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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零故障管理考核办法》规定

 第7代CNC 2022-04-16

工厂设备零故障管理制度自实施以来,运行情况良好,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该项管理制度,特做以下规定:

一.设备故障预修管理与考核。

1.预修是以现场各类信息(设备状态、夹具状态、润滑装置、故障分析结果、安全整改等)作为检修内容并以此作为预防性修理计划下达依据的检修方式。

2.预修的要求

车间(分厂)维修人员要把预修作为基本管理职责,根据所在单位设备的运转情况,在严格执行小修、定保计划的前提下,实行针对性设备检修,生产间歇时间是维修人员的工作时间之一,应彻底改变被动性修理的做法。采取各种预防性措施和手段,积极查出设备隐患,将故障消灭在萌芽之中。今后,凡设备因故障停机,生产安全部将首先追究使用和维修单位预防性检修有无作为的责任,对不进行预防性检修的责任单位考核100元。

3.重点(A类)设备监控制度

设备使用单位要对重点(A类)设备建立监控制度。

质量控制点、关键工序、特殊过程的设备(其中焊接设备为质量控制点的电焊机)按A类设备管理;操作者根据点检要求进行日点检,每天开机前按设备的点检内容逐项检查,认真填写点检卡;责任区维修工人应巡回检查点检执行情况,同时处理点检中查出的问题,并在点检卡上签字.

设备点检发现的问题、处理过程和结果都要及时处理并做相关分析及记录,未做该项分析及记录的考核50元。凡未能及时处理的都要列出修理预案,进行追踪处理,并将修理预案转入设备维修档案,做为以后安排设备修理与改造的依据,对点检发现的问题凡未及时处理又未转入设备维修档案,不进行有效追踪处理的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4.对于数控设备生产作业的计算机控制程序,设备使用和维修单位应各自做有效的备份程序,并将另一份备份程序存入技术中心档案馆设备技术档案中永久保存。

二.设备巡检管理与考核。

1.设备巡检由设备维修人员负责,实行分区域负责制,设备员必须将本单位所有设备的巡检工作按区域划分,并结合维修人员技术素养的高低等具体情况落实到每个维修人员身上。各单位应将A、B类设备的巡检责任人和区域划分情况上报生产安全部,C类设备巡检区域划分由各单位自己管理。不进行巡检工作责任区域划分并具体落实到维修人员的单位,考核100元;划分后不上报的考核100元;划分不合理的考核50元。

设备巡检人员应做到“两不”(不漏检漏修、不违章作业)、“三懂”(懂设备构造性能、懂修理工艺、懂技术标准)、“四会”(会检测、会修理、会分解组装、会调试);应准确系统掌握《机械设备修理技术规范》和设备使用说明书及设备图纸资料的的相关内容;遵守《设备操作维护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遵守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中有关设备管理维修的相关规定;不具备上述技术素养达不到“两不”“三懂”“四会”要求的维修人员,需重新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启用不合格人员上岗巡检的单位,考核100—500元。

2.设备使用和维修单位的维修人员是设备巡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巡视检查制度,每日上午、下午各巡检一次,有夜班时值班的维修人员也应巡检一次,并认真填写《设备维修人员日常巡检记录》(设械—81)。未进行巡检者,每台设备每天考核50元;进行了巡检但未填写巡检记录者,每天考核责任人50元。

3.设备巡检内容的填写应符合设备使用说明书及设备图纸资料、《机械设备修理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填写《设备维修人员日常巡检记录》时,如确认本次巡检中未发现设备不良状态或设备故障,应填写本次巡检未发现设备不良状态或故障的记录;如本次巡检中发现了设备不良状态或故障,应如实记录并具体、准确、详细的描述设备出现不良状态的部位或设备故障的具体情况。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不良状态或故障,设备使用和维修单位必须及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或故障解决方案,并注明实际完成内容和时间,及时组织维修解决。设备不良状态整改措施或故障解决方案由设备操作、维修人员和设备员共同签认。发现了设备不良状态或故障后,未及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或故障解决方案,并注明实际完成内容和时间的单位,每台设备考核100元;隐瞒不报的考核10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况轻重考核200—2000元。

4.《设备维修人员日常巡检记录》由各单位设备员每日检查,分管设备的主任、厂长、部长每周检查确认,生产安全部各专业组每月到各单位至少抽查两人的记录,未完成上述工作者考核50元。《设备维修人员日常巡检记录》由各单位设备员负责汇总保管。遗失记录的考核责任者50元。

三.设备的管理与考核。

<一>探伤设备的管理与考核

1.探伤设备应按照设备定期检修计划和检修规程的要求,及时进行检修、维护和更新,易损件至少按照1:1的比例储备,定检过期的设备一律不得使用;设备必须达到无故障运行率100%的要求,对于疑难故障必须在90分钟内处理完毕;设备小修、中修、大修可由工厂和设备生产厂家共同进行;修理资料和验收合格证必须存档并在设备履历簿上做相应记录。不按照设备定期检修计划和检修规程的要求检修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易损件未按照1:1比例储备的考核责任单位100元,未能在90分钟内处理完疑难故障的考核责任单位100元,修理资料和验收合格证未存档并记录的考核100元。

2.探伤设备使用单位应加强设备的日检和巡检工作,巡检人员每日巡检不少于2次(上、下午各1次),并做好记录。使用单位和维修单位设备维修人员要参加每日探伤设备性能校验工作,认真确认设备性能指标。设备使用和维修单位分管领导必须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探伤设备情况,并参加一次日常性能校验;不检查探伤设备情况且不参加日常性能校验的每次考核100元。

3.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有2名以上维修人员全面掌握设备技术性能、维修使用要求,设备使用单位维修人员中有60%以上取得铁道部探伤人员等级资格证书。

<二>.智能扳机的管理与考核

智能扳机的管理应遵守《智能扳机检修和智能组合电动扳机专用标定仪检定实施细则》及《智能扳机检修和智能组合电动扳机专用标定仪检定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违反该实施细则中七大项的每一小项的考核50元。

<三>.试验设备的管理与考核

    1. 工厂的试验设备应严格按照应按照设备定期检修计划和检修规程的要求,及时进行检修、维护和更新,严禁无故拖延或变更检修计划。设备小修、中修、大修可由工厂和设备生产厂家共同进行;修理资料和检修验收合格证必须存档并在设备履历簿上做相应记录。对于未严格按照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责任单位考核100元。

2.对于进入工厂货车生产作业工序的试验设备,其需要点检的操作者应该按照点检内容要求每班点检,并规范填写点检记录;设备员必须每班巡检此类设备并做好巡检记录。该类设备的易损配件必须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储备。对于不严格按照设备点检、巡视要求点检、巡视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考核100元。对于不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储备易损配件的责任单位考核50元。

四.本补充规定由生产安全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五.本补充规定自年

  

  

  

  

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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