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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考点解析-第六部分 法 律
2022-06-27 | 阅:  转:  |  分享 
  
本章考情

年份 单选题 多选题 合计 2020年 1题1分 0题0分 1分 2019年 0题0分 1题2分 2分 2018年 0题0分 1题2分 2分 本章重点:1.“调整经济的法”和“经济法”2.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

知识点一:法律调整对象法律的调整对象是社会关系。(单选)经典例题

【例题·单选题】法律调整的对象是()。A.宗教信仰B.自然规律C.社会关系D.道德理论 ??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律的含义。法律的调整对象是社会关系。

知识点二:法律对经济关系调整经历的三个阶段1.奴隶制和封建社会:诸法合一,刑法、民法不分。2.封建社会末期和自由资本主义阶段:法律进入了大分化、大发展时期。对经济关系调整起主导作用的是民商法。3.当代社会: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共同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同时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新兴法律部门也成为调整经济关系的辅助性法律部门。

经典例题

【例题·单选题】在当代中国,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模式是()。A.民商法主导模式B.行政法主导模式C.经济法主导模式D.民商法、经济法主导,其他部门法辅助模式 ??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模式。进入当代社会,法律体系重新整合,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共同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同时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新兴法律部门也成为调整经济关系的辅助性法律部门。

知识点三:“经济法”与“调整经济的法”1.“经济法”:与民法、商法、行政法、刑法等部门法并列的一个法律部门,是现代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调整经济的法”:调整围绕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过程所进行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体,是一国所有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既包括传统法律体系中的民法、商法,也包括近代产生的经济法;既包括调整国内经济关系的法,也包括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

经典例题

【例题·单选题】关于“经济法”和“调整经济的法”的说法,错误的是()。A.“经济法”是与行政法、刑法等部门法并列的一个法律部门B.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包括民商法、经济法和劳动法、环境法等其他法律部门C.“调整经济的法”是一国所有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D.“调整经济的法”就是“经济法” ??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调整经济的法”和“经济法”。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调整经济的法”是一国所有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经济法”是与行政法、刑法等部门法并列的一个法律部门。选项D说法有误。

知识点四: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包括三个层次:(一)民商法在对市场经济进行规制的法律体系中,民商法处于基本法的地位。民法是市场经济基本法。商法主要调整市场力量发挥作用的经济领域。

市场主体 1.民事主体制度:民事主体的种类、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法人、人格权等法律制度,为市场经济缔造平等、独立和具备自由交易资格的市场主体2.商法: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破产法律制度等,进一步对市场主体予以构造、规范和保护 财产支配关系 1.物权法律制度:体现为人对财产的支配关系2.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调整无形的智力成果的支配关系 交易关系 1.合同法律制度:为各种财货与服务交易提供法律保障2.商法:票据法、证券法、海商法、保险法等法律制度,进一步对市场交易关系进行规范 民事责任 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二)经济法调整对象是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与民商法互补,构成现代市场经济社会调整经济关系的两大法律体系。经济法调整对象包括:(多选)

1.经济管理关系。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运用一系列手段在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如财政政策关系、货币政策关系、产业政策关系等。它区别于行政指导关系。【示例】税收法律制度、产业政策法律制度等。2.市场管理关系。国家在市场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具体内容包括:(多选)(1)维护公平竞争关系;(2)产品质量管理关系;(3)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示例】反垄断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等。3.组织管理性的流转与协作关系。两种表现形式:(1)国家通过政府机构或设立企业、委托代理人直接参与经济活动或经济关系,如招标、定(购)货、信贷、担保等;(2)平等的国家机关或财政主体之间的经济协作关系。

(三)其他法律部门除了民商法和经济法外,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法律部门还包括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在最为广泛的意义上,对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整,是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任务之一。

经典例题

【例题·单选题】(2020年)为各种财货与服务交易提供法律保障的法律制度是()。A.侵权责任法律制度B.合同法律制度C.保险法律制度D.物权法律制度 ??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民商法。合同法律制度为各种财货与服务交易提供法律保障。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系中,属于宏观经济管理关系的有()。A.产品质量管理关系B.货币政策关系C.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D.财政政策关系E.产业政策关系 ?? 『正确答案』BD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经济法。宏观经济管理关系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如发展计划、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因而可以分化出各种具体的宏观经济管理关系,如计划关系、财政政策关系、货币政策关系、产业政策关系等。

【例题·多选题】市场管理关系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体包括()。A.经济协作关系B.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C.产品质量管理关系D.合同法律关系E.维护公平竞争关系 ?? 『正确答案』BC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经济法。市场管理关系具体包括以下方面:①维护公平竞争关系;②产品质量管理关系;③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

【例题·单选题】在对市场经济进行规制的法律体系中,处于基本法地位的是()。A.环境保护法B.民商法C.劳动法D.社会保障法 ??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民商法。在对市场经济进行规制的法律体系中,民商法处于基本法的地位。民法是市场经济基本法。

【例题·多选题】下列法律,属于民商法法律部门的有()。A.产品质量法B.物权法C.合同法D.知识产权法E.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民商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经济法。



本章考情

年份 单选题 多选题 合计 2020年 2题2分 1题2分 4分 2019年 3题3分 2题4分 7分 2018年 4题4分 0题0分 4分 本章重点:1.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基本原则,物权的种类。2.所有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3.用益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几种具体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地役权的设立,居住权的设立。4.担保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几种主要的担保物权: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抵押的登记,质权的种类,留置权的适用。

知识点一:物权的概念(一)物权: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享有的支配权利,即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二)市场经济社会最基本的财产权利:物权和债权。物权和债权关系:▲主体享有物权是交换的前提;▲不同主体之间的交换则表现为债权;▲交换的结果往往导致物权的让渡和转移。

知识点二:物权的特征(一)物权是绝对权1.物权(绝对权、对世权):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物权的义务主体是权利人之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任何人都负有不得非法干涉和侵害权利人所享有的物权的义务。2.债权(相对权、对人权):债权的请求权只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

(二)物权属于支配权1.物权:权利人可以自由地根据自己的意志行使自己的权利,无须他人给予协助,更不须征得他人的同意。2.债权:属于请求权。必须有相对的义务人给予协助方可顺利实现。

(三)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1.物权: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而且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不动产以登记为权利象征,动产以占有为权利象征。2.债权:只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不具有公示性,不需要公示。特别是合同债权由当事人自由确定(约定主义)。

(四)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1.物权:客体必须是特定物、独立物、有体物、独立于人身之外的物。【注意】无论自己还是他人的身体不可成为物权的客体;人体器官在未经合法程序和手段与人体分离之前,也不可以成为物权客体。2.债权:一般直接指向行为,而间接涉及物。

(五)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1.追及效力(1)物权:具有追及效力。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流向何处,权利人均可追及于物之所在地行使其权利,依法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单选)(2)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的效力。债权的标的物在没有移转所有权之前,债务人非法转让并由第三人占有时,债权人不得请求标的物的占有人返还财产,只能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违约责任。

2.优先效力:(1)物权:具有优先效力。

对外优先(2021年变动) 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注意1】“一物二卖”:后买者已完成了物权的公示,而先买者未完成物权的公示,则后买者取得的所有权优先于先买者的债权【注意2】债务人破产或被强制执行时,如果债务人的财产上存在着担保物权,则该担保物权优先于其他一般债权,担保物权人可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例外】“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物交付后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移转或其他物权的设定而受到影响 对内优先 同一标的物上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或性质相同的物权时,成立在先的物权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示例】甲先将车抵押给乙,然后又抵押给丙,丙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将车变卖后,丙优先受偿

(2)债权:不具有对内优先的效力,在一个物上可以设立多个债权,各个债权都具有平等的效力,债权人在依法受偿时都是平等的。物权5特征:绝对权、支配权、法定物权、客体一般为物、具有追及和优先效力。

【例题·单选题】关于作为物权客体的“物”的说法,正确的是()。A.物权客体的“物”既可以是有体物,也可以是无体物B.物权客体的“物”包括他人的身体C.物权客体的“物”也可以是行为D.物权客体的“物”须是独立于人身之外的物 ??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概念和特征。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必须是独立物和有体物,而不可能是行为。无论是自己还是他人的身体都不可成为物权支配的对象。人体器官在未经合法程序和手段与人体分离之前,也不可成为物权的客体。

【例题·单选题】关于物权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A.物权是绝对权B.物权具有优先效力C.物权具有追及效力D.物权是请求权 ??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特征。物权是绝对权、支配权、具有优先效力和追及效力。债权具有请求权。

