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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图看懂清朝县衙的人员组织架构 清朝的知县虽然只是个小小的“七

 毗陵桥上星如月 2022-05-19 发布于上海
一张图看懂清朝县衙的人员组织架构
 
清朝的知县虽然只是个小小的“七品芝麻官”,但却是朝廷各项政令的最后执行者。也就是说,从总督到知府基本都是下命令、喊口号的,真正干活、执行的只有知县。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知县和县衙是一个王朝的神经末梢。
 
从县衙的组织架构和人员构成可以看出,县衙“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如此庞杂的职能设置,一个县衙人数少则也要几十、上百号人,最多可达上千人。
 
不过在县衙里这么多人中,真正属于“朝廷命官”,也就是要吏部选任、皇帝签发任命官职、正式在编的,也就只有知县(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主簿(正九品)、巡检(从九品)、典史(虽是未入流,但需要朝廷任命),以及不归知县管的教谕(正八品)、训导(从八品)等这些人,其他诸如衙役、书吏、幕僚等都不是朝廷正编人员,属于“临时工”,工资也需要县衙自筹或知县自掏腰包。

一个七品知县一年的俸禄只有45两,折算下来每月还不到4两银子,虽然每年还有1200两左右的养廉银,但维持一个县衙事务正常运转要养这么多的编外人员,单靠朝廷的俸禄和养廉银有时也会“捉襟见肘”。所以清朝很多知县都会想办法搞“灰色收入”,导致贪污腐败之风屡禁不绝,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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