复这个套语的。只有以唐诗为先入观点者,才去钻这个“按”字的牛角尖。

2·《乐府诗集》卷二十五可算是到卷末,才编排上【木兰诗二首】。这个排序的原因,不仅是因《木兰》一曲“不知起于何代”,更重要的原因,是编者(不一定是郭茂倩)在这里同题并列了作者时代不同的两首《木兰诗》。这与《乐府诗集》所收其它同题异代的篇目,在编目和题注上是明显特殊而不一致的,读者尚需深加辨析。

3·从上两方面问题来看,【木兰诗二首】之下共用的题注,有可能是郭茂倩所依《古今乐录》传本里固有,他要像编排其它同题异代作品一样拆开二者,就不好共用这个题注,且更会给后世掩盖另一个重要问题(见下文)。若非因此,郭氏应该不会做此特殊编排。但若从另外角度看,而今所见这种篇目版式,又或可能是元代版本的问题,而并非郭氏原辑首肯。因为《木兰诗》所在《乐府诗集》卷二十五,宋版已经缺失。是郭氏抑或元代版本的问题,没有证据当然不能妄断,但笔者较倾向于是元版的问题。因为,郭氏在北宋,应该比元人见过更多北宋及前的《木兰诗》传本,就算不易澄清原诗与韦元甫续作的关系,至少不能把唐人韦元甫含混到南陈《古今乐录》的题注里。

可以肯定,陈释智匠原辑《古今乐录》,《木兰》名下不可能有相关韦元甫的题注,这一点郭茂倩当比后人更清楚。而到元代,《古今乐录》传本毁失殆尽(现在仅凭某碑可知元朝秘书监尚有藏本),如今《乐府诗集·木兰诗》实属元版部分。则其卷二十五序言“梁鼓角横吹曲”下,按语单讲《木兰》一曲不知起于何代,而对韦元甫与该诗如何关系只字未涉,卷末倒呈现出特殊的编排和人事年代错谬的题注,则必定另有缘故。

 

三·题目与人物名称问题。

一般认为,“木兰诗”或“木兰辞”即该诗题目。但从段成式“《木兰》篇”和郭茂倩“按有《木兰》一曲”来看,即该诗题目原只有“木兰”两字。由此可以确信,“木兰”两字原本诗题。哪么,在此有何必要质疑该诗题目与诗中人物名称呢?

2015年专注于考校“明驼”之时,第一次看到韦元甫续作的《木兰诗》,开头“木兰抱杼嗟,借问复为谁?”,笔者即感此语式和句意蹊跷不明,但在当时并未深究。待拙作《千里千年明驼路》发表之后(见《语文教学与研究》20164月上旬刊),再反复审读韦元甫的全诗,除演繁了一场功名主义,却并无多高文学价值。韦作也就是对古乐府《木兰》篇的一番附会解读,而于最后为其原无主人公姓名慨然疾呼“千古之名焉可灭!”从这末句的慨然疾呼,才正对应看出开头两句之意:“就是一个叫'木兰’的女孩在抱杼嗟叹,若否,试问还能叫什么又能另是谁呢?”

由此来看,见载《乐府诗集》的两诗共用题注:“《古今乐录》曰:'木兰不知名,浙江西道观察使兼御史中丞韦元甫续附入’”,其所表明的是《木兰》篇中原无主人公名字,是韦元甫本人或晚唐有其信徒,根据韦氏《木兰诗》,增窜修订了《古今乐录》某个传本的《木兰》篇,而致混杂讹夺流播后世。也即两诗必须一体共用这个题注,才好了解二者关系。若不是将“木兰”窜入原诗为人名,只是韦元甫续诗附录原诗之后,则这条题注最后的“入”字岂不赘余无用。