【例题·多选题】与债权相比,下列关于物权的特征表述正确的有()。A.物权是对人权B.物权是法定的C.物权属于支配权D.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和行为E.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 ?? 『正确答案』BC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特征。物权是对世权,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选项AD说法错误。

知识点三: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物权公示原则。(多选)(一)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得丧变更及其保护的方法均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地创设。

(二)一物一权原则1.一个特定的标的物上只有一个所有权;2.同一物上不得设有两个以上相互冲突和矛盾的物权。同一物之上可以并存数个不相矛盾的物权。【示例1】所有权与用益物权同时并存:建设用地使用权。【示例2】在同一物之上设定数个不相矛盾的担保权:将自己所有的车辆抵押给债权人,后又被4S店留置。

(三)物权公示原则1.物权公示原则:民事主体对物权的享有和变动均应采取可取信于社会公众的外部表现方式的原则。(1)公示方法必须由法律规定。(2)公示的效力必须由法律规定:普通的动产一经交付,便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后果;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2021年变动)2.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纳入登记范围的不动产物权(2021年变动) (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6)宅基地使用权(7)海域使用权(8)地役权(9)抵押权(10)居住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3.不动产登记的类型(1)首次登记:不动产物权首次产生时所进行的登记。(2)变更登记:不动产物权具体内容(权利主体权利人名称、权利客体房地产用途或面积)发生变化。(3)转移登记:不动产物权发生权利转移。【注意】变更登记与转移登记区别(多选)

权利主体(最本质区别) 权利转让与否 是否缴税 变更登记 一致 否 否 转移登记 不一致 是 是

(4)注销登记:不动产物权消灭,如地役权解除时进行注销登记。(5)更正登记

原因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 处理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6)异议登记

原因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处理 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责任 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异议登记失效 异议登记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法院应当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示例】父母亲房屋,被其儿子通过虚假手段转移到自己名下,此时其女儿就转移登记事项可以先申请异议登记,再在异议登记之日起算为15日内提起民事诉讼。异议登记期间,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儿子)处分房屋,登记机关暂缓办理。避免存在争议的房屋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7)预告登记:权利取得人只对未来取得物权享有请求权时,法律为保护这一请求权而为其进行的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2021年变动)【示例】2020年2月李某与房产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依照协议交付首付款,于2020年10月入住。该房未到约定办理登记过户时间,李某为保护自己的权益,于2020年12月办理预告登记。【注意1】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注意2】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8)查封登记:执行法院向登记机关提供执行通知书,由登记机关对该房屋的权属直接进行登记,然后再予以查封。

【例题·单选题】不动产物权的具体内容发生变化时进行的登记称为()。A.转移登记B.变更登记C.预告登记D.更正登记 ??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变更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的具体内容发生变化时进行的登记。

【例题·单选题】关于不动产转移登记的说法,错误的是()。A.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要交纳契税和所得税等税款B.不动产转移登记是一种不动产权利转让行为C.不动产转移登记前后的权利主体一致D.不动产转移登记属于对交易行为的确认 ??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不动产登记。不动产转移登记前后的权利主体不一致。登记前后的权利主体一致的是变更登记,所以选项C说法有误。

【例题·多选题】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A.诚实信用原则B.物权法定原则C.一物一权原则D.物权公示原则E.平等自愿原则 ?? 『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知识点四:物权的种类(一)按物权的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范围不同:1.自物权:权利人对自己所有的标的物依法进行全面支配的物权。例如:所有权2.他物权:权利人在他人所有的标的物上享有的被限定于某一特定方面或某一特定期间的物权。例如:甲向乙借款100万,甲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乙作为抵押权人对“他人的房屋”享有抵押权。

(二)对他物权从设立目的的角度进一步分类:1.用益物权: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他物权。例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典权等。2.担保物权: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他物权。例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三)物权有无从属性:1.主物权:可以独立存在的物权,它与其他权利没有从属关系。例如:所有权、采矿权等。2.从物权:从属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注意1】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的所有权,属于从物权。【注意2】主权利消灭,从权利也消灭。

(四)物权的发生是否基于当事人的意思:1.法定物权: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发生的物权。例如:留置权。2.意定物权:依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物权。例如:质权、抵押权。

(五)物权之存续有无期限:1.有期限物权:有存续期限的物权。例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2.无期限物权:没有期限限制的物权。例如:所有权。

【例题·多选题】根据物权的分类,抵押权属于()。A.他物权B.主物权C.担保物权D.意定物权E.有期限物权 ?? 『正确答案』ACD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种类。选项A正确,他物权是指权利人在他人所有的标的物上享有的被限定于某一特定方面或某一特定期间的物权,抵押权属于他物权。选项B错误,从物权是从属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抵押权从属于债权,属于从物权。选项C正确,抵押权是担保债权而存在的,属于担保物权。选项D正确,意定物权是指依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物权,抵押权属于意定物权。选项E正确,抵押权是有期限的,属于有期限物权。

【例题·多选题】下列物权,属于从物权的有()。A.所有权B.抵押权C.留置权D.地役权E.质权 ?? 『正确答案』BCD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种类。主物权有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采矿权、取水权等。从物权包括所有的担保物权(抵押、质押、留置)和用益物权中的地役权。

【例题·多选题】根据物权的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范围不同,物权可以分为()。A.自物权B.用益物权C.担保物权D.他物权E.主物权 ?? 『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种类。按物权的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范围不同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

知识点五:所有权(一)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注意】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准。

【例题·单选题】所有权的核心内容是(),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A.占有权B.使用权C.收益权D.处分权 ??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二)所有权的法律特征1.独占性:所有权是一种独占的支配权,所有人对其财产享有的所有权,可以依法排斥他人的非法干涉,不允许其他任何人加以妨碍或者侵害,必须严格实行一物一权主义。(单选)2.全面性:所有人对所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利,是最完整、全面的一种物权形式。3.单一性:所有权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利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可以统一行使,也可以将其部分权能转移他人。4.存续性:法律不限制各项所有权的存续期限,财产所有权一经合法获得,就可以永久存续。5.弹力性: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可以通过法定的方式或合同约定的方式同作为整体的所有权相分离。所有人可以在其物上设定他物权,当他物权消灭以后,所有权限制解除。(单选)

(三)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1.所有权的取得:原始取得+继受取得(1)原始取得:所有权首次产生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权利和意志,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取得物的所有权。

原始取得方式三大类:

首次产生 √生产: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孳息: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天然孳息:母鸡生的鸡蛋法定孳息: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 因公法方式获得 国有化和没收:根据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将一定财产收归国有,无须征得原物所有权人的同意

其他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确定 先占 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 添附 不同所有权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包括混合、附合和加工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 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 拾得遗失物、善意取得

拾得遗失物(2021年变动) √拾得遗失物:发现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善意取得(2021年变动) 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受让人取得所有权的情形:√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须为善意:受让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是无权处分人,且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对价获得受让财产,且已经完成法定的物权变动公示;转让的动产必须是国家法律允许自由流通的财产

【注意1】禁止或限制流通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例如,枪支弹药、黄金、麻醉品等。【注意2】货币和不记名证券是一种特殊的动产,谁持有就成为其权利主体,因此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注意3】转移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所有权,受让人已经支付对价并取得占有,虽未经登记,而转让人的债权人主张其为善意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例题·单选题】甲借用乙的名义购买房屋,将该房屋登记在了乙的名下,甲去世后,乙将该房屋卖给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丁,并与丁办理了过户登记,此时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A.丁B.甲C.乙D.丙 ??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丁是善意第三人,而且依法办理了过户登记,所以丁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例题·单选题】下列财产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是()。A.黄金B.不记名证券C.枪支弹药D.麻醉品 ??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内容。货币和不记名证券是一种特殊的动产,谁持有就成为其权利主体,因此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继受取得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定的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以原所有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作为取得的前提条件。继受取得主要方式:

因一定的法律行为 买卖合同、赠与和互易等 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 继承遗产 因其他合法原因 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

2.所有权的消灭(1)相对消灭:因物权主体的原因而消灭,如权利人转让或抛弃物权或作为权利人的公民死亡等。(2)绝对消灭:因所有权客体的原因而消灭,如标的物毁损或灭失。

【例题·单选题】所有权的消灭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下列情形中,属于所有权绝对消灭的是()。A.丁的一幅古代字画被焚毁B.甲的汽车在其死后被其子继承C.乙的珍珠项链遗失D.丙将房屋变卖 ??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所有权的绝对消灭是指因所有权客体的原因而消灭,如标的物毁损或灭失导致原物权的终止。由于物本身的灭失,使原来建立在这一权利客体上的物权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彻底消灭。

