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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022-06-01 | 阅:  转:  |  分享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我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由负责接受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并取得安全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由负责,接受组织的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未经过培训教育,或虽经过培训教育,但考核不合格者,严禁上岗工作;对已持有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工作

3.3.1岗前培训

新入人员、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方可上岗作业。级安全教育由经理负责,安环部会同有关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由组织实施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本职工调换工种和岗位;职工借调离岗和工伤、病休离岗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必须进行各岗位人员每年需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工作,教育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知识及本单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典型事故分析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各种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标语、简报、电视、播放录象等,结合项目生产、施工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

经常性教育主要内容包括:①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文件、指示;?②各部门和每个职工的安全责任;?③遵章守纪;④事故案例及教育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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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奋斗的胡子...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