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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董监高离职的理由还有这么多!

 静思之 2022-04-20

沪深两市新规之后,对董监高离职之后需要披露的内容进一步做了细化,变化最大的依然是沪主板。那么,如何把离职委婉而又优雅地表达出来?小编整理出市场上的案例给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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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职的披露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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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交所

 1、沪主板 

根据《沪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8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职的具体原因、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移交所承担的工作。

 2、科创板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4.2.7条规定,董事因任期届满离职的,应向科创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离职报告,说明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移交所承担的工作

本次新规由于科创板没有修改,沪主板规范运作中关于辞职的披露事项则是全新内容,之前沪主板没有规定辞职所需要披露的事项,这次新规对辞职的时间、原因、辞去的职务等事项作了进一步细化。


(二)深交所

 1、深主板 

根据《深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9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

 2、创业板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12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

通过上述板块的对比,可知深交所及沪主板对于董监高离职后的情况更加关注,尤其是辞职后继续任职的披露更加严格

(三)北交所

北交所规则层面没有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报告需说明的内容进行规定。市场上各家公司的做法也不尽相同,整体而言披露的为辞职的时间、原因、是否还担任其他职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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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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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离职的原因说得比较圆满,尤其是不要引起市场过度解读,降低董监高人员变动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来看一下。

1、万能套话型-个人/工作原因(具体是什么,我不想说,你也别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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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都是比较常规的,不管是个人原因、工作原因还是家庭原因,反正就是我要走了,轻轻地我走了那种,留下你们继续。

2、结构优化-组织不需要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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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纪大了-精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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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退休-法律说该歇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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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为了理想-追求诗和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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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为了更好地奉献-专注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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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有钱了,想享受一下-财务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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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赞叹,这份公告写得够艺术、够秀!同志们,都学到了吗?无形中宣传了一波公司及大股东的高尚情怀,这么好的公司和老板,大家快把简历投起来!

8、法律规定-不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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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都属于好聚好散型的离职,山水有相逢,总算出走得很体面,不管在任期间干得好坏、有无贡献,公司也都会象征性、客套性地感谢一下。

以下就是环境不友好,只能赶紧跑或者道不同不相为谋、撕破脸的离职了,江湖再见,有的可能再也不想见......


1、有分歧-看不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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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理念差距-志不同,道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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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集中高效-内斗太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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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罢免-不尽职/控制权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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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矛盾-发展理念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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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离职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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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主板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提前离任需要找独董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11董事长、总经理在任职期间离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董事长、总经理离职原因进行核查,并对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表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离任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上述规定早在2010年7月《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就存在了,2020年2月28日《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保留此款,并开始适用于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创业板至今无此条款。虽然独立董事要对提名、任免董事及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但从词语文义上看,解聘的权利行使者是用人单位,属于被动离职,故此处发表独立意见应针对公司主动免职而非董高主动辞职的情形,与定期报告编制系统释义的“解聘包含主动辞职情况”不同(这个释义,鄙人一直持较大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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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公司应披露离任董监高原定任期、持股情况及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果离任董监高的配偶或其他关联人对董监高离任后的股份减持作出明确承诺的,应参照上述要求处理。报备《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明确说明董监高原定任期、董监高及其配偶或关联人持股情况,以及股份转让承诺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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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问:董监高离职后可以立刻买股票吗?
答:根据《自律监管指引-股份变动管理》(深市规则第十一条、沪市规则第八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可知,离职后可以马上买股票,但会被锁定。同时小编提醒要注意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毕竟,你才刚离职,对公司的一些重大计划可能是知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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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问:任期内提前离职的,间接持有的股份受25%的转让限制吗?
答:目前证券法及相关规则并未明确董监高间接持有的股份是否需要遵守25%减持比例的限制,但是要注意相关人员是否做过间接减持的承诺,如有,是需要遵守的,这样的违规案例已经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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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问:公司董事兼职高管,辞去高管,是否可以马上减持股份?
答:因其目前仍然担任公司董事,因此应该继续遵守在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转让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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