知识点六:共有(一)共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的法律制度。【注意】共有只有一个所有权,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所有一物。共有类型: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二)按份共有按份共有(分别共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确定应有部分 按份共有人享有要求分出自己应有部分的权利,如果根据意思及法律两种方法不能确定应有部分的比例时,则应推定为各共有人的应有部分均等 权益 按份共有人依据其应有部分,对于共有物的全部享有使用和收益权 转让 按份共有中的共有人不需经过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而出卖自己的应有部分,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特殊决议 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处分、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2021年变动)

(三)共同共有根据一定原因成立共同关系的数人,共享一物的所有权。

前提 共同共有的发生以共同共有人之间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等 份额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能对共同共有财产确定份额 处分 一般情况下,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应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共同共有的形式 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遗产分割前的共有

(四)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VS按份共有 成立原因 共同共有 以共有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按份共有 不需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享有权利 共同共有 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并不是按照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按份共有 对应有部分享有处分权,共有人之间的彼此限制相对较小 共有物管理 共同共有 对共有物的处分和重大修缮应获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按份共有 对共有物的处分和重大修缮需获得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同意 对第三人行使权利 共同共有 除非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财产,也没有对第三人转让其共有份额的可能 按份共有 (1)基于应有部分:可以向第三人行使权利(如份额转让、向第三人要求支付款项等)(2)就共有物的全部:对第三人行使请求权(如请求除去对共有物的妨害) 分割共有物的限制 共同共有 关系存续期间,各共同共有人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 按份共有 可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

【例题·多选题】关于共同共有的说法,正确的有()。A.共同共有人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可以确定各自对共有物的份额B.处分共同共有物一般应经全体共有人同意C.各共同共有人同时对整个共有财产平等地承担义务D.共同共有以共同关系存在为前提E.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原则上不能请求分割共有物 ?? 『正确答案』BCD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共有。共同共有的发生以共同共有人之间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能对共同共有财产确定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共有财产分割以后,才能确定各共同共有人的份额。各共同共有人对整个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对整个共有财产平等地承担义务。只有选项A说法错误。

【例题·单选题】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房屋,甲占该房屋70%的份额,现甲欲将该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500万元。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做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A.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B.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D.无须乙、丙、丁同意 ??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按份共有。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占该房屋70%份额”,达到了份额三分之二以上,所以无须经过他人同意了。

知识点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一)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二)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注意1】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随着业主对专有部分所有权的转让而一并转让。【注意2】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例题·单选题】根据《民法典》,业主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过()同意。A.有利害关系的业主B.物业管理公司C.业主委员会D.小区全体业主 ??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知识点八:用益物权(一)用益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1.用益物权: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财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种类: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国家集体自然资源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渔业养殖捕捞权等(多选)。3.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多选)(1)独立性的他物权:用益物权不具有担保物权所具有的从属性和不可分割性的属性。(2)限制物权:所有权人对物具有完全的支配力,用益物权则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收益。(3)具有使用的目的:设置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对他人之物的使用和收益,以取得物的使用价值。(4)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用益物权的表述错误的有()。A.用益物权是具有独立性的自物权B.用益物权是限制的物权C.设置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对他人之物的使用和收益D.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是动产E.用益物权多以不动产尤其是土地为使用收益的对象 ?? 『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用益物权是具有独立性的他物权;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

(二)几种具体的用益物权(多选)1.建设用地使用权(1)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建设用地使用权法律特征:▲主体: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和法人。▲客体:国家所有的土地。包括城市和农村的属于国有的土地、草原、滩涂、荒地、山岭和林地等,但不包括上述土地之上的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地下的埋藏物或自然资源。▲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用益物权。▲具有排他性,是一项独立的物权。(3)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方式:(多选)▲出让(有偿):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划拨(无偿):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没有期限的限制。如,国家机关、军事、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能源交通水利用地等。【注意】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

2.土地承包经营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公民或集体组织,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从事生产活动,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它是我国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收入的来源和保障。(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特征:▲承包经营合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主体:公民或集体组织。▲客体:全民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权人权利的保护方法既包括物权的方法,也包括债权的方法。

3.宅基地使用权(1)宅基地使用权:公民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从而对此宅基地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2)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宅基地的所有权依然属于集体所有。▲主体:公民,主要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客体:集体所有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需遵循法定的申请程序,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后取得。

4.地役权(1)地役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2)地役权的法律特征:▲利用他人的不动产的一种权利;▲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按照合同设立的。

【示例】甲房地产公司从他人手中购得土地一块,以“观景”为理念设计并建造观景商品住宅楼。该地块前有一学校乙,双方协议约定:乙在20年内不得在该处兴建高层建筑,为此甲每年向乙支付10万元作为补偿。甲在合同生效时取得了地役权。

5.居住权(2021年新增)(1)居住权: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2)设立居住权方式:遗嘱、遗赠和合同约定。(3)合同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4)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例题·单选题】(2020年)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为满足甲的住房观景需要,甲向乙支付10万元,乙在5年内不得在自有土地上建造8米以上建筑。甲对乙享有的这项权利是()。A.地役权B.建设用地使用权C.担保权D.宅基地使用权 ??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地役权。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需要利用他人土地才能发挥效用的土地,称为需役地;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土地,称为供役地。

知识点九:担保物权(一)担保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1.担保物权:为确保债务清偿的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物或所属的权利上设定的、以取得担保作用的定限物权。以取得担保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实质内容。2.担保物权的特征:(1)价值权性:担保物权以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担保债务的清偿为目的。(2)法定性:当事人不得约定设立担保物权,也不得协议变更担保物权发生的要件和内容。(3)从属性:担保物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担保物权的成立以债权的成立为前提,而且因债权的移转而移转,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例外】最高额抵押:并不以债权的存在为其发生或存在的前提条件。【示例】张老师以自己1000万的房产抵押,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限定最高额800万,期限1年,抵押期内,张老师可以采取不同方式、不同时间的连续多次借款。

(4)不可分性:在所担保的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担保权人可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5)物上代位性:担保标的物变化为其他的价值形态时,担保物权所具有的支配效力及于变形物或者代替物。担保物因毁损灭失所获得的赔偿金成为担保物的代替物,担保物权人可就该代替物行使担保物权。(单选)【示例】甲向乙借款,并以本人所有的一件古董花瓶设定质押担保,甲为花瓶购买了一份意外险。在乙保管期间,花瓶被毁于泥石流。如果甲没有按时还款,乙可以要求保险金优先受偿。

【例题·单选题】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的,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赔偿金优先受偿,这体现了担保物权的()特征。A.物上代位性B.价值权性C.从属性D.不可分性 ??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担保物权的法律特征。

(二)几种主要的担保物权1.抵押权(1)抵押权: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提供担保的财产不移转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所担保的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为抵押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2)设定的方式

法定抵押权 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的抵押权,法定抵押不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只要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抵押自然设立【注意】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意定抵押权 基于抵押合同而产生的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3)可以抵押的财产:(2021年变动)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禁止抵押的财产(2021年变动)

√土地所有权√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4)法律效力(2021年变动)

应当办理登记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主要都是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2021年变动)

【例题·单选题】(2020年)甲公司将其厂房对外进行了抵押。则该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A.单独抵押B.一并抵押C.分别抵押D.另行抵押 ??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抵押权。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例题·单选题】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标的设立的抵押,其抵押合同()。A.自合同订立时生效B.无效C.自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D.自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 ??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抵押权。需要进行抵押登记的财产主要有:①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②建设用地使用权;③海域使用权;④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这些抵押财产都是不动产,对于这些不动产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例题·单选题】下列财产中,禁止抵押的是()。A.社会公益设施B.正在建造的建筑物C.交通运输工具D.生产设备 ??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抵押权。禁止抵押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例题·多选题】下列用于抵押的财产中,进行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才能生效的有()。A.正在建造的建筑物B.生产设备和原材料C.交通运输工具D.正在建筑的航空器E.建设用地使用权 ?? 『正确答案』A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抵押权。需要进行抵押登记的财产主要有:(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海域使用权;(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2.质权(1)质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证书转移给债权人占有,以之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出质人:提供质押财产的人;质权人:接受该财产作为其债权担保的人;质物:质押的财产。(2)质权的法律特征(多选)▲质权的设定必须移转占有,以某些特定财产作质物时,还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手续。这是质权与抵押权的一个重要的区别。▲质权的标的:主要为动产或权利,不包括不动产。▲质权具有物上代位性、从属性和不可分性。

