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农村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

 京云律师事务所 2022-04-28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也随之发展,而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就是房屋拆迁。那么,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今天云合专业律师网小编就这一问题,整理了下列资料,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房屋遇到拆迁,不管采取什么样的补偿安置方式,首先是对房屋本身价值要有一个补偿,根据建筑结构的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样。其次是对房屋装修的补偿,这个根据装修成本和使用年限进行评估。第三是对房屋的附属设施包括门窗、电表、水井等等进行评估补偿。第四是对院落空地按照土地性质进行评估补偿。第五是对房屋周边的花草树木进行评估补偿。第六就是一些地方制定的按时签约的奖金等。有一些地方,会按照一个户头或者一个人头多少钱进行补偿,这是一种变通的补偿方式,不管用什么方式补偿,您都要搞清楚,一场拆迁下来,你们家多大房子,换回来多大房子,多少现金,然后再对照周边房价,看看这个补偿是否合适,总而言之,不要被拆迁方五花八门的补偿方式给搞蒙了,签完字才后悔补偿不合理。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以及农民自建。如有疑问,欢迎到云合专业律师网进行律师咨询,我们也有专业的律师团队。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