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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里走单骑2 2022-06-16 发布于云南
我最近有一些感触,分享出来与大家探讨。

就是说,当某一件事,需要在很多人中选择一位的时候,其核心在于,被选择的这个人,能够带给有选择权力的人或组织最大利益。

可能有点拗口和不容易理解。举例来说,就是,

无论是恋爱、婚姻、考试录取、招聘员工……几乎所有需要在很多人中选择的时候,都会有这个问题——如果你想被选中,就一定要能提供给对方最大的利益。

这个利益不仅仅是金钱或物质。有可能是感情寄托,能力,生理心理需求,甚至有可能是随之而来的各种隐形利益因素。这里面有正当的,也可能有不正当不正常甚至不合法的,这个就不讨论了。

继续延伸。很多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也是由此而来。总体来说,每一个进行选择的个体或组织,都会是理性的。他们会全面评估,为什么我要这个人,不要那个人。这个人能带给我什么,又可能引来什么麻烦。

很多问题并非被选择个体自身努力不够的问题。而有可能是天生或者社会因素导致某些人直接就少了很多竞争优势。这个问题,必须从社会层面给予这类人补偿,从而使他们能与所有人站在同一水平线上竞争。

另一方面,从自身来讲,如果我们想被选中,那么,我们就要想,到底我能为别人提供什么样的利益?能够为别人做好什么服务?能帮别人解决什么问题?

看得懂就看看,看不懂就算了……其实有些话我可以说的更明白一点,但我现在也不知道说什么会被骂,所以还是笼统的泛泛的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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