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