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有很多开发商暴雷,购房人买的房子交房无期,甚至沦为烂尾楼,而开发商资不抵债,甚至破产清算。那么,遇到这些情况,购房人还需要还房贷吗?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北京市律协土地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理事 ·央视《社会与法》特邀嘉宾 首先,从情理上来看,房子烂尾了,购房人已经损失惨重,按揭贷款的目的是为了买房,如今不仅首付款砸进去了,还要还贷确实不公平。 所以,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剩余的银行贷款也不用还了,由开发商承担。 但是,这种法律结果不是直接就能实现的,并不是遇到烂尾楼了,也不是只要开发商破产清算了,就可以直接不还贷了。 如果没有解除购房合同,依旧需要继续还贷,否则咱们购房人就成了违约方了,征信就会受到影响,甚至还可能被诉到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