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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化镇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2022-05-18 | 阅:  转:  |  分享 
  
五化镇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根据《五仙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监管是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和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的关键环节,为加强对动态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决定成立镇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XXX、各村支书、村干部,镇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镇打非治违办公室,由X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各村也要建立动态巡查网络,做好本辖区内自然资源(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工作。

二、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分级网格与责任划分

建立镇、村两级巡查网格,五化镇为一级网格,各村为级网格。制定“五定”工作机制(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采用五化镇打非治违组全域日常巡查与驻村导、干部、村委会干部分片巡查相结合模式,全面覆盖辖区内的所有监管对象。

一级网格。五化镇为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人民政府镇长为责任领导,五化镇打非治违组全体成员为巡查责任人,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全域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和整改;每周对本镇全域巡查不少于2次,并有巡查台账和记录;负责制定对二级网格的考核细则,指导监督辖区内二级网格的运行和履职情况;分季度对二级网格开展考核、兑现奖惩;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

二级网格。各行政村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民委员会,镇政府驻村领导为责任领导,驻村干部和村支部书记(主任)为巡查责任人(详见附件1)。分片巡查区域划分以村社区为单位实行分片包干。主要职责:负责摸清底子,对2021年卫片没有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主动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详见附件2);负责组织开展区域内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工作,每周对本区域巡查不少于2次,并有巡查台账和记录,同时于次月4日前上报本辖区内上一个月自然资源(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统计表(详见附表3);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占地、破坏耕地、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协助立案调查和处理整改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向上级网格报告有关情况。

三、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区域等级划分

(一)土地动态巡查区域等级:

1.一级区域:(3天巡查一次)

①五化镇各村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②乡镇规划区范围;

③大津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④《五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文明路及延伸段等道路沿线两厢用地建设管理的通知》(宜政办发[2020]1号)规定的禁止建设区和控制建设区。即,S215线两侧边沟外沿15米范围为控制建设区;

⑤城乡结合部、村庄周边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高发区。

2.二级区域:(5天巡查一次)

①非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一般耕地;

②镇、村道路和农村道路两侧;

③各自然村建成区及周边。

3.三级区域:(10天巡查一次)

①已合法批准,正在实施建设的项目用地、村民建房;

②一二级区域外的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③已经建成的各企业用地、工矿用地。

(二)矿产资源动态巡查重点区域:持有合法手续的矿产资源勘探、开采点和非法开采多发区。

(三)地质环境动态巡查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多发区、矿产资源开采活动较多的区域。

四、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的工作内容

(一)土地动态巡查的主要内容是:

1.用地单位是否取得合法用地、规划手续,土地用途、面积、地类、建筑位置、层数、外观是否与批文相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

2.设施农用地是否办理备案手续,临时用地是否办理用地手续。

3.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拆除、复耕复绿情况。

(二)矿产资源动态巡查的主要内容是:

1.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釆矿权,持勘查许可证进行采矿等违法行为(含挖砂、采石、取土);

2.有无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部门明令禁止范围内的采矿行为。

(三)地质环境动态巡查的主要内容:

1、有无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

2、是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五项制度;

3,有无在地质灾害危险区从事容易诱发或者加重地质灾害的活动;

4.有无不按要求承担监测预防任务和不履行治理责任的行为。

五、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工作要求

(一)根据《五仙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做好日常执法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自然资源(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工作,一级巡查区每3天巡查一次,二级巡查区每5天巡查一次,三级巡查区每10天巡查一次。

(二)提高动态巡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巡查工作必须踏实认真,实实在在,检查要有针对性。镇、村两级级巡查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好巡查工作,并接受上级督导。巡查发现的题,必须及时处理或上报,不得久拖不决而加重案情,增大查处整改难度。

(三)加大自然资源(宅基地建设管理)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巡查人员在动态巡查中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做好初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及时报告镇打非组。镇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拆除继续建设部分、停水停电、查封机械设备等强制措施,并进行立案查处。

(四)巡查人员必须将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的时间、内容、发现问题、处理情况作详细记录保存,并建立《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台账》。行政执法人员对立案查处的案件,应妥善保管各种法律文书材料与涉案的各类证明材料,案件结案后立卷归档备查。

(五)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六)村级要建立自然资源(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做到权责明确。对于应当发现的自然资源(宅基地建设管理)违法行为而没有发现,应及时报告的未及时报告,以致造成严重后果或人为增大查处整改难度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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