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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录|非科班+在职+二战

 新用户1846xepP 2022-06-03 发布于河北

经历了考试和领证延期,终于把“大绿本”拿到手。

没有备考时想象的“漫卷诗书喜欲狂”,而是甚至有种淡淡的疲倦。二战,延期,再延期……

从备考客观题的2020年春,甚至2019年冬,到主观题二战的2021年年底,再到终于落袋为安的2022年夏,对考试本身和备考者的耐心而言,时间周期足以称得上漫长(CPA除外)。

癞皮狗即使舔到最后应有尽有,是否也有同样淡漠涌上心头……扯远了。

但不可否认的是,证书到手后,内心的安全感增强了。因为即使最后也没派上用场,起码多了一种可能性。

可能性本身是虚无的,但“有生于无”。恰恰是虚无之中才能诞生坚定的幻象,足以使人在沉沦中期待,苟且中安生。

法 考 , 没 那 么 可 怕

认真决定投身法考之前,也曾被种类繁多的部门法吓了一跳——学一门都费劲,更何况将近十门,恐非人力之所能及。

于是开展可行性研究,请教高中,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同学和朋友中的法律大佬。感谢大佬们耐心细致的解释,我树立起了第一个重要的法考认知:

这是一场及格考试,而非一项学术研究。这就决定了它是一门关于放弃的艺术,切忌贪多求全。重者恒重,好钢要用在刀刃上。

所以,不必被部门法的数量和浩如烟海的复习资料吓倒。它们只是理论上的应然,而不是备考实践中的实然。

这样一想,压力立刻小了不少,也坚定了“此试可考”的信念。

光 听 不 做 假 把 式

在各个求学阶段,老师们都常说“一看就会,一做就错”,以此警醒我们要真抓实干,不能眼光手低。法考同样如此。

听课是件烧脑并快乐着的事情,市面上叫得出名的讲师,基本都是学术大牛,教授博导不乏其人,因此整体上讲课水平“居高不下”,兼具知识性和趣味性。

这种课,听着带劲,舒坦,甚至上瘾。深度思考,解构,甚至推翻原有认知的快乐体验,绝非浅薄娱乐所能比拟。

但是如果只是沉迷于听课,并由此产生自己已经“门儿清”的错觉,则终究难逃竹篮打水一场空的镜花水月空欢喜。

去做题吧,对完答案,立刻从志得意满滑向怀疑人生。而且错过的题还会一错再错,错了又错,仿佛大脑皮层的褶皱被抹平了。

会失望,会恼火,也会斗志昂扬。但最后唯有平静,戒除情绪,成为一台高效的“做题机器”。

要 不 要 报 班

这绝对是一个因人而异的问题。但是整体上我认为,尤其对于在职考生,如果能用金钱购买时间和经验,避免走弯路,然后把省出来的时间用来重复重点,成功率会大大提高。

法考的本质是考生之间的“内卷”,在同一个班次,每天亲眼看到竞争者厉兵秣马,总归是催人奋进。如果自己闭门造车,则容易在冒进与保守之间反复横跳,心态容易崩坏。

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出发,如果沉没成本比较高,人一般不会轻言放弃。往俗了说,就是大老远的,“来都来了”“钱都花了”,也就跟到最后一刻(课)得了。

人性本贱啊!

这 是 一 场 表 演

对于这场考试,尤其是主观题,最重要的永远不是对错之争,而是作答过程中你体现出的思想与逻辑,或者说作为一名未来法律人的基本法律素养。

对比一战与二战,我的个人感受是,宁可冒进也不要保守,就像一场面试,每个人场上时间极其有限,而对手又极其惊艳。

这时候你要做的,是用尽浑身解数,把自己的所知所想,不遗余力地展示出来。

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而不要被自己,结论,法条所捆绑,扮演中规中矩的“泯然众人”。

毕竟,既然名为“主观题”,得分点可以是极其灵活与应变的。你的某一面灵光乍现,没准就能获得青睐。

有点像当代时尚——宁可丑得别致,也不美得平庸,重要的是被迅速pick并记住。

分 数 只 是 副 产 品

诚然,我们是为了通过而考试,不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求知欲和好奇心。

但是如果时刻只想着考试,分数,竞争,可能会风声鹤唳杯弓蛇影,自己吓唬自己,还没考试,就焦虑甚至崩溃了。

这样想也许会“超脱”一些——知识学到位了,考试自然能过。因此“我”是为了获取知识本身而学习,如胡适所言“怕甚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

凡是新知,都弥补我的空白;凡是错题,都纠正我的误解。因此种种皆是可爱,皆为贵人,自然面目可亲。

采用这种思维方式,是做正向的加法,看似“坏事”也变为好事,为自己提供心源的能量和平静的力量,所谓“欢喜学,甘愿受”是也。

说到这里,颇有点“菩萨畏因,众生畏果”的意味。对于法考而言,知识是因,成绩是果。因果同时,即是知行合一,通向“致良知”的境界。

不 要 彻 底 放 弃

情绪上的起伏,思想上的反复,甚至“摆烂”很久,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不需大惊小怪,更不要自我责备。

对于这场未知之旅,“黑屋子里洗衣服”的备考比喻,真是再贴切不过。如罗斯福所说The only thing we have to fear is fear itself.(我们唯一所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

天赋型选手只是凤毛麟角,大多数人都是半斤八两,比的不过是谁能坚持到最后,精神和身体都没有垮掉。因此,弃考是最不理性的行为,奈何自毁长城?

人这一生所从事的事业,都在比拼耐心与体力。对天禀异赋者也是如此,只不过天才没有天花板,而普通人所能达到的高度,故事开始之初就大局已定,法考也不例外。

因此,非要有湘人“耐得烦,霸得蛮,恰得苦”的精神不可。可以偶尔有情绪,但不能任由情绪发酵蔓延。

法律需要理性,法考的过程即使对理性的初次试探与磨练,何乐而不为?

书至此,夜已深。做的是主观题,说的是主观感受。既然主观,定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更何况我平凡渺小如尘芥,几多似是而非,几多雾里看花。

感谢天地君亲师友的帮助与支持,人有时候非要靠别人对自己的信念,才能一路走下来,磕磕绊绊时尤是如此(人无法自证而只能靠他证,亦是一生的痛苦源头)。

在此斗胆窜改大家之作:我亦飘零久!山一程,水一程,江湖夜雨十年灯。历尽风波,相逢一笑,雪满长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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