将“木兰”窜入原诗为人名,这也是个千古无人质疑的问题。上世纪八十年代,齐天举考校这一题注,据唐宋文籍中称人官号加姓名的惯例,非常有力的确证了这条题注应出自韦元甫本朝的人,而不能是宋朝郭茂倩所为。再到九十年代末,才有方舟子给美国迪士尼公司咨询的答文,辩驳齐天举以这条题注作证《木兰诗》原创在唐代。但二人均是从题注的句读或韦元甫官号称谓的时代性着眼,一点也没看到题注的语义实指。

古人已矣,历史湮没了好多事情,要证明这个问题,仅可确定的是,《木兰》的民歌原创主题,肯定是歌颂那样一位女儿形象的。哪为何原创竟然不具主人公名字呢?

文本原生态的问题难于质证,倒是后人横生歧疑的穿凿附会,能从反面提示问题还能从何处去考量。譬如有网文解说木兰执意弃官还乡,是怕暴露女儿身,触犯欺君之罪。甚至有专家认定虞城元碑《孝烈将军祠像辨正记》,说她姓魏,凯旋后皇上要纳为妃而以死拒之。这就涉及到作品原生态的社会存在问题。

《木兰诗》最早不过是个街间传说十分简单的小人物事件。或者代父从军随师凯旋而归,或者去日不多得便回归故乡(“万里赴戎机……”一段酷似唐代边塞诗,从情节约略及叙事语言风格在全诗构成中的迥异来看,就值得怀疑是后人删补了一段格调不足的原唱),单只从军能够活着回来,这对一个在军界没有上层背景的女孩来说,已然很了不起。而此由街头艺人编演传唱成一首英雄赞歌,切实来讲,最初的事实肯定没有传唱的那么玄乎,具以真名实姓,人物原型及其亲友在邻里难免不堪之情,甚至招引官方加罪。这应该就是《木兰诗》原创不具人物姓名的原因所在。

而后世一些方志或各地庙祠,只不过该诗得盛唐盛传之后,多有地方官民传为神灵,修坟立庙,勒石碑记。然其官史不载,盖因究其乃一名曲而已,除依传言立庙奉祠,“孝烈将军”之名并无朝廷封诰载籍可据。单就俗传流行最广的“木兰”人物姓花,也没有谁在明人徐渭《四声猿》之前找到过任何根据。到今所存庙祠遗迹,则因现代名胜旅游利益,纷争木兰故里。

 

四·《木兰》作为汉译诗题的原生态实指。

诗题“木兰”的原生态实指究竟是什么?

“木兰”原非诗中人名,因为历来很少有人提及这一问题,目前学界亦是从无质疑。笔者2017年在《<木兰诗>关键存疑再探》首先提出(见《中华读书报》201762815版),或因乏于论据而不足提醒当下。但这个问题,却也是个很关键的问题。其背后所具该诗原生态的时代条件,或说决定并影响其原生与演化的时间与事物,总需搜寻,甄辨,扒梳,印证,方可明了。

1·“木兰”肯定是个名词,且在楚辞汉赋均有,是谓一种树木。

在西方植物学分类概念进入汉语之前,木兰是区别于白玉兰的一个树种,即其花蕾另有中药专名“辛夷”的紫玉兰。这在秦汉成书的《神农本草经》已有见载,与该诗的“木兰”却不是一回事。因为,紫玉兰原生在南方,不宜移植。古人没有现代植保及远途速运能力,除野生一般只在南方有宫廷府第园艺栽培。南北朝时期,北魏版图内不会有木兰树大量移植,足以在某地成为兴起一首民歌的题名。

而要从北魏鲜卑语,或者以鲜卑语时期北魏的某地方言来说,最有可能记音为汉字“木兰”的原生物种,算来只有根皮在中药称丹皮的牡丹最宜。

2·秦汉药典《神农本草经》,最早确认牡丹原产丹州、延州等地。这两个州名虽为后世窜入该书,但上世纪七十年代武威出土东汉圹墓医简,有治瘀药方载有牡丹药名,足证药名“牡丹”东汉已有。事实也是,丹、延两州,即今陕北延安一带,乃观赏牡丹栽培之前药用牡丹原生地无可置疑。