(3)类型

动产质权 所有动产都可以出质 权利质权 根据《民法典》下列权利可以出质:√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2021年变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例题·单选题】关于质权的说法,错误的是()。A.质权设定必须转移占有B.质权具有从属性C.质权既可以适用于动产也可适用于不动产D.质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质权。选项C错误,质权的标的主要为动产或权利,不包括不动产。

【例题·单选题】下列权利凭证中,不可以出质的是()。A.汇票B.仓单C.不动产权属证书D.债券 ??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质权。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支票、本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3.留置权留置权: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示例】维修设备,欠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留置。【注意1】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注意2】留置权只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

【例题·多选题】(2020年)下列物权中,以占有为权利象征的有()。A.留置权B.动产质权C.动产所有权D.不动产所有权E.抵押权 ?? 『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物权的特征。动产所有权以动产的占有为权利象征,动产质权、留置权也以占有为权利象征;不动产则以登记为权利象征。

【例题·单选题】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优先受偿的是()。A.抵押权人B.质权人C.所有权人D.留置权人 ??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几种主要的担保物权。《民法典》第456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例题·多选题】下列权利中,属于担保物权的有()。A.抵押权B.留置权C.地役权D.建设用地使用权E.宅基地使用权 ?? 『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担保物权。几种主要的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本章考情

年份 单选题 多选题 合计 2020年 3题3分 2题4分 7分 2019年 4题4分 0题0分 4分 2018年 6题6分 1题2分 8分 本章逻辑:

本章重点:1.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2.合同的生效要件,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3.要约、要约邀请和承诺的概念及构成条件,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合同履行的原则,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终止的原因。4.合同担保的概念,保证的概念和分类,定金的概念和适用规则;合同保全的概念,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5.合同转让的概念和种类,合同变更的要件,合同解除的方式—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的适用条件。6.违约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免责事由。

知识点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当事人自愿基础、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关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注意】非民事性质的行政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如婚姻、收养、监护等,不由《民法典·合同编》调整。民事合同的内容实际是民事财产关系中的债权债务关系。

【例题·多选题】(2020年)下列协议中,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有()。A.戊与乙签订的收养协议B.乙与丙签订的监护责任协议C.丁与戊企业签订的企业承包协议D.甲与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E.丙与其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联产承包协议 ?? 『正确答案』CD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法典·合同编》上的合同所涉及的权利、义务都是民事性质的,非民事性质的行政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属民事合同的内容。同时,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如婚姻、收养、监护等,也不由《民法典·合同编》调整。

知识点二:合同的分类(一)根据合同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不同:1.双务合同:合同各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2.单务合同:合同当事人一方只负有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负担义务的合同。例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1.诺成合同(不要物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不要物指除了意思表示一致外,不需要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的条件。例如: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抵押合同等。2.实践合同(要物合同):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有一方当事人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成立。例如:保管合同、借用合同和定金合同等。(三)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一定的名称:1.有名合同(典型合同):法律已确定一定名称和特定规则的合同。例如: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19类典型合同。2.无名合同(非典型合同):法律上没有确定一定名称,又没有做出特别规定的合同。(四)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1.要式合同:需要采取特定的方式才能成立的合同。例如:不动产合同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2.不要式合同:某一合同的成立不需要采用特定方式。例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等采用不特定形式不影响合同成立和效力。(五)根据有关联的合同之间的主从关系:1.主合同:不依赖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例如:借款合同。2.从合同(附属合同):指不能单独存在的,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例如:担保合同。

【例题·单选题】下列合同中,属于从合同的是()。A.保管合同B.租赁合同C.买卖合同D.抵押合同 ??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分类。从合同是指不能单独存在的,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抵押合同属于从合同。

【例题·多选题】下列合同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有()。A.买卖合同B.租赁合同C.保管合同D.借用合同E.加工合同 ?? 『正确答案』AB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类型。选项CD属于实践合同。

【例题·单选题】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不需要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的条件。这种合同称为()。A.从合同B.诺成合同C.实践合同D.要物合同 ??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类型。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也称不要物合同。

知识点三: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的生效:当事人达成合意意味着合同成立,合同符合生效要件,才能获得法律保护,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和合同的形式合法。(多选)

主体合格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16~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可以单独订立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18周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相当的合同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不能实施合同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内容合法 不得与法律的强制性或者禁止性规范相抵触 意思表示真实 行为人的内心意愿自由产生,同时与其表达出来的意思相一致;如果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不一致,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果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可能无效或可变更、撤销 形式合法 法律规定某种合同必须采用某种形式时,这种形式成为该合同的形式要件

(二)效力存在瑕疵的合同(多选)√无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1.无效合同(1)无效合同:不具备合同的生效条件而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2)无效合同的种类(多选):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签订的合同 (3)合同无效范围:√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被确认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2.效力待定的合同(1)效力待定的合同:指虽已成立,但由于不完全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因而其是否能够生效还须经权利人的承认才能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自身有瑕疵的合同,而这种瑕疵经权利人的承认是可以弥补的。(2)效力待定的合同情形(2021变动):

合同的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3.可撤销的合同(1)可撤销的合同:合同虽已成立并生效,但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可以因一方当事人撤销权的行使而自始不发生效力的合同。(2)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情形包括:

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撤销权消灭情形:(多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4)效力范围:√合同一经撤销,合同当事人之间便消灭合同关系这一效力追溯到合同成立时。√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或变更权所针对的是已经生效的合同,即合同在被撤销之前或变更之前均为有效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能主动予以撤销或变更。

【例题·单选题】张某24岁,是间歇性精神病人,他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将自己所有的一幅国画出售给李某,收取画的费用,并将画给了李某。事后张某的配偶对该买卖不予承认,要求李某返还该画。张某出售该画的行为()。A.无效B.可撤销C.待定D.有效 ??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效力存在瑕疵的合同。张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订立的合同应该是效力待定合同。张某的配偶对该买卖不予承认,所以该合同无效。

【例题·多选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A.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签订的合同C.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E.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 『正确答案』BCD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无效合同。选项A应该属于可撤销合同。

【例题·单选题】关于可撤销合同的说法,错误的是()。A.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B.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C.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D.对于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未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撤销 ??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可撤销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能主动予以撤销或变更。

知识点四: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一)合同的订立1.合同订立: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行为或过程。合同成立:所体现的是合同订立活动结果,它表明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已经达成合意即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多选)

2.合同订立的要约阶段(1)要约(发盘):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向另一方提出建议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是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单选)(2)一个有效的要约需要满足的条件:

要约人 必须是特定的人,否则相对人就无法对要约作出承诺 目的 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受要约人 要约是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注意】受要约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如商店中标明价格的商品销售、悬赏广告等 内容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必须包括足以决定合同主要内容的条款(合同标的、价格、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办法等) (3)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 要约邀请 目的和效果不同 发出后,只要相对人作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发出后,得到的回应是对方的要约,在只有要约而尚没有得到承诺时,合同不能成立 对象不同 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向不特定的主体发出【注意】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2021年新增) 内容不同 内容必须具体明确,足以决定合同的主要条款 内容只是表达了行为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图,并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 法律约束力不同 发出后在一定期间对要约人有约束力 没有任何约束力 (4)《民法典》规定了典型的要约邀请形式(2021年变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

【例题·多选题】《民法典》规定了典型的要约邀请形式,下列项目属于要约邀请的有()。A.寄送价目表B.悬赏广告C.拍卖公告D.招标公告E.商业广告 ?? 『正确答案』ACD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要约邀请。典型的要约邀请形式包括: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

(5)要约的生效、撤回及撤销

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撤回(生效前)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的通知后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不发生撤回的效力 撤销(生效后) 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要约人可以要求撤销该要约 不得撤销的情形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3.合同订立的承诺阶段(1)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2)承诺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只能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对话方式:应当即时作出承诺√非对话方式: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最实质的要件√要约的实质性内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3)承诺生效及撤回

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意味着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标志合同的成立 撤回(不能撤销) √受要约人发出承诺后,承诺生效前,可以撤回所发出的承诺,取消其效力√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示例】

【例题·单选题】(2020年)在我国,以书面方式发出的要约,其生效时间确定采取的方式为()。A.发出主义B.到达主义C.双方约定D.通知主义 ??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订立。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例题·单选题】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冰箱的邀约,乙企业于5月5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适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企业收到承诺。该承诺的生效时间是()。A.5月9日B.5月5日C.5月10日D.5月8日 ??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订立。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例题·单选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随后立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函件后,忘了交给已经看到要约函件的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以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未成功的法律原因是()。A.乙公司的要约已被撤销B.乙公司的要约已被撤回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订立。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要约人可以要求撤销该要约。该题中“要约作废”的函件是要约生效后到达的,所以只能是撤销。

