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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读本||金庸告江南 同人惹争议

 滚滚睡着了 2022-06-02 发布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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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个月,一则法院公告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武侠小说大家金庸将内陆“首富”作家江南等几方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停止复制、发行《此间的少年》,销毁库存图书;除道歉外,另要赔偿500万元。
  著作权案例如今已经不新鲜,但这桩纠纷却格外引人关注:除了双方的江湖地位外,还给很多人带来较为陌生的一个词:同人作品。


同人作品早有渊源


  《此间的少年》是江南近20年前的作品,最初发表于网络,2010年正式出版。故事是这样的:
  在汴京大学,郭靖、黄蓉、令狐冲、欧阳克、杨康、段誉等分别就读于化学系、物理系、国关系、法律系……与今天的大学生一样,年轻的他们弹吉他、打篮球、睡懒觉、参加舞会。在校园里“种下最初的爱情,错过最初的缘分”,然后默默走开,永远走进成年。
  看到这里,相信从未听说过“同人”二字的读者也大概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了。这个明显带着日语特点的名词,确实来源于日文,最初诞生于漫画圈,可以简单理解为:你看了一部作品,很喜欢里面的人物,干脆将这些人物拿出来,自己给他们编个新故事。同人文还有个狭义的概念,仅指根据别人原创作品人物,进行的二次“腐向/百合向”创作。
  很难说这种文学类型最早出现在什么时候,因为在某种意义上,《金瓶梅》就是《水浒传》的同人文。上世纪80年代,同人作品(主要是漫画),以狭义的内涵,流行于日本、中国台湾等地,后来更广泛意义上的同人文学逐渐传入内陆。
  虽然是使用别人原创的人物形象,但有的同人作品十分成功,比如《盗墓笔记》,最早就是《鬼吹灯》的同人文,但其后来的风头已经超过了原创。
  这里不得不说一下近年来最有名的同人小说——大名鼎鼎的《五十度灰》。《五十度灰》的作者詹姆斯大妈,非常喜欢吸血鬼主题小说《暮光之城》。闲着无聊的时候,她觉得“暮光”系列的故事还不过瘾,就以其两位主角——爱德华和贝拉为主角,在一个同人小说网站上另起炉灶,创作一部风格完全不同的小说。
  没想到詹姆斯大妈的新编故事非常成功,赢得无数读者,出版公司也找上门来,重金购买版权。大妈就改了两位“暮光”同人的名字,删去与《暮光之城》相似的痕迹,推出了《五十度灰》三部曲。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这三本书问鼎各大畅销书排行榜榜首,已被翻译成52种语言,全球总销量接近两亿本,还被拍成了电影。


  大名鼎鼎的《五十度灰》最初是《暮光之城》的同人文

   多提一句,就像更多同人小说的生产者和读者一样,《五十度灰》绝大多数的读者也是女性。另外,由于尺度原因,加上作者不同意删减,所以中国内陆至今没有引进,如果你看到了简体字版,肯定是盗版。

天生的尴尬:著作权问题


  同人作品最大的两个特点,就是粉丝创作和依附性。同人作者,必然是原创作品的粉丝,只有认同原作的人物设定,才会拿来作为自己的主角。而这些人物又必然依附原作的故事情节而存在。假如江南的汴京大学学生不是黄蓉、郭靖,而是刘蓉、郭强,相信“第一眼读者”会损失十分之九。这群金庸人物变身的大学生,是《此间的少年》的最大卖点之一,毋庸置疑。
  这就有些尴尬了。同人作品天生就涉及原作者的著作权问题。我国在这方面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次金庸与江南的官司被很多人关注,也是因为其示范性。很多人在等待法律层面会给同人作品一个什么样的地位。据介绍,在日本,原作者与同人作者享有同样的版权。
  无论作者还是读者,对于同人作品是否合法都持有一种较模糊的心态。当年在电视连续剧《围城》热播之后,作家鲁兆明续写了《围城之后》,今天看来其实就是《围城》的同人作品。该小说后被钱钟书起诉侵权,从此没有再版,有人也称此案为中国版权法第一案。
  如今人们的版权意识日益加强,出版社也聪明了很多。现在的网文签约,都会一开始就明确:这部小说出现的人物,我也给你买断了,这些人物以后衍生出来的任何花样的同人文和同人作品,包括造型、动漫游戏,哪怕实物的玩偶,版权都有明确的归属。


 周星驰为这几句台词付了6万元

  港台那边的著作权意识更为清醒。2005年,在电影《功夫》中,包租公和包租婆自称是“杨过”、“小龙女”、“神雕侠侣”等,周星驰主动提出付费,金庸就打趣道:“你用了6处地方,每个地方给1万元吧!”后来,周星驰果然支付给金庸6万元。随后,金庸把这笔钱捐给了印尼海啸灾区。


别人的形象自己的梦


  在看小说或者电影时,不少人有过这种体验:这个人太坏了,作者怎么还不让他死掉?哎呀男主还在(蹭啥,赶快表白吧!导演脑子进水了吗,这镜头得这样拍……
  有的人愤愤一通也就过去了,有的人却干脆拿起了笔,自己上阵挥洒一番!
  如今各式各样的同人作品已是遍地开花,在世界各国都十分流行,《哈利·波特》、《大侦探福尔摩斯》、《雷神》等等,都有同人小说或影视作品。《海贼王》、《火影》等漫画更不必说。有的作者对同人创作表示欢迎,比如罗琳就曾对海量的哈利·波特同人表示“受宠若惊”;《暮光之城》的作者斯蒂芬妮·梅耶还在她的网站上专门提供了一个同人小说的入口链接。


  《哈利·波特》的同人漫画

   优秀的同人作品离不开对原作的精准理解。同人文的作者对原作必然有一定研究,至少对于原作人物的个性和梗是熟悉的;同时他们还需要创造出原作所没有的新的意义。出于角色或原作强烈的爱,很容易文思泉涌,所以有时候好的同人作品可以比肩甚至超越原作。《此间的少年》被不少人认为是江南最好的作品,也证明了粉丝创造力的不可忽视。
  现在随便打开一个文学网站,都可以看到“同人频道”。网络上有不计其数的同人创作的爱好者。像江南这样一举成名、将爱好成功变现的作者微乎其微。很多同人写手可能终其一生也只是把写文当作业余爱好。一位网友说,“能够在一个没有利益相关的世界里,以完全不同的身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结识一些也许永远不会在现实里见面、却可以一起梦一场黄粱的人,我觉得这就是同人的意义。”

图片无版权 来源见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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