且此两州位临咸阳直通鄂尔多斯的秦直道南段,秦汉属上郡,汉民久居。及至北魏,其地与汉文化中心地带沟通方便,相比其他鲜卑地域与汉文化的差异肯定要小很多,两族语言相互影响、交融的结果也就大了很多。

3·据后世花谱之类记述,牡丹本无名,俗称“木芍药”。作为观赏花卉,在中原栽培盛行之前,竟然无名而俗称“木芍药”。这只能说明,最早引种牡丹为花圃观赏者,虽原种地有称“木兰”,却不能直译过来而与江南珍贵花木紫玉兰所称“木兰”重复。一直到花匠从医界找到这种植物的可译用名称,牡丹为王,芍药为相,才成为花谱定论。

4·在上古部族语言中,“木兰”有谓鹿。汉字“鹿”与其“木”通音,“兰”是上古操黏着语部族语言中修饰缀音。这个缀音在今河北元氏县方言还有大量使用。如作动词缀音,“吃兰,喝兰;打兰,骂兰;活兰,死兰;拿兰,扔兰;偷兰,抢兰……”,等等等等,以单词在口语问答中常见,有时也以两三个单词并列作类比或排比句用。作形容词缀音,“大兰,小兰;好兰,坏兰;长兰、短兰;香兰,臭兰;有兰,没兰;赢兰,输兰;多兰,少兰;盛不下兰,装不满兰……”等等等等,这个缀音与作动词缀音语用相同,相当于现代汉语完成式(结果式)的助词“了”。但作名词缀音时,却多作词本义相类相关词义的定语后置。如“(待客要准备)酒兰,菜兰,鱼儿兰,鸡儿兰……;(做饭必需)油兰,盐兰,米兰,面兰……;(厨房必置)锅兰,碗兰,瓢兰,盆兰;(打仗所用)枪兰,炮兰,飞机兰,坦克兰……”,这些相关类别名词罗列由每个名词缀音“兰”定义其指代相类或相属,但在相应口语实用中,语用者一般只列举最惯用的一到两个名词,这个“兰”字缀音,也即具备复指相关的语义,关键作用是表达相关类同义项不复赘举。也就是说,方言中“兰”作名词缀音,对词义中心语素的修饰主要具有令词义泛指的意义,即被修饰词本义并非中心语素的确指,而是相类指称的一种例举。

而汉字形成,本质上是用单体象形符号简化、压缩、固定音节的一种语义文字化过程。即我华夏各部落族群最早的文字,并不都是从语音初创的,这种现象在甲骨文时代尤为突出。那时的语言与文字有严重的隔离,商周之前能精通解说这种文字记述的,只有为天授神权统治效忠的巫师。直到本是羌戎部族伐定天下的西周,裂土分茅在华夏大地封建诸侯王国,才形成游牧猎获部落与农耕定居部落语言交融的最繁密时期,也才于华夏版图意义上广泛地奠定了整个汉语的文字构词基础。汉字“鹿”早在甲骨文就有,其义最早赋形甲骨文字,其语音应源自周前华夏某部族的口语,则其语源上未必没有口语缀音。

从阿尔泰语系对汉语的影响来讲,最后来的满语,“木兰围场”语出当在蒙元时代,因为那座皇家秋狝园林是蒙元开创的,“木兰”指“哨鹿”,“哨鹿”非真鹿,“兰”为缀音即相类之意。这便是阿尔泰语系与汉语有“木-鹿”音义相通的最后证据。

这样来看,从华夏先民懂得活体鹿角每割取可如韭菜复生,牡丹在自然原生地本来只是薪柴亦可割而复生,则牡丹在先秦时代才便有了“鹿韭”的别名。这也便是秦汉《神农本草经》附载牡丹别名“鹿韭”的汉语原义,更可视为后世鲜卑语“木兰”与汉语“牡丹”存在音义关联的书证。这两者的音义关系,最晚在东汉以前牡丹原生地早就有了不同部族间的语言交融。

