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推文将从一个常见的编码案例开始—— 【案例1】46岁男性患者因”乏力纳差20天,皮肤巩膜黄染10余天”入院,既往有乙肝病史3年,门诊以“肝衰竭”收治入院。完善相关检查,明确诊断后予以护肝退黄、降酶利胆、利尿、促进肝细胞生长、抗病毒感染等对症支持治疗,病情好转后出院。 临床及编码后主要诊断:K72.900 肝衰竭 其他诊断:B18.107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 看似顺理成章的诊断及编码,真的对吗? 肝衰竭很危重 主诊选择别掉坑 K72 肝衰竭! 其实ICD-10的分类思路和临床诊疗思路是一致的,病因明确的肝衰竭应行对因治疗,所以在主诊选择和编码中要强调病因。而与酒精性肝衰竭(K70.4)、药物和肝毒性物质引起的肝衰竭(K71.1)不同,病毒性肝炎导致的肝衰竭在ICD-10中没有单独的类目或亚目,那编入B15-B19是否合理呢? B15-B19 病毒性肝炎!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在病毒性肝炎的临床分型中,各类型的肝衰竭都属于重症肝炎,那么根据ICD-10将“病毒性肝炎引起的肝衰竭”编入“重度病毒性肝炎”同样也是符合临床分型的。我们再从CHS-DRG分组方案看一看,慢性/急性重度病毒性肝炎均可入组HS1-肝功能衰竭。 注:B15&B16:急性甲肝、急性乙肝和急性丁肝以是否伴肝昏迷分类亚目 到这里我们就可以订正案例1中的诊断了。该例患者因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导致的肝衰竭入院,并行对因和常规内科支持治疗,临床主要诊断应填写为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肝衰竭,编码B18.100x001病毒性肝炎乙型慢性重型。 实例分析不容错过 【案例3】 【案例4】 CAUTION · EN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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