4.缔约过失责任(1)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2)缔约过失责任VS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的责任,合同未成立,当事人之间还不存在合同义务。√违约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是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例题·单选题】对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A.缔约过失责任人主观上没有过错B.缔约过失责任是一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C.缔约过失责任不要求造成他方实际损失D.缔约过失责任可以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 ??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缔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合同的履行1.合同的履行:债务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2.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2021年变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2021年变动)(1)全面履行原则

履行主体适当 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必须由合同当事人履行的,不得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否则就是不适当履行 履行标的适当 按照合同约定标的实际履行,不得随意以其他标的来代替 履行期限适当 √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的,则构成迟延履行√如果合同中对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在必要的准备时间内履行的,就属适当 履行地点和方式适当 如果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2)诚信原则:商品经济关系中最基本的道德规范。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积极履行以下义务:通知义务;协助履行义务;保密义务。(3)绿色原则。在履行合同时,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2021年新增)

【例题·单选题】秦某与李某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秦某为卖方,住在甲市;李某为买方,住在乙市。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不能通过交易习惯、合同性质确定,双方也未能达成补充协议。关于该合同履行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是()。A.交易货币应在甲市,交付货物应在乙市B.交易货物应在甲市,交付货币应在乙市C.交易货币和货物均在甲市D.交易货币和货物均在乙市 ??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履行。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的,对于交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例题·多选题】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包括()。A.绿色原则B.全面履行原则C.合法性原则D.公平原则E.诚信原则 ?? 『正确答案』AB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3.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抗辩权:债务人在法定条件下对抗权利人请求权而暂时拒绝履行债务的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在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进行对等给付之前,有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示例】张三、李四签订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三卖给李四1000公斤西瓜,每公斤1元。双方未就履行顺序作出规定。现张三未向李四提供西瓜,但是向李四提出付款的请求,遭到李四的拒绝。(2)不安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有先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人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中止自己先给付义务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示例】乙向甲购买10吨货物,约定甲4月1日先交货,交货后半个月乙付清货款。3月31日甲发现乙经营情况严重恶化,并且有确凿的证据,于是甲4月1日有权拒绝交货,甲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3)先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中履行义务顺序在后的一方当事人,在履行义务顺序在先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时,拒绝先履行一方请求其履行义务的权利。属于一种延期抗辩权。【示例】甲、乙双方签订了服装加工合同,约定甲先支付定金,乙按照约定日期向甲交货,货到后甲支付全部货款。甲收到服装后发现数量不足,且未按合同约定的服装标准制作。甲有权拒绝给付货款,甲行使了先履行抗辩权。

【例题·单选题】(2020年)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于2月10日发货,由乙在接收货物后15日内结清款项。若甲公司未按照约定时间发货,即要求乙公司先支付价款,那么乙公司可以()。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B.行使先履行抗辩权C.行使不安抗辩权D.以付款义务未届期满为由拒绝付款 ??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即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或者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三)合同的终止1.合同的终止(合同的消灭):合同关系当事人双方之间权利义务于客观上不复存在。2.引起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主要包括:(多选)(1)合同履行:合同终止最正常和最主要的形式。(2)抵销: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同种类的给付义务时,将两项义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

适用抵销的条件 当事人双方必须互相有债务、债权当事人双方的给付债务应为同一种类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均已到履行期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均是可以抵销的债务 不能抵销 相互提供劳务、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法律规定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侵权行为所生的损害赔偿债务 (3)提存: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例如:债务人甲因债权人乙下落不明,遂将作为合同标的的一套名贵西服交当地公证机关提存。(4)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2021年变动)(5)混同: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系终止的事实。概括承受是混同的主要原因,常见的现象是企业的合并。

【例题·单选题】关于免除的说法,错误的是()。A.免除可导致合同关系消灭B.免除须取得债务人同意C.免除可以是部分免除也可以是全部免除D.免除是债权人放弃债权的行为 ??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终止。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行为。《民法典》第575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可见,债务的免除可以是部分免除或者是全部免除,而引起合同关系终止的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全部债务予以免除的情况,即因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全部债务而使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终止。选项B错误,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

【例题·单选题】甲向乙借了300元钱,同时甲又为乙修好了笔记本电脑,修理费恰好是300元。则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A.提存B.抵销C.混同D.免除 ??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终止。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同种类的给付义务时,将两项义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

知识点五:合同的担保和保全(一)合同的担保1.合同的担保: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措施保证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的一项法律制度。合同担保的目的:督促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2.合同担保法律特征(1)具有明确的目的性:督促合同义务人积极履行义务。(2)具有自愿性和平等性:当事人在自愿设立担保时,完全可以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担保的方式、担保的范围等。(3)具有从属性: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不能脱离主合同而独立存在,它的效力要受主合同的制约。3.合同担保的形式(多选)担保物权(抵押、质押和留置)+保证和定金(1)保证

概念 √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通过保证人与被担保的主合同的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来实现 保证人资格 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注意】国家机关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益法人)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 保证方式 一般保证 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例题·多选题】(2020年)关于保证人的说法,正确的有()。A.保证人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保证人条件B.保证人只能是自然人或者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担任保证人C.保证人须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D.保证人是承担保证责任的义务人E.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 ?? 『正确答案』ACD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保证人,选项C错误。保证人是承担保证责任的义务人,只有符合法律所规定的保证人条件的人,才可以作为保证人。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国家机关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均不得作为保证人。

(2)定金(多选)

一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合同订立时或履行前,给付对方一定数额金钱的担保方式;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定金的担保作用通过定金罚则体现: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2021年变动) 定金罚则VS违约金

交付时间不同 定金于合同履行前交付,违约金只能在有违约行为发生后交付 效力不同 定金具有证明合同成立、预先给付的效力,而违约金则没有 性质不同 定金主要起合同担保的作用,而违约金则是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 【注意】违约金与定金的罚则不能并用,二者只能择其一适用。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2021年新增)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汽车买卖合同,合同标的总价款为1000万元。关于定金的收取,甲公司提出了几个不同数额的收取方案。下列甲公司提出的定金数额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310万B.120万C.450万D.180万E.200万 ?? 『正确答案』BD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定金。我国《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由于1000×20%=200万,所以选项BDE符合规定。

【例题·多选题】关于定金的说法,正确的有()。A.定金和违约金无本质不同B.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C.定金数额由法律直接规定D.定金罚则和违约金可以并用E.定金的担保作用是通过定金罚则体现的 ?? 『正确答案』B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定金。选项A错误,定金与违约金的性质不同,定金主要起合同担保的作用,而违约金则是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选项C错误,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选项D错误,违约金与定金的罚则不能并用,二者只能择其一适用。

【例题·单选题】关于保证的说法错误的是()。A.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B.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C.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D.保证合同是一种从合同 ??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二)合同的保全1.合同的保全: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2.债权人的代位权(1)含义: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享有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2021年变动)【示例1】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经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已到期的7000元的债权,乙对其债权怠于行使。甲可以行使代位权。

(2)代位权突破了债的相对性规则,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权利,代位权成立的条件:①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②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且因此可能危及债权人的债权;③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④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非专属性权利和可以强制执行的权利。专属性权利:因人身权被侵害产生的损害赔偿、劳动收入、救济金等。【示例2】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经调查发现,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事故中对丙享有人身伤害10000元债权、财产损失5000元债权。甲可以对5000元行使代位权,而乙对丙的10000元债权属于债务人专属性权利,不能行使代位权。

(3)代位权的行使:①债权人的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②代位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③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④债权人向第三人即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3.债权人的撤销权(2021年变动)(1)含义: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而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该行为的权利。(2)撤销权行使情形:(2021变动)①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3)撤销权行使:(2021年变动)①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③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④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例题·单选题】在债务人已无力清偿债务时,下列情形中,债权人不能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是()。A.债务人用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房产B.债务人放弃了对第三方的到期债权C.债务人捡到他人的钱包后返还,并且拒绝他人给付的酬金D.债务人将其自有机器设备无偿赠送给其他同行 ??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而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该行为的权利。

【例题·单选题】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而且代位权范围以其债权为限B.债权人必须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权C.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取得债务人的同意D.代位权行使的费用必须由债权人自己承担 ??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保全。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不需要取得债务人的同意,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选项BCD错误。

【例题·单选题】甲欠乙1万元到期借款,经乙催讨后一直未还。下列情形中,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行使代位权的是()。A.甲有1万元到期存款,甲一直不去取B.甲有每月1500元的退休费,甲一直不去领取C.丙欠甲1万元到期借款,甲一直不去催讨D.甲将价值1万元的一台钢琴无偿赠与亲戚丁 ??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保全。选项A,债务人不是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不符合行使代位权的条件。选项B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不允许行使代位权。选项D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只有C选项可以行使代位权。