诗题“木兰”与汉语“牡丹”音义源出于“鹿”,却同指一种花木,应该是“鹿韭”所含词义在其间起着关键的作用。东汉医简药名牡丹应晚于《神农本草经》附载的别名“鹿韭”,则“木兰=鹿韭”是从口语语义到汉字词形的书写。而“牡丹”稍晚于此,乃医界从牡丹原产地口语“木兰”音译而来,同时也不能排除更因其生物性状用了表述雄性的“牡”字(李时珍说“虽结籽而根上生苗,故谓牡,其花红故谓丹”)。不管怎么说,花匠栽培观赏牡丹始于南北朝,曾不能对音直译“木兰”而称木芍药,后才从医界找到堪表意象华贵的“牡丹”这个名称。鲜卑语umran一词音译“木兰”,义为富裕之意,该词传入突厥各民族,意思是财富、富贵。这与中国牡丹花语之荣华富贵相应,任谁也难说只是巧合。

在此,“木兰”与“牡丹”音近义同,仅从《木兰诗》来讲,就是一对异形词。就算不确定牡丹花语与鲜卑语“木兰”在后世突厥语的音义同源,仅从汉字词形讲,牡字义为雄性,丹为花之品色,惟其可喻男子汉一样的女孩,于民歌起兴一少女男装呈勇沙场的英雄品质,亦足恰切而神妙!

而且,如今延安市西南十几公里,有一“花塬(源)头村”。其地不仅有木兰祠、木兰墓,还有一架万花山,现仍存有数万株野生牡丹。山上有千年古柏一株,与百来米宽、数百米长一道平坦山梁,叫跑马梁,相传为木兰骑射习武之地。是风物殊可参照!

综上观点,该诗原创,也就是以此花名为题,不具人物姓名,为民家少女替父从军唱诵了一曲赞歌!

 

五·扑朔迷离的佐证。

部编《语文》课本《木兰诗》,“扑朔”的注释是:“据说,提着兔子的耳朵悬在半空时,雄兔两只前脚时时动弹,雌兔两只眼时常眯着,所以容易辨认。扑朔,动弹。迷离,眯着眼。”此前,2000年人教版的“据说”是:“兔子静卧时,雄兔两只前脚时时爬搔,雌兔两只眼睛时常眯着,所以容易辨认。”而1956年叶圣陶主校初中《文学》课本的注释则是:“这两句写兔子静止时候的状态:雄兔比较好动,静止的时候两只前脚也常是爬爬搔搔的;雌兔比较好静,静止的时候,两只眼睛也常常是眯着的。它们一跑起来,就看不出这个区别了。……扑朔,爬搔的样子。迷离,朦胧的样子。”

由此可见,本世纪初的学生课本,还沿用上世纪五十年代说法,谓“扑朔”即“爬搔”。而今部编本,可能需以兔子非静卧的状态,来规避“静止”“静卧”之静态无以说“爬搔”的质疑,便改作把兔子提起来使悬半空,然悬空“爬搔”失于及物,则进而改“爬搔”为“动弹”,亦可谓用心良苦。但这种解释,既无史籍依据,更无实操验证可凭。现在养宠物兔的多了,没有谁能相信这种操作,不验看阴部就能分辨兔子雌雄。而该诗创作决不可以涉言性器,亵渎少女英雄。

哪么,“扑朔”何义,究竟如何解释?

2019年初,笔者曾发文《说说扑朔迷离》,偏执于求证“扑朔”在该诗与北魏鲜卑语的关联,牵强于口语方言在彼时的可能关系。最近就本文的修订,请教社科院语言学教授聂鸿音老师,方知现存北地方言口语kuchuo,发音与鲜卑语完全不能相通。笔者就此前误说,在此向读者郑重道歉!

