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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的“无为”创作论

 书法古今 2022-05-09 发布于陕西省

书法的“无为”创作论

郭宗吾

“无为”、“大道无为”等都是老子《道德经》里的主要思想,它们的意思就是要求人们都要顺应自然而为,“无为而治”、“无为而不为”。这是几千年中国文化的智慧和结晶,也是人间的一种最高境界论。

书法作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也包含了很多智慧,是伴随着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真理性问题而逐步诞生起来的,书法艺术囊括了宇宙间万事万物的自然规律,只不过它是以文字的“图”的形式来表达出来的。按照老子对自然的描写,一切都可以用“无为”的概念来表现,而这些事物正是顺应自然的客观规律,表现在艺术上就是最美的东西。“反朴归真”、“大巧若拙”、“寓巧若拙”等,最后都成为“大巧”的美。正如“大鹏之上九万,尺鹌之起榆枋,大小虽差,各任其性,苟当其分,逍遥一也”(庄子《逍遥游》)。

我们在谈起书法时,常常用“这字很有味道,很拙朴”,意思就是它是符合自然的,是引起人们内心共鸣的心理反应。因为每一个人内心深处都有一种稚趣,只不过作为成年人经常因为“行为端正”的道德标准来掩饰它,一旦遇到某种客观条件时才得以表现出来,这是人的天性。“在艺术创作中所应采取的态度也是发展天性”(熊秉明《中国书法艺术体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性特点,让天性成就艺术,反朴归真。

但是,我们在理解书法、创作书法时,应该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要正确理解道家的“无为”精神。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要求人要顺应自然,符合“大道”精神。对于“道”的修为,首先是要修好人品,达到“天人共一”的思想,在道与人的最高境界上形成共鸣,至少应当达到这种思想认识,用一生去体悟、去感受、去实践。

其次,要把握书法艺术的核心精髓。书法的形成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需要,直至今天,它是有它的标准、技术、内涵等要求。一个书法创作者必要经过艰苦的、长期的对前人作品的临习,才能有一定的艺术修养,所以,不论是临习还是创作,都离不开这种“自然”的训练。

最后要区别“率性”与“率真”的关系。所谓“率性”,这是一种自我放纵的态度,是个性自由而不受约束的思想行为,它没有规律,而随环境因素的变化发生的情绪或是行动上的一种表现,更不符合“道”的要求。率真则不同,它要求人们在进行书法艺术创作时,用天性来张扬个性,回归人的本质,最后达到“道法自然”的境界。

总之,在艺术创作中,我们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同时,应当积极去寻找、挖掘个性率真的价值理念,让“无为”思想成为艺术作品中的精神主线,增添自然美、艺术美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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