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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柳州市社区和村民委只出具13项证明

 昵称0635l 2022-04-15

好消息!好消息!

被要求开具各种“奇葩证明”,

不仅加重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负担,

更增加了群众办事的难度和成本。

日前,柳州市政府印发公布了城区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通知明确从2月1日起,柳州市各城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只出具清单中的13项证明。

网络图片

柳州市城区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是该市清理规范证明事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去年9月13日,柳州市政府曾发出通知,要求各城区政府、各机关单位开展清理规范证明事项工作,力争通过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建立规范、统一的目录清单,简化优化公共服务办事流程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在办事创业过程中存在的“办证多,办事难”问题

网络图

此次公布的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中,不仅明确了居住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社区矫正的相关证明等13个证明事项,还列明了需要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出具这些证明的单位,以及证明事项的主要用途

柳州市城区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点击放大查看)

通知要求,

对于清单中的证明事项,各相关部门和公共事务单位需明确办理用途、法律依据、认定标准和规范文本,并以办事指南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便于群众办理。

对于未列入清单的村(社区)证明事项,各相关部门和公共事务单位不得以取消证明材料为由放松监管,要及时转变管理方式,做好政策措施的衔接、协调、接续等工作,避免出现服务和管理空档。

要积极引入承诺机制等诚信机制,探索通过个人声明或承诺替代证明材料,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治力度,全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对于柳州市以外的地区或部门办事过程中确实要求群众提供的村(社区)证明,各城区要指导所在村(社区)本着方便群众和酌情合理的原则,对有权查证的事项予以出具。

按照规定应由相关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得要求村(社区)出具或配合出具。

通知还明确了新政的实施时间,各项组织落实工作要在1月31日前完成。自2月1日起,柳州市各级各部门、公共事务单位不得再要求村(社区)出具未纳入清单的证明。

这下可好了,

有理有据!

彻底和奇葩证明说拜拜!


来源丨南国今报

值班总编丨李旭东

     值班主任丨陈新援

值班编辑丨郎清雪

出品丨南国今报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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