但是,《木兰诗》中“扑朔”,肯定是个方言口语。撇开与北魏鲜卑语可能存在的关系,单从汉语讲,却没谁在《木兰诗》之前有过创建性的应用。“扑朔”究竟何义,我们且从汉语书证来说。

扑,本义击、打。史记-卷八六·荆轲传》:“(高渐离)举筑扑秦皇帝,不中。”其中的“扑”,肯定是狠命的击打。而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对“扑”字只有一个解释:“挨也。从手菐声。蒲角切。”显然就不是狠命击打之原义。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挨也。撲与扑、义皆別。”也就是说,“扑”在东汉已有轻拍拂拭之义。

“朔”在《说文解字》:“月一日始苏也。从月屰声。”而事实上,“屰”音ji,在“朔”字不可以算是声符偏旁,而“月”才是音义兼具的偏旁。因为“屰”即戟之本字,由戟戕月,“朔”字本指月亮被灭失的黑夜。而阴历只有每月初一晚上必定没有月亮,是初一谓之“朔”。又《尚书·尧典》“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是北方五行色属黑,月亮也从不出现在北方,“朔”即亦用谓指北方。

这样来看,“扑”“朔”分两字来讲,各自本义并不能构成同一语素,即东汉《说文解字》时,还不能形成“扑朔”这个汉字动词。而且,从史籍检索,也无谁在北魏之前创建过“扑朔”一词。且自《木兰诗》发生于北魏,后世更无人能从汉字本义正确解释“扑朔”一词。所以,“扑朔”当可确定为《木兰诗》的一个原创,来源则只能是民间口语的记音。也因此,自南北朝至今,于汉语文字学源流上无从正解。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考查到,“朔”的同音而近义于“扑”的“搠”字,到元明时代才较多出现。而音近于“搠”含义有“扑”原义的“戳”,《说文解字》未收,元编《宋史·卷二〇一·刑法志三》:“苏州民张朝之从兄以枪戳死朝父,……”之后才多有见用。而另外,《说文解字》即曾收纳的一个同音字“槊”,则明显是武器长矛的一种,碍难与兔脚相匹成用。因此,“朔”便成当初翻译民歌口语而要规避记音字面歧义发生的不二选择。

哪么,为什么意思为击打的“扑”字后有个“朔”呢?这是口语实词的缀音问题。在汉语,实词缀音一方面属于方言发音,另方面受上古操黏着语部族的多音节遗存影响。这个“朔”就是“扑”本义在口语的缀音。而且这个缀音含有“戳”的语义,用于戳击的长兵器“槊”,在东汉或前造字即由此义也很明显。

“扑”字原义狠命击打,及在《史记·刺客传》的读音,大约是被宋初徐铉等人修订《说文解字》时删除了。删除原因,当是自东汉许慎有这个“挨也”的解释后,“扑”字便多用于非狠命的拍打之意,如再保留其它原义或被认为累赘,就像现代有些字典对待古有多义的汉字一样。就是说,北魏创建的“扑朔”一词,即“扑”的非狠命击打的语义,是从口语记音而来的汉字联绵词,也即从《木兰诗》原创民歌音译而来。由于南朝及唐代训诂缺乏这方面的语言学认知,一个无解的联绵词形式的动词,也便无法推广应用。

