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机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一.上岗条件第1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第2条应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技能、液压基础知识及电气维 修基础知识。第3条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第4条应熟 悉所检修采煤机的结构、性能、传动系统、液压部分和电气部分,能独立工作。二.安全规定第5条上班前严禁喝酒,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 制度。第6条上岗时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第7条修理采煤机时,修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入井的各项规定。第8条检修前,工作面输送机必须停机 、断电、闭锁,液压支架停止作业,并通报有关人员。第9条修理前除原有装置外,还要另设可靠的临时防滑安全固定装置。第10条在煤壁侧、机 身上或机身两端修理采煤机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不准单人作业。应清理煤壁、顶板悬浮煤岩,在煤壁、顶板之间加设防护措施。第11条当修 理现场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机;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第12条在机身上检修其他 部件时,必须切断电源,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第13条对泵、液压马达、各种阀组等液压元部件按实验报告进行效验,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三 .操作准备第14条根据修理内容认真检查所用工具、量具、吊装用具、材料、备件的规格、质量、数量,应符合要求。第15条修理地点应清洁, 无影响修理的杂物,尤其是修理液压系统、电控系统的地点必须无污染、无粉尘。对采煤机进行外部清洗,除去煤泥、煤尘等污物。第16条检查机 体外部零部件有无损坏、丢失。第17条井下检修工作地点周围要洒水灭尘,要有足够的照明。四.操作顺序第18条清理修理现场,检查修理场所 的安全状况。第19条试机并了解故障的现象,判断故障原因,确定修理部位。第20条切断电源,打开离合器,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 牌。第21条关闭冷却水路。第22条清理机体上浮煤.矸石及阻碍物。第23条修理故障部位应遵守如下原则:先电气,后机械;先外部,后内部 ;先简单,后复杂;先传动系统,后液压系统。五.正常操作第24条拆装时,敲击应使用铜棒。第25条拆装锈蚀或使用了防松胶的部位时,事先 应用松动剂或震动处理后再进行。第26条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工具应放在专用工具箱内,不准随处乱放,以防污染。第27条更换零部件前必须 进行质量检测,核实后方可使用。第28条浮动油封的密封环不得有裂纹、沟痕,且必须成对使用或更换。第29条O型圈密封圈不得过松或过紧, 装在槽内不得扭曲切边,保证密封良好。第30条骨架油封的弹簧松紧适宜,按相关规定调整。第31条零部件装配前,其相互配合的表面必须擦洗 干净,涂上清洁的润滑油。润滑和液压系统的清洗应用干净的棉布,不得用棉纱。零部件装配后,各润滑处必须注入适量的润滑油。第32条主要紧 固件应使用力矩扳手。第33条修理后必须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须经过过滤。第34条恢复送电前,修理人员应清理现场,拆除工作帐篷,清 点工具,撤到安全地点。修理负责人向相关人员发出送电开机的命令后,方可送电,并由采煤机司机按规定开机试机。第35条对于液压牵引采煤机 ,牵引部的液压系统在井下修理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第36条液压件带入井下时,应有防污措施。第37条更换滚筒和截齿时,必须护 帮护顶,切断电源。第38条对常用工具无法或难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破坏性拆除。第39条采煤机电气部分的修理,按 电气设备修理操作规程进行。六.收尾工作第40条理结束进行全面试机,观察是否有异常。第41条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并妥善放好。 第42条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清扫修理场地。第43条井下修理完成后,应在采煤机运转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并认真填写设备检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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