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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教育卡分包
2022-06-01 | 阅:  转:  |  分享 
  
春森林防火知识致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她是庞大的氧气制造厂,是绿色的隔音墙,是自然界的宝贵医生,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发生森林火灾后,森林资源受到破坏,经济损失严重,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经济成果,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的绿色家园,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我们特发出致全校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0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其中11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严禁学生进入林区玩火或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爆竹。

如发生森林火灾,请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森林火警电话“12119”),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嘱咐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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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天依然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