然而,《木兰诗》在文学史上的影响绝非一般,总会有人欲想寻征近义字面,改造“扑朔”推广应用,也就发生了另外近音的“扑握”一词,或以为两字都是上古有例的动词便好解释。宋初编成的《文苑英华》所收录的《木兰诗》文本,该句就作“雄兔脚扑握”。虽不曾见唐代有用“扑握”的其它例证,但这个“扑握”在《文苑英华》的文本出现,也必是宋前有人妄为乖巧而对该诗的一种修订。因“握”音近“朔”,且在北齐便见有称为“握槊”的棋类博戏,从音而转义改造“扑朔”,以企于古可征。然而问题却是兔脚不成握,“扑握”就只是形成了一种译音的错杂,为大宋的诗人们增加了一个指称兔子的代词,而不能表述兔子“脚扑朔”的实义。梅尧臣《和永叔内翰戏答》:“固胜兔子固胜鹤,四蹄扑握长啄啄。”不唯梅尧臣轻信宋前《木兰诗》某种传本妄为乖巧的“扑握”,梅氏之后还有一些诗人亦曾趋从引用。甚至有后人妄解“扑握”为兔子脚毛丛生或蓬松貌。

事实上,兔子在惊惧、发怒、兴奋、撒欢或有似警示什么时,经常会有一种特异于其他动物的行为,就是用一条后腿跺脚拍地,发出“砰”的一下声响。这动作,兔子安顿时能发,慢走或快跑时也都能发,或只一下,或稍顿续发,但都极简短快速,让人几乎来不及看准是哪只脚拍地的。然此动作却是雌雄都会,只一种情形,公兔骚扰母兔,抵近、环绕、欺身、跳跃……各种躁动,间或会用后脚拍地,发那种“砰”一下的声响,调戏不理不睬眼神迷离而并不在发情期的母兔。

兔子跺脚拍地发声,本是一种雌雄皆能的普通行为。该诗原创是将兔子的这种一般行为,措用于特定情形时雄兔的性状表述,可算是一种模糊表述的修辞手法,从而避免字面的歧生亵意。

“扑朔”在《木兰诗》,就是兔子用一条后腿跺脚拍地。之所以至今无解,盖因历代诠释者都乏于了解兔子这一行为性状,也更说明原诗产自民间说唱,而非文人原创。“扑朔”是从原创而来民间口语的一个记音词,无论原创发生的当时当地民间以鲜卑还是汉族口语为主,在考证相应时代词语时,汉夷语汇交融的历史背景却是回避不了的。

从拓跋氏拥有陕北到文帝改制汉化,两族语言的民间融汇,在时间和规模上都是不容忽视的。虽然期间民用口语的交融不易寻证(因鲜卑语在北魏并没创立文字系统),孝文帝前官方典章就以汉字著录却是事实。此前笔者偏执于民间口语关系的求证虽然失败,而本文单从汉字对“扑朔”的求证,还是脱离不开那个时代乃至上古部族语言的俗用口语背景。无论该诗汉译版本最早在孝文帝之前还是之后,但从南朝到隋唐汉语,不曾发生与“扑朔”字面同音同义的其它用例,也不曾有谁能正确解释过“扑朔”,则此亦可佐证该诗的产生不在南朝与隋唐。

 

从有《木兰诗》以来,不曾有谁确切解释过诗题《木兰》,及其原生态最具证据价值的“明驼”一词,同样也没谁考证得这个“扑朔”的来历。这三点也就是该诗原创的原生态证据。而今所见文本中存在诸多南朝以来才可能有的词语,都只能算是这首北魏原创歌辞被广为汉化的史迹。

不惟前世不见,且是后世仿冒不来的东西,或可成为推不翻的原创原生态证据。本文无意自我抄袭,谨以笔者近年所发相关《木兰诗》之拙见,做此梳理总结,恳乞学界对该诗原生态史存能有一些更具学理的讨论。

 

后记: 本文2018年冬初稿,题名《<木兰诗>原生态存证摭拾》,其后每年数次修改、投稿无果。今次修订,文本定稿,题名亦改,惟企方家赐教。嗟乎,自1994年着眼此事,忽已28载,个人病躯身老,复无心力。2022.03.08。

    者:笔名汉梓。原名刘林源。男。1956年生。汉族。农民。近年在《中华读书报》《语文教学与研究》发表数篇探讨《木兰诗》上千年存疑的文章。

联系地址:河北省元氏县北褚乡西褚村。

    编:051134

    话:1523117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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