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木财税 2022-04-11 22:49经常有人询问,“公司奖励给某部门先进集体奖多少元,部门(领导)自行决定如何使用,财务方面不知道”,那这个个人所得税怎么处理呢? 这其实还是要看具体使用情况而定。 首先,财务(个人所得税申报人员)应当问部门相关人员,要求提供所谓“集体奖”使用方式。 一、如果现金分配到个人,或者购买实物分配至个人,那这就需要根据分配金额,并入相关人员工资薪金所得,一并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相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第八条: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如果这个奖金以非现金方式集体使用,无法区分至个人,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2012年5月7日对此解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在官方网站进行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也明确了这个问题的处理口径: 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比如,公司奖励给某部门先进集体奖5000元,由部长领取后部门聚餐使用,那这个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当然,这个“聚餐”应当是指“桌餐”;而如果属于“自助餐”或者“个人餐券”之类,那就又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