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个护健康器具等11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了深圳市40家受检单位生产、销售的45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0批次。其中,生产领域抽查了2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流通领域(实体店)抽查了34家企业的38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9批次(无标称为深圳市企业生产的产品);流通领域(网络交易平台)抽查了4家企业的4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无标称为深圳市企业生产的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的要求,重点对电动自行车的车速限值,整车质量,制动性能(干态),脚蹬间隙,突出物,防碰擦,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鸣号装置,导线布置安装,短路保护,电气强度,充电器,蓄电池的最大输出电压,蓄电池防篡改,防火性能(电池组盒外壳、保护装置、仪表罩、灯具外壳、主线路接插件)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测,不合格项目有:反射器(反射器安装、反射器光学要求)、短路保护、车速提示音、车速限值、照明(安装、亮度值)、充电器(防触电保护)、蓄电池防篡改、脚蹬间隙。 抽查不合格产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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