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军队序列中包括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但是不管是哪支部队,都有着双首长的编制,其中一个就是军事主官,另一个是政治主官,统称为军政首长。但是这两个主官的级别都是一样的,地位平等,而且职级也完全相同,只不过是分工不同而已。如果在连级单位就会称军政首长为连长、指导员,而营级单位则称营长和教导员,团以上单位又叫团长或者政委,师、军级也分别叫师长、师政委或者军长、军政委。对此,也有人表示,如果发生战争了,军事主官牺牲了,那么政治主官会领导部队继续作战吗,他们的能力够吗? 对于这个答案,其实早就有答案,是肯定的。早在战争年代的时候,政治主官的权力很大,甚至可以直接干预军事主官的最终决策,所以又有着军事斗争中拥有最终的决定权。那么,是从什么进候开始取消政治主官的最终决定权的呢?当时是在1942年,爆发雪村战斗,八路军翼中军区第八军区司令员和政委在如何领导部队作战行动上产生了严重的分歧,政委在即将下达作战命令的时候,使用最终决定权,否则了司令员的最终战斗方案,造成了惨痛的后果,出现了军事上的最大失误,因此第八军分区主力部队也几乎被“全部覆灭”,这个教训也是非常的深刻,在战后总结时,上级决定取消政委的最终决定权。 后来,军队有了新的明文规定,在双方发生意见分歧的时候,军事上的事由军事主官作最终决算,而政治上的事由政治主官最终决定,但是事后要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那么就回到了最开始的问题,如果军事主官在战斗中牺牲了,那么政治主官有权行使指挥权,所以说这个并没有什么疑问的,但是术业有专攻,虽然说政委有权指挥,但是并不一定要行使这个指挥权。完全可以委托下级军事主官执行整个作战方案。比如军级、师级、旅级、甚至团级单位都有副职指挥员或者参谋长,而由于他执行指挥权也是符合逻辑的。 而政委更多的是擅长做政治工作,所以他们虽然职务在此,但是毕竟不如军事干部专业。而军事干部更懂得如果排兵布阵,但是如果政委是位优秀的军政兼优的干部,那么也可以自己独立指挥。如果长期在政工口服役,根本没有军事方面的历练,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由军事副职或者参谋长代行职责为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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