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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是一種病。

 lwdalian 2022-06-19 发布于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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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誰最中國」

圖片 |「橘涂初四」


心中有一处痴的人,莫名令人着迷。
痴音,痴墨,痴文,痴戏,痴草木,痴花鸟......痴者,像在碌碌世界中重新寻到一处锚点,以所痴之物为圆心,再造一个宇宙。
这个宇宙,有新的律,新的法,新的日出,新的日落,与俗世的人情世故全不相关。它既不轻盈也不透亮,质地黏稠深邃,于是,提起痴来,人的心情总是很复杂,只有痴过的人,才知道“痴”之深处,意料之外一片天真光明,无尘无瑕。

古龙的故事里,少女铃铃嗔笑问李寻欢,痴算什么,竟也要学?

李寻欢答:“当然,无论谁想学会这'痴’字,都不是件易事,因为'痴’和'呆’不同,只有痴于剑的人,才能练成精妙的剑法,只有痴于情的人,才能得到别人的真情。”
“这些事,不痴的人是不会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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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许多人一样,在还来不及痴上什么的年纪,先“结识”到的第一位痴人,是贾宝玉。
宝玉痴,痴在怕脚步践踏了桃花瓣,便兜起花瓣送到水里,痴在见了星星月亮也长吁短叹,痴在纵容晴雯撕扇,痴在自己烫了手,却问玉钏疼不疼。
也因为读《红楼梦》时年少,对这世界还没有形成什么评判标准,于是宝玉的痴,若不是书里三番几次借丫头婆子们的嘴说了,也根本意识不到,只觉得“有点傻,有点呆,与别人都不一样,像病了似的”。
哪能料到长大后再读《红楼梦》,才懂得这世间活着的人们,大都要学会长袖善舞八面逢迎,像宝玉的痴,其实是真情至性,流露自然,一片天真。
如果“痴”可以具象,可以幻化成人,大约就是宝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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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玉虽从书中来,但已可见,若到了“痴”的境地,总有不同于常人之处。
不痴的人,视其为一种病,避之唯恐不及,生怕耽扰了自己的“清醒”,不知痴人陷入这病里,心甘情愿,如饮蜜糖。
北宋书画大家米芾,一生痴于书画。见到名家大作,看到入神处,情不自禁要与之同赴死,收到极好的砚台,欢喜到要抱着睡三天。
有次见到王献之的《送梨帖》,米芾迷之若狂,要舍弃一切求得这一幅字。舍弃的是什么呢?欧阳修的真迹、王维雪图六幅、砚山一枚、雨水湖一枚,件件罕有,不是俗物。
书画之于米芾,不是一项乐趣,一项偏爱,而是活着的全部意义,为之付出什么,也不算多。也正是米芾如此,才感染了许多人愿意跟随他的脚步,愿意亦步亦趋地效仿,因为他们看到了米芾字画里,那抹难得的赤爱与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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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人的价值观,与旁人是不同的。跟着主流的价值观走,自然省力,安全,但痴人有所痴,便顾不得那么多。
痴人,站在人群里,茕茕孑立,仿佛有些孤单。
痴之动人,却也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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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也该当是件不那么轻盈的事。林语堂说,人必有痴,而后有成。
要一片“痴心”踏地,才能生出理想,生出不畏天地的勇气,才能长出一株惊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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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缘巧合看过一部叫《狂飙》的话剧,讲国歌词作者田汉的故事。
除了《义勇军进行曲》的词作者之外,田汉还是中国现代戏剧三大奠基人之一。在风起云涌的二十世纪初,在那个一切亟待更新的时代,为发展戏剧如痴如魔的田汉,壮心如火,目光如炬,拳拳痴心,誓要发出属于新青年自己的声音。

我坐在台下,看着扮演田汉的演员站在年轻学生之间,举右拳叩着自己的胸口,发出肺腑之音:

“小时候我有些迷障,长大了又过于执著。
我有时当着一种美景,便任着那种奇想学庄周作蝴蝶翩翩起舞,有时看着极壮烈的美景,每不知不觉泪如雨。
我虽然不懂世事,也受了好多世纪病,经了许多世界苦,在这古神已死,新神未生的黄昏,我孜孜地要,求那片新浪漫主义的乐土!”

那声音响彻整个剧场,而我仿佛看到那个理想主义的年轻人,在一个狂飙突进的年代,迎面暴风骤雨,毫不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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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剧里说,俄国森林里有一种叫做“聋鸟”的飞禽,这种鸟在发现配偶时,耳朵便再也听不见了,只追寻着配偶,大声叫唤。
由于聋,叫的声音特别大,猎人很容易发现它,于是大多数“聋鸟”,总是因为痴迷的爱,死在猎人的枪口下。
田汉就是那样一只“聋鸟”。
在田汉之前,几乎没有一首歌,敢用动词开头。
《义勇军进行曲》抬头第一句,便是“起来”。
推翻沉疴,呐喊新知,最需要勇气,没有一点痴,这勇气便无从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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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陈丹青,没有学过画画的人,出于兴趣,该如何起步学画画?
陈丹青向来直言快语:“不要问这种话,你喜欢,画就是了嘛,不要问任何人,画就是了。看样子还是不喜欢画画,喜欢画画,拦不住的。”
记得这段对话,是因为那一刻恍然意识到,如今的我们,已经有多习惯提出这样的问题,又有多忽略了这样简单的答案。
打开搜索引擎,找得到一个月学会弹吉他的方法,找得到把阳台装修成花园的攻略,找得到六十天速成书法的教材。
而有所痴之人,早就去弹琴了,早就去养花了,早就去写字了,早就去爱了,一刻都等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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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痴不够“聪明”,不够“轻巧”,总带着几分拙气,与周遭格格不入。
如果将符合大多数人的样子叫做“正常”,那么“痴”,确是一种病吧。
就像那程蝶衣,说好了一辈子,少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算不得一辈子。这痴情子,若不在戏里,该有多少人责难他“太认真”?
又比如作家简媜,感念文学令她痴狂,仿佛永恒恋人,能带她在不同世代中轮回,即便有一天肉身腐朽,而灵魂恒常悠游。
痴人眼里,痴是一种病,一种可以跳出俗世的幻病,一种可以让灵魂自在的梦病,患之,甘之如饴,勿需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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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觉得,心浮气躁,是因为忘记心中所痴。如同与世界周旋太久,忘记家在何方。
抛却痴心地活着,像在野渡的雾里,一步一步地走,身边都是人,又仿佛身边一个人也没有,又像在一场宴欢宾客散尽后,独自坐着,把酒喝到一滴不剩,却突然忘了这宴因何而聚,散后又该去哪里。
我想,李寻欢说的并不全对。痴,不是学来的,是寻来的。既是向自己内心去寻,亦是捧着一颗真心,向外去寻。
会有一刻共鸣,让你知道,这就是我要的声音,这就是我要涂抹在生命里的颜色。
我一路走来,为的就是这一点儿颜色,我痴痴地求,孜孜地要,如此,便不虚此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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