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家属院确实够特殊的 我们小区业委会到八月份任期满三年,提前三个月也就是五月份就该筹备换届了。为此,负责小区物业自治管理的领导单位和指导监督机构,对我们小区业委会等有关方面,依法提出了指导意见,要求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我们的业委会等是什么态度呢?这个家属院具有特殊性,必须慎重对待,不然的话会带来不良影响。至于,是不是依法换届,有的同志说 “ 不是还不到五年吗?” 概而言之,我们家属院特殊,搞不搞换届研究研究以后再说。 要说特殊,我感觉也确是如此。市委家属院物业管理乱了套,会影响市委机关的形象,给领导工作增添麻烦。正因如此,才更需要严格依法办事儿,理顺管理关系,完善管理机制,提高依法自治管理水平。 但换一个角度讲,我们小区的业委会也确实够特殊的啦。一是不建立业主大会制度,居然选出了业主委员会;二是产生了业委会居然没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三是业主委员会不经业主大会授权,居然可以代表业主进行物业管理决策;四是业主委员会本应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居然取代业主的决策管理权力,站到了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位置。等等。 搞到了如此特殊的程度,居然还要特殊下去,真是够特殊的。面对客观的特殊情况,维持不正常的特殊局面,依然以特殊为理由特殊下去,小区的物业管理就永远无法理顺,业主就永远意见纷纷。如此特殊情况给家属院乃至市委机关造成的不良影响才真是特别需要特殊注意的。 针对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务院、山东省、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赋予每个业主的权利,从本小区真正的特殊情况出发,建议尽快使小区物业自治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具体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果断决策,严格按国家法规要求筹备召开业主大会,组织业委会换届选举。 二是在办事处以及社区党委的指导监督下,按法定程序进行业主大会的筹备和有关管理规则、规约的起草准备。 三是提前做好换届选举的基础工作,比如摸清业主基本情况、建立全员覆盖的业主微信群等。 四是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 五是现有业委会成员,符合规定条件、愿意为业主服务的,可以通过连选连任,继续为业主进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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