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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遭开发商“穿小鞋”?交了初装费3年,燃气至今未通!

 南国今报 2022-04-15


数千元的初装费已交了3年,大部分业主已装修好新房,可迟迟没有燃气可用,来宾市嘉美假日广场小区的15名业主把开发商和来宾中燃公司告到了法院,要求两被告要给新房开通燃气。1日上午,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业主称遭到开发商刁难

2013年11月,15名业主跟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嘉美假日广场的高层商品房。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开发商代来宾中燃公司,收取了每户2500元的燃气初装费。直到今年年初,开发商才向业主交房。业主陆续装修了房子,有部分装修好后已入住,可当他们要求开发商找中燃公司开通燃气时,却遭到开发商的拒绝。

业主在法庭上称,根据原先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在2014年底。可开发商延迟了一年多时间才交房。今年3月份,包括他们在内,小区共有30多名业主把开发商告到了兴宾区法院,索要延迟交房违约金。一审法院支持了业主的诉求,判决开发商赔偿每户业主违约金1.1万至3万元不等。开发商不服,目前已上诉到来宾市中级法院。可能是因为业主的起诉,开发商才故意刁难,不给15名原告开通燃气。

业主向法庭提交的其中一份视频录音对话证据显示,他们在跟开发商交涉时,开发商要求他们去法院撤掉索要延迟交房违约金的诉讼,才会让中燃公司来给业主开通燃气。

业主还称,根据中燃公司和开发商于2013年5月签订的《居民入户合同(集体)》约定,开发商代付每户业主的2500元燃气初装费后,再向使用燃气的业主收取。而他们已交了钱,中燃公司就应该来给业主开通燃气。

开发商否认给业主“穿小鞋”

开发商的委托代理人否认了因业主打官司索要延迟交房违约金,而给业主“穿小鞋”的说法。代理人称,之所以不给15名原告开通燃气,是因为业主违反购房合同的约定,未经开发商工程部的审批,装修时有违规打掉墙体等行为,有重大安全隐患。迄今为止也没有做任何整改措施,开通燃气会加剧不安全隐患,因此才没有给开通燃气。

此说法遭到了原告的反驳。他们称,在装修前,部分业主已向开发商委托的物业交纳了“拆墙垃圾清运费”,而且装修拆掉的并不是承重墙,并不产生安全隐患。而且15名原告中,有一人装修并没有拆墙,还有一人房子都还没得交付。

中燃公司称开发商没付够钱

来宾中燃公司则辩称,根据该公司跟开发商所签订的合同和协议,燃气初装费先由开发商向该公司支付,该公司才根据开发商提供的名单为住户开通燃气。据统计,嘉美假日广场小区共有445户住户,如果全部开通燃气,按每户2500元计算,开发商需向该公司支付初装费111.25万元。截至11月29日,开发商才支付了44.68万元,该公司根据开发商提供的名单给46户业主开通了燃气。该公司多次发函给开发商,但开发商总是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剩余的66.56万元费用。只要开发商把钱和名单交来,公司就会派人去给业主接通燃气。

由于原告方在法庭上不愿调解,合议庭宣布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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