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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回报”项目?揭阳某地4人非法集资100多万涉及20多个省市!

 百麦阁主 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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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
2021年底至2022年初,普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陆续接到各地群众报警,反映他们因贪图“高额回报”“赚快钱”进行网络刷单、投资转账而被骗走100多万元。接报后,普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立即组织调查,将该案立为巫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侦查并迅速组织抓捕,先后抓获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经初步调查,2020年4月前后,犯罪嫌疑人巫某某等人通过微信号以及组建的微信群发布参与投资可获得利息、刷单可赚取佣金的信息,诱骗受害者季某某等人前来投资或进行刷单,在早期均能按时付还投资款、利息及刷单的本金、佣金。至2021年底,巫某某等人无法兑付投资本金及利息、刷单本金及佣金。经进一步调查,该案涉案受害者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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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告诉你

近年来,部分非法集资公司打着“投资理财”“高额回报”的幌子,利用虚假宣传和人们贪小便宜的心理,引诱人们以“投资”“刷单”等方式赚取佣金,最后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上述案例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活生生的教训,让我们来看看非法集资犯罪的真面目。

“高额回报”项目其实是非法集资。以“投资理财”“高额回报”“复利”等为噱头的非法集资行为,都有一个显著特点——无实体项目支撑,却许以受害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等旗号,假冒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发布销售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摆出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大好前景的“迷魂阵”,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


这些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无实体机构的非法集资行为,往往利用网络进行宣传推广、资金运转,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广大投资者要谨慎选择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的理财、基金、众筹、股权等产品,可通过证监、银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政府公开信息查询、核实其真实性,同时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不要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文禁止的非法经济活动,不做盲目投资,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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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国务院发布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有明文规定。最常见的两种非法集资犯罪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具有哪些特征?

结合非法集资所涉及的常见罪名,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及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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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十年功

受骗一场空

投资、理财要理性

多一分质疑

少一分侥幸

切莫贪图“赚快钱”

被“高额回报”忽悠

掉入非法集资犯罪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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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普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创作:揭阳生活在线综合整理

▍版权:转载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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