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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个重要建议!千万不能在申请书、意见征集书上签字同意!但也千万

 荷叶3638 2022-05-16 发布于山东
给你个重要建议!千万不能在申请书、意见征集书上签字同意!但也千万不能置之不理!否则等同默认会有连带责任!一定要在材料上签上:“本人不同意加装电梯,因为会对楼体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所有因此造成的民事、刑事责任均由其他申请人及审批单位承担,与本人无关。”然后这句话后面签上名字。按照国家去年颁布的建筑安全五方终身责任规定,住宅楼在地基、楼体结构享有五十年的保修、追偿、追责的时限,在未获得原开发商、原施工单位、原建筑安全监理单位的同意,擅自从头至底的破坏楼体外墙,等于丧失了五十年的保修和追偿权益。这些几十年前的老楼都未缴纳房屋维修基金,一旦出现楼墙体开裂、地基倾斜沉降,动辄几百万的修缮费谁来承担?一旦成为危楼无任何单位兜底,谁来负责赔偿居民损失?电梯施工单位依照协议只承担外挂电梯的建筑安全,并不承担楼本体出现的连带问题。别说一般不会有问题,长沙楼塌死亡几十人,现在已经追究了业主及许多单位经手负责人的刑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终身追责不是闹着玩的,依法即便原建设单位已经破产注销、原审批负责人即便已经退休,照样追究经手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而所有签字申请加梯的居民,就要承担起本建筑五十年内的所有相关责任。同时强烈建议所有拒绝加梯的居民,可以依此提起起诉,侵犯了个人财产权及共有财产权。此外即便允许加梯,也一定不要在同意书和申请书签名字,一定要写不同意加梯,出现任何责任纠纷由申请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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