知识点六:合同的转让、变更和解除(一)合同的转让1.合同的转让:合同当事人依法将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的合法行为。2.合同转让的情形:(1)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的债权人全部或部分的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不具有可转让性的情形: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例如,具有人身性质的债权属于专属性的权利,基于对特定当事人的信用而发生的债权等都是不能转让的。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注意】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合同义务的转让:债务人将合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2021年变动)(3)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合同当事人一方将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概括承受该合同权利义务的行为。

意定概括转让 通过当事人之间的转让协议进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法定概括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例题·单选题】关于合同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是()。A.债权转让应取得债务人的同意才有效B.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均应取得合同相对方的同意才有效C.债务转移应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才有效D.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只要通知了合同相对方就发生效力 ??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转让。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可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是合同义务转让的有效条件之一。

【例题·单选题】甲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后来乙公司和丙公司协商一致将乙公司的部分供货义务转移给丙公司,则乙公司()。A.应通知甲公司B.无需通知任何公司C.应通知丙公司,由丙公司通知甲公司D.应当经甲公司同意 ??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转让。债务合同的转让,应当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例题·单选题】根据《民法典》,关于债权转让的说法,错误的是()。A.具有人身性质的债权不能转让B.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C.双方订立合同时约定不得转让的权利不能转让D.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经过债务人的同意 ??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不必经过债务人的同意。

(二)合同的变更1.合同的变更: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合意,对已经成立的合同的内容进行的变更。2.合同变更的法律要件:(1)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的变更的对象是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这是合同变更的前提条件。(2)合同的变更是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3)合同的变更应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进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2021年变动)

(三)合同的解除1.合同解除:在合同成立后,在具备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提前消灭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2.合同解除类型(多选)(1)协议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基于解除权的解除√解除权: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权利。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即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单方意思表示通知对方即可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而不必经对方的同意。√基于解除权解除合同的属于合同的单方解除。(3)基于解除权解除合同:(多选)①约定解除: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②法定解除:在合同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前,当事人一方根据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条件而解除合同。

(4)约定解除VS协议解除:①约定解除属于事先的约定;协议解除属于事后的约定。②当事人约定解除权的,并不一定会产生解除合同的后果;一旦解除合同的协议达成,就能够产生解除合同的后果。③约定解除的解除权人不必经对方同意即可解除合同。(5)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单选题】关于合同解除权的说法,错误的是()。A.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B.基于解除权解除合同需要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C.约定解除和协议解除的法律性质不同D.解除权的行使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解除。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即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单方意思表示通知对方即可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而不必经对方的同意。

知识点七: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1.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法律责任。2.违约责任以合同义务的存在为前提,以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为成立的条件。3.违约责任只在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产生,对于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并不发生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例题·单选题】(2020年)甲公司要运送一批大豆给乙公司,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委托汽车公司代为运输,汽车公司司机王某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货物未能按时送到乙公司,()应当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A.甲公司B.张某C.汽车公司D.王某 ??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甲公司是债务人,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例题·单选题】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电脑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合同约定:甲将电脑发货给丙。因为乙与丙也签订了一份电脑买卖合同,乙为卖方,丙为买方。现因为甲发给丙的电脑存在质量问题,引发纠纷。丙应向()追究违约责任。A.乙B.甲或乙C.甲D.甲和乙 ??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见,甲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乙对丙承担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多选)1.违约行为: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事实。违约行为是构成违约责任的首要条件。违约行为可以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1)预期违约: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的违约行为。预期违约是一种毁约行为。

明示预期违约 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向对方当事人表示将在合同履行期到来时不履行合同义务 默示预期违约 在履行期到来时,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2)实际违约: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发生的违约行为。2.主观过错:合同当事人通过其违约行为所表现出的故意和过失的心理状态。违约责任中的过错通常是通过推定的方法加以认定,即只要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债务人只有证明自己在主观上没有过错,才可以否定违约责任的构成。

(三)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多选)

继续履行 在债务人违约行为发生后,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 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1.违约金数额:不是绝对不变的,可根据损失情况增减2.违约金条款:从合同的性质,以主合同的存在为条件3.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只有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能生效 违约损害赔偿 1.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受损失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2.损害赔偿的范围:以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为限

(四)违约的免责事由(多选)1.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不可抗力:仅指客观情况,属于事件的范畴,并不包括民事主体的行为;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不符合要求的,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具有不可预见性,即合同当事人以现有的技术水平和经验无法预知,具有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性。(2)并不是所有不可抗力的发生都能构成违约的免责事由,只有不可抗力影响到合同的履行时才可以免责;只有当不可抗力发生在合同履行期内,才能构成免责事由。2.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对违约行为或者违约损害后果的发生或者扩大存在过错。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2021年变动)3.免责条款: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除其在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

【例题·单选题】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A.继续履行B.支付违约金C.赔礼道歉D.违约损害赔偿 ??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违约损害赔偿。

【例题·多选题】关于不可抗力的说法,正确的有()。A.不可抗力只要发生就构成违约的免责事由B.不可抗力包括客观情况和主观情况C.不可抗力属于事件的范畴D.不可抗力具有不可预见性E.不可抗力具有不可避免性和不可克服性 ?? 『正确答案』CD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仅指客观情况,属于事件范畴,并不包括民事主体行为。并不是所有不可抗力的发生都能构成违约的免责事由。只有当不可抗力发生在合同履行期内,才能构成免责事由。



本章考情

年份 单选题 多选题 合计 2020年 2题2分 1题2分 4分 2019年 1题1分 1题2分 3分 2018年 1题1分 1题2分 3分

本章重点:1.公司法和公司的概念、公司特征和种类。2.公司设立条件、设立登记和企业信息公示。3.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4.股东权利。5.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法定义务。6.股权发行和回购。7.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知识点一:公司和公司法的概述(一)公司的概念、特征与种类1.公司: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法人组织。2.公司的特征(1)公司具有法人人格。(2)公司是营利法人。营利法人是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3)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公司种类

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2)特殊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2)上市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例题·单选题】关于公司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A.公司是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B.股东承担有限责任C.公司具备法人人格D.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 ??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公司的特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公司法的概念公司法:调整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公司法除狭义公司法外,还包括与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相关的各类法律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至五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等。

知识点二:公司的设立(一)公司设立的条件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股东出资及公司资本 1.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2.出资形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3.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发起人 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本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其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章程 1.发起方式设立:由发起人制定并通过公司章程2.募集方式设立:由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1)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2)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他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例题·单选题】(20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人数应为()。A.50人以下B.2人以上50人以下C.2人以上200人以下D.200人以下 ??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例题·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股东可以用()作为出资入股。A.货币B.实物C.知识产权D.特许经营权E.个人劳务 ?? 『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二)公司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 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 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登记事项

公司名称 1.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的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满,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2.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3.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4.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公司住所 1.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2.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且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公司法定代表人 1.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2.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类型 1.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公司经营范围 1.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2.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分公司及子公司 1.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2.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营业执照 1.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2.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4.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5.我国自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三)企业信息公示1.企业信息: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示:注册登记、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2)其他政府部门公示: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处罚信息等。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可以通过其他系统公示上述企业信息。2.企业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3.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知识点三: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1.行使职权

决定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审议批准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作出决议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修改 修改公司章程 【注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上述事项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2.会议召集和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 (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2)定期会议:依照公司章程规定按时召开(3)临时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4)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5)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份有限公司 (1)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2)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3)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4)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3.会议表决

一般决议 特别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 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修改公司章程(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4)变更公司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例题·单选题】(20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A.董事会B.股东会C.监事会D.股东大会 ??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

【例题·单选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改权限属于公司的()。A.董事会B.监事会C.股东大会D.职工代表大会 ??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修改公司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

【例题·多选题】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议事规则,下列决议事项中,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A.变更公司形式B.解聘公司高级经理人员C.增加公司注册资本D.修改公司章程E.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董事会1.董事会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执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决定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制定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方案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2.董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 (1)成员为3人至13人(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3)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4)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股份有限公司 (1)成员为5人至19人(2)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3)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3.董事会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 (1)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2)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 (1)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3)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例题·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A.1至5B.2至10C.5至10D.3至13 ??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至13人。

【例题·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由()决定聘任或者解聘。A.监事会B.股东大会C.董事会D.职工代表大会 ??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三)监事会1.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检查 检查公司财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股东会会议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2.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 (1)成员不得少于3人(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3)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股份有限公司 (1)成员不得少于3人(2)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3.监事会会议

