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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安全管理办法

 新用户5412TBZb 2022-06-11 发布于陕西

      

第一章  

00001第一条 为规范项目部防汛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司《关于印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二十九项管理制度的通知》(十四局〔2020194号)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结合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榆林黄河东线马镇引水工程主体施工02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00001第二条 防汛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

00001第三条 防汛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树立“防早汛、防大汛、防长汛”的思想,切实做到“思想、组织、物资、措施”四落实。

00001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各部门、各作业队、施工班组(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二章 防汛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00001第一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单位应建立防汛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防汛工作责任部门,组建抢险队伍,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00001第二条 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防汛工作责任人,总工程师和安全总监为本单位防汛工作直接责任人。

00001第三条 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防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组织制定防汛安全制度、防汛措施,明确各级人员防汛安全责任;

(三)保证防汛资源配置;

(四)组织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及防汛演练;

(五)及时协调解决防汛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00001第四条 总工程师防汛安全工作职责:

(一)组织制定审查重大防汛技术措施;组织防汛交底,并对防汛工作落实情况跟踪检查;

(二)组织防汛检查。对防汛计划、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协助主要负责人解决防汛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三)组织各上级单位防洪度汛要求的贯彻传达落实。

00001第五条 安全总监防汛安全工作职责:

(一)参与重大防汛技术措施评审;

(二)监督各项防汛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三)参与或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巡查;

(四)组织防汛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实施。

00001第六条 职能部门防汛安全职责:

(一)工程技术部负责防汛工作计划和措施的制定,组织开展防洪度汛、地质灾害安全检查,参加业主单位或地方政府防汛工作会议,及时传达防汛会议精神;

(二)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措施和落实防汛安全隐患的整改;

(三)安全环保部负责防汛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防洪度汛安全检查,监督防汛安全隐患的整改;

(四)其他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防汛工作。

第三章 汛前安全管理

00001第一条 应制定防汛岗位责任制、汛前检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防汛物资保障制度、预警预报制度、防洪度汛专项应急预案等有关防汛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

00001第二条 每年4月中旬前应制定防汛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计划内容包括(不限于):

(一)明确防汛目标;

(二)成立防汛度汛组织机构,明确职责;

(三)明确防汛工作重点及防汛重点项目、部位;

(四)安排防汛准备工作;

(五)制定、审核防洪度汛措施,应急预案;

(六)组织对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

00001第三条 根据项目所在地实际,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以及相关人员在汛期前开展防汛大检查,包括:

(一)防汛组织机构(防汛领导组织机构、防汛责任部门、抢险队伍等)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顺畅;

(二)防汛措施、防汛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三)有关建筑物(施工围堰、泄水建筑物等)是否满足度汛要求;施工区、生活区周边排水设施是否通畅;

(四)对存在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威胁的生活营地、施工区域是否制定应急措施、人员是否能及时撤退;

(五)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六) 对可能受洪水影响的营地和大型设备是否采取措施;

(七)可能受洪水危害的施工道路是否有警示标志;

(八)预警系统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00001第四条 对汛前检查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安排整改必要资金,及时组织整改,并督促及时整改完成。

00001第五条 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生活营地、重点部位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完善防汛措施。

00001第六条 建立汛情预警机制

(一)各单位应加强与所在地水文、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和业主单位的联系,及时、准确了解有关气象、汛情资料,建立汛情预警机制,及时通报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渠道畅通;

(二)各单位要结合项目实际对重点防汛部位、河流等设置雨情、水位等监测点,安排专人定期进行监测,加强对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时反馈监测信息;

(三)对防汛重点建筑物(施工围堰、泄水建筑物等)、存在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威胁的生活营地、工作面应张贴应急预案的要点、程序及撤离线路图,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00001第七条 各单位应在汛前组织开展对防汛制度、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以及防汛应急逃生知识等全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员工防汛安全意识。

00001第八条 各单位应在汛前根据设计单位公布的防汛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以及本单位施工生产实际制定完善防洪度汛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防汛应急演练。

00001第九条 各单位应根据防汛专项应急预案中应急保障的要求,在汛前准备完善相应的防汛物资、装备、通讯、资金等,现场应设立防汛物资仓库,在现场重点防汛部位应设置防汛物资堆放点,并定期开展防汛物资检查,确保齐全有效。

第四章 汛期安全管理

00001第一条 防汛期间应严格执行防汛检查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月带队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1次,总工程师、安全总监每月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2次。

00001第二条 在汛期应坚持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对生产、生活区等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及突发险情。在暴雨前、雨中、雨后等时段要加大对生活营地、重要临建设施、重点施工部位等巡查、检查力度。

00001第三条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汛期预警预报制度,落实汛期预警信息通报责任制,对天气、汛情、水情等信息,定期通过手机、网络、公告牌等形式通报,对突发的特殊气象信息,应第一时间准确传递到每一名员工。

00001第四条 突发险情时或监测数据达到预警值时,要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抢险救援,在危险地段设置警戒线和醒目标志,科学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00001第五条 根据公司汛期报告制度。项目部要按照以下要求上报相关资料。

(一)应在汛前将本单位防汛度汛领导组织成员名单、联系电话报公司安全环保部;

(二)每年51日至1031日,应每周周一(1500以前)上报防汛周报表(见附件),如实上报上周防汛工作开展情况;

(三)要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及时将汛期各种突发事故、事件情况逐级上报到公司,严禁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五章 汛后安全管理

00001第一条 在汛期结束后,应组织开展汛后安全大检查,主要检查防汛设施情况、重点部位度汛情况等,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及损毁的设施应安排立即或在枯期处理、恢复。

00001第二条 应按规定对本年度的防汛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防汛组织机构成立及职责落实情况、防汛准备情况、度汛情况、防汛抢险情况、防汛设施运行情况、防汛工作存在问题、意见及建议等,并将防汛总结报送公司。

第六章  

00001第一条 对在安全度汛和防洪抢险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项目部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00001第二条 凡违反本办法规定,由于防汛工作重视不够、防汛措施落实不力、防汛抢险不力等造成重要损失的,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00001第三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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