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运动的规律,是一切社会形态所共有的普遍规律。这个规律使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有机地联系起来,决定了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客观必然性,支配着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前进运动。 生产力是生产关系的物质内容,生产关系是生产力的社会形式。形式必须适合内容,生产关系也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在社会生产发展的总过程中,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要素,它对生产关系起着决定作用。“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生产力的发展迟早会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使一种生产关系为另一种更高级的生产关系所代替。马克思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这就是说,旧的生产关系的灭亡和新的生产关系的产生,都是生产力的发展所引起,而不是由人们的意志所决定的。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表明,人类历史是螺旋式发展的,通向共产主义的道路是曲折的,但前途是光明的。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实现这个规律的力量源泉。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无敌的,历史发展的总趋势是任何人也改变不了的。 文章来源:哲学小词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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