召开 (1)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股份有限公司: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决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例题·单选题】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说法,正确的是()。A.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一至两名监事,不设监事会B.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C.董事不可以兼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监事D.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两名监事,不设监事会,选项A错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可以兼任监事,选项C错误。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选项D错误。

(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职权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2.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国有独资公司 1.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2.股东会: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3.董事会: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4.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上市公司 设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

【例题·单选题】下列企业组织中,应当设立独立董事的是()。A.有限责任公司B.合伙企业C.上市公司D.股份有限公司 ??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 知识点四:股东权利

表决权 选举和被选举权 公司股东有权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的董事和监事,也有权在符合法定资质的条件下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或监事 知情权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 有限责任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定的分配利润条件,则对股东会作出不分配利润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权转让权 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份有限公司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股东代表诉讼权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有()。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B.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C.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D.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E.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 『正确答案』ACDE『答案解析』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选项B说法错误。

知识点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法定义务(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5年、3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犯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

忠实义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注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勤勉义务

【例题·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列公司人员中,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有()。A.董事B.高级经理C.职工D.股东E.监事 ?? 『正确答案』ABE『答案解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与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知识点六:股份发行和回购(一)股份发行1.股份:公司将资本等额划分为股份。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2.股份的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二)股份回购1.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6种情形除外(多选)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经股东大会决议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员工、转换和维护”情形,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依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员工、转换和维护”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2.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情形:(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知识点七: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一)公司的合并1.含义: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并成一个公司的行为。2.形式:吸收合并、新设合并。3.程序4.合并的债权、债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的分立1.含义:一个公司依法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的行为。2.包括: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1)派生分立:公司以其部分财产另行设立一个或数个公司,原公司继续存续。(2)新设分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设公司,原公司解散。3.分立程序4.分立的债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公司的解散1.公司解散:公司发生章程或者法定的除破产以外的解散事由而停止业务活动,进入清算程序的过程。2.解散原因:

一般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强制解散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司法解散 人民法院判决予以解散 【注意1】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注意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四)公司的清算1.公司清算:公司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后,依照一定的程序结束公司事务,收回债权、清偿债务、清理资产并且分配剩余财产,消灭公司的过程。2.清算组织(1)除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公司外,其他各种公司解散情形,均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3)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3.清算组的职权(多选):(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注意】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4.清算程序:

【例题·多选题】(2020年)下列事务中,属于公司清算组的职权范围的有()。A.清理债权、债务B.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C.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D.代表公司对外进行清算之外的经营活动E.清理公司财产 ?? 『正确答案』ABCE『答案解析』清算组的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本章考情

年份 单选题 多选题 合计 2020年 2题2分 2题4分 6分 2019年 3题3分 2题4分 7分 2018年 0题0分 3题6分 6分 本章重点:1.工业产权的概念和特征;专利权的主体和客体,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专利权的保护;商标的种类,商标权的取得,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权的保护。2.劳动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对象,劳动合同的类型,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消费者的概念和范围,消费者权利与经营者义务的法律规定,争议解决的途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4.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反垄断机构设置,垄断行为。5.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立法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法,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6.产品、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知识点一:工业产权的概念和特征(一)工业产权:人们依照法律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地域内享有的专有权。(二)工业产权的特征(多选)1.专有性:国家赋予专利权人和商标专用权人在有效期内对其专利和商标享有的独占、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第三人皆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2.地域性:一个国家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工业产权,只在该国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不发生效力,即不具有域外效力。3.时间性:工业产权保护有一定期限,法定期限届满后,工业产权的财产权利即自行终止,成为全社会的共有财富。

知识点二:专利权(一)专利权的主体:依法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发明人和设计人、发明人和设计人所属单位,外国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成为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可以为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所有,也可以为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所共有。1.发明人(设计人)、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

发明人(设计人) 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注意1】发明人或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集体或课题组【注意2】只负责组织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利用提供方便或从事辅助工作的人均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 专利申请人 可以是发明人、设计人,也可以不是发明人、设计人 专利权人 (1)专利申请人的专利申请获得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批准后成为专利权人(2)专利权人也可以是通过转让、继承获得 2.职务发明的权利主体

职务发明创造 发明人、设计人为了执行本单位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本单位 包括临时工作单位 执行本单位任务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 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3.合作发明和委托发明的权利主体: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1)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2)除上述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4.受让人:通过合同或者继承而依法取得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5.外国人:包括外国的自然人和法人,依法向中国申请专利获得批准,可以成为专利权人。6.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二)专利权的客体(多选)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发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1)产品发明:人们通过研究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的技术方案。(2)方法发明:技术构思的创造结果是另一种方法的技术方案。2.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VS发明:(1)保护范围比发明专利的要小。(2)创造性程度低于发明。(3)保护期比发明的保护期短: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3.外观设计:对产品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三)授予专利权的条件1.发明和实用新型: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2)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3)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4)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2.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3.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1)科学发现,如天文学家发现了一颗小行星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如交通规则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如外科大夫发明的手术新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5)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图案、色彩或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例题·单选题】下列智力成果中,属于专利保护对象的是()。A.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B.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C.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D.科学发现 ??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动物和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权,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四)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1.专利权人的权利(1)人身权利:发明人对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署名权等。(2)财产权利:专利权人通过对专利技术的享有而取得物质利益的权利。2.专利权人的义务(1)专利权人: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2)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3.专利权的内容

独占实施权 专利权人依法享有排他性的自己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的权利 实施许可权 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转让权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放弃权 专利权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放弃其专利权

4.专利权的限制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他人可以不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而且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强制许可和计划许可。(1)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售出后 专利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 申请前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 临时过境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家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 为科研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 为审批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 (2)强制许可强制许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一定条件下,不需要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许可具备条件的申请者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行政措施。(单选)包括:合理条件的强制许可;限制垄断的强制许可;紧急状态或公益目的的强制许可;依存专利的强制许可。(3)计划许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五)专利权的保护

保护期限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2)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终止 (1)专利权期限届满而终止(2)专利权提前终止: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或者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例题·单选题】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起计算。A.申请之日B.登记之日C.公告之日D.授予之日 ??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专利权的期限。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3.专利侵权行为: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实施专利的行为。

专利产品 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 专利方法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发明专利权人的专利方法或者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 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 假冒 假冒他人专利 4.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侵犯专利权人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知识点三:商标权(一)商标1.商标的分类(1)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在我国,要取得商标专用权,必须是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2)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3)平面商标、立体商标和声音商标。(4)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2.商标注册的概念和条件(1)注册原则:采用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自愿注册为主的制度。【注意】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2)商标注册的条件商标必须具备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禁止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①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②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③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④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①~③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①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②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③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④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⑤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⑥带有民族歧视性的⑦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⑧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

【例题·单选题】下列商品中,必须申请商标注册并被核准后才能在市场销售的是()。A.生鲜食品B.汽车制品C.卷烟D.卫生用品 ??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商标权。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

3.商标注册的申请与审核(1)商标注册的申请与审核,除遵循自愿注册原则外,商标注册申请还遵循原则:

先申请原则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 优先权原则 外国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国际展览会展出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2)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提示】一标多类“海尔”:计算机、洗衣机和空调等

【例题·单选题】(20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A.三年B.三十日C.一年D.六个月 ??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权。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例题·单选题】关于我国商标注册法律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A.商标注册采取自愿注册的原则B.未经注册的商标不可以使用C.商标设计必须具备显著特征,易于识别D.未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商标权。在我国,商标注册采用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以自愿注册为主的制度,选项A错误。未经注册的商标也可以使用,但是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选项B错误。法律规定必须使用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选项D错误。

(二)商标权的内容

专用权 商标权人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独占、排他使用的权利 转让权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许可使用权 1.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2.许可人应将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续展权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2.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3.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三)商标权的保护1.商标侵权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制裁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例题·单选题】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商标注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商标注册人需要将注册商标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时,无须另行提出注册申请B.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20年C.我国注册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D.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 ??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商标注册原则、申请注册方法、商标权的内容。选项A错误,商标注册人需要将注册商标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时,需要另行提出注册申请。选项B错误,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选项C错误,在我国,商标注册采用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以自愿注册为主的制度。

知识点四: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劳动合同法概述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劳动合同的类型根据是否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时间分为:(多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1)协商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2)法定强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多选)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③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权,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例题·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包括()。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B.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累计工作满十年C.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D.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E.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单位对劳动者依法不能享有法定解除权,续订劳动合同的 ?? 『正确答案』AC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的类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单位对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得享法定解除权,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1.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多选)2.劳动合同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内容

必要条款(不完善会导致合同不能成立)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约定 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4.试用期(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例题·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列条款中,属于劳动合同必要条款的有()。A.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B.劳动报酬条款C.社会保障条款D.试用期条款E.劳动合同期限条款 ?? 『正确答案』ABC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劳动合同必要条款。选项D是约定条款。

5.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多选)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包括: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和劳动者单方解除。

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过错·劳动者无过错·经济性裁员(1)劳动者存在过错: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劳动者无过错:劳动者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3)经济性裁员: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者无过错的合同解除条件或经济性裁员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多选)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3日。(2)即时解除: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五)劳动合同的终止:出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劳动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多选题】下列人员中,属于用人单位在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劳动者有()。A.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B.本单位的技术骨干C.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D.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劳动者E.本单位学历较高的劳动者 ?? 『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例题·多选题】用人单位依法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A.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女职工在哺乳期的C.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D.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E.劳动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失去劳动能力的 ?? 『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知识点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为了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重要主体,指为了满足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范围:(1)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2)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3)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

(二)消费者的权利(10项)

1.安全保障权 消费者权利的基本内容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 2.知悉真情权(了解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 (1)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2)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方式(3)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4)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享有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公平交易权 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和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依法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7.求教获知权(受教育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维护尊严权 在购买、使用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个人信息权 1.个人信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2.消费者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10.监督批评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例题·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列权利中,属于消费者法定权利的有()。A.安全保障权B.无条件退款C.自主选择权D.公平交易权E.个人信息权 ?? 『正确答案』ACD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享有10项基本权利: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依法结社权、求教获知权、维护尊严权、个人信息权和监督批评权。

(三)经营者的义务(14项)

1.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法或依约定履行义务;但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约定不得违法 2.接受监督的义务 3.安全保障义务 (1)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2)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4.召回义务 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5.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6.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7.出具凭证或单据的义务 8.质量担保的义务 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9.履行“三包”等责任的义务 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经营者履行退货、更换或修理等义务 10.无理由退货义务(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 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运费由消费者承担【注意】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外 11.合理使用格式条款的义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该内容无效 12.不得侵犯消费者人身权利的义务 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13.信息说明义务 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 14.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例题·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的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的责任,这是经营者的()义务。A.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B.合理使用格式条款的义务C.安全保障义务D.质量担保义务 ??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经营者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的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的规定,这是经营者的合理使用格式条款的义务。

【例题·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义务的说法,错误的是()。A.经营者对消费者承担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B.经营者承担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C.经营者对一切商品都承担7天内无理由退货义务D.经营者依法承担“三包”义务 ??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经营者的义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承担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即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1)消费者定作的;(2)鲜活易腐的;(3)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

(四)消费争议解决1.争议解决的途径(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提请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消费索赔的规则(1)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2)选择向销售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3)向服务者要求赔偿(4)企业分立、合并: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5)使用他人营业执照:消费者可以向使用者、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6)展销会、租赁柜台: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7)网络交易平台购物: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8)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

(五)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违法侵害消费者权利,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注意1】经营者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注意2】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知识点六:反垄断法律制度(一)反垄断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1.反垄断法概念:通过规范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来调整经营者相互间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

适用 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 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 不适用 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注意】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适用该法 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

(二)反垄断机构设置1.反垄断机构(1)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2)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对涉嫌垄断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2.可以采取的措施

进入被调查的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 查阅、复制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单证、协议、会计账簿、业务函电、电子数据等文件、资料 查封、扣押相关证据 查询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注意】采取上述规定的措施,应当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

(三)相关市场界定(略)(四)垄断行为:(多选)2垄断协议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2经营者集中2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1.垄断协议(1)垄断协议(卡特尔协议):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横向垄断协议)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 ①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②限制生产数量和销售数量③分割销售市场和原材料采购市场④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⑤联合抵制交易⑥其他垄断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 ①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②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③其他垄断协议

(2)垄断协议责任豁免:经营者之间的联合有助于技术进步或效率提升,整体上符合社会公共利益。①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②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③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④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⑤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⑥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⑦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1)推定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形①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②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2/3;③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3/4。【注意】②③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10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具体行为

①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没有正当理由 ②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③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④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⑤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⑥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的情形: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注意】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4.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从事下列行为:

①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②实施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的行为 ③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 ④采取与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⑤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⑥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例题·多选题】(20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列行为中,不构成垄断行为的有()。A.乙大型超市因冷藏设备故障不能继续储存,以低于市场的价格销售水果B.甲村村民为使花生在销售过程中卖得高价,实施了联合固定价格的行为C.丁酒厂在产品出厂时限定向第三人售卖的价格D.丙设备厂对其获得的专利技术实施了独占使用的行为E.为保障外贸合作中的正当利益,国内5家企业统一产品出口时的价格 ?? 『正确答案』ABD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垄断行为。降价销售水果是有正当理由的,所以选项A不构成垄断行为。根据《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所以选项D不构成垄断行为。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本法,所以选项B不构成垄断行为。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而达成的合意或一致行动,反垄断法是允许的,选项E也不构成垄断行为。

【例题·单选题】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不能采取的措施是()。A.进入被调查的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B.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C.冻结经营者的银行账户D.查封、扣押相关证据 ??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反垄断机构设置。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①进入被调查的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②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③查阅、复制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有关单证、协议、会计账簿、业务函电、电子数据等文件、资料;④查封、扣押相关证据;⑤查询经营者的银行账户。采取前述规定的措施,应当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

【例题·多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列行为中,属于垄断行为的有()。A.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B.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C.低价倾销行为D.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E.滥用行政权力排除竞争 ?? 『正确答案』ABD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垄断行为。垄断行为包括:(1)垄断协议;(2)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4)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知识点七: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广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市场竞争过程中因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多选)1.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具体包括:(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4)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3.虚假商业宣传行为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多选)

(1)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2)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万元

6.诋毁商誉行为7.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包括:(1)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2)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3)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例题·单选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是()。A.进行最高奖金为40000元的抽奖式的有奖销售B.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C.采用谎称有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D.采取暗箱操作手段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 ??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包括:(1)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2)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万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例题·单选题】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商业贿赂的是()。A.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B.在账外给中间人佣金C.在账外暗中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D.对方单位或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 ??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商业贿赂。商业贿赂即暗中给予对方交易人员或者其他对交易具有影响的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以争取交易机会的行为。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的不属于商业贿赂。

知识点八:产品质量法律制度(一)产品质量法的概念

产品质量法 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产品 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注意1】天然存在或自然生长的物品,以及非用于销售的物品,均不属于该法界定的产品范围【注意2】建设工程不适用该法规定;但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适用该法规定

【例题·单选题】(20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下列物品中,属于“产品”的是()。A.天然的物品B.自产自用的物品C.经过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的建筑材料D.建设工程 ??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产品的概念。《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对于“产品”这一概念要明确:(1)天然的物品,非用于销售的物品,不属于该法所称的产品;(2)建设工程不适用该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

(二)产品质量的监督(略)(三)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多选)

对产品质量负责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 1.有产品质量检验的合格证明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注意】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危险物品或特殊产品的包装及警示义务 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不作为的义务 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四)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多选)1.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2.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3.保证产品或包装的标识真实。4.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5.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五)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1.产品质量责任和产品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 负有产品质量义务的主体、行使质量监督职责的政府部门以及有关社会组织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的统称 产品责任 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主体因缺陷产品引发损失而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多选)(1)生产者严格责任。法定的免责情形:(多选)①未将产品投入流通;②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③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2)销售者过错责任。3.产品责任的求偿对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4.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

人身伤害 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造成残疾 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 造成受害人死亡 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受害人财产损失 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5.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1)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2)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例题·多选题】(20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具体有()。A.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B.销售者应当在进货后对产品质量负责,防止产品变质、腐烂,丧失使用性能C.销售者销售产品时保持产品的一般性能即可D.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及其他标识E.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 『正确答案』ABD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销售者在销售产品时,应保证产品标识符合《产品质量法》对产品标识的要求,符合进货时验收的状态,不得更改、覆盖、涂抹产品标识,以保证产品标识的真实性。选项C错误。

【例题·单选题】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下列费用中,不属于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的是()。A.受害人的医疗费用B.受害人治疗期间的护理费C.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D.受害人在治疗期间发生的投资收益损失 ??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例题·单选题】关于产品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A.产品的生产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归责B.产品的销售者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归责C.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D.产品责任是指产品质量不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而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 ?? 『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选项A错误,产品的生产者采取严格责任。选项B错误,产品的销售者采用过错责任。选项D错误,产品责任专指因产品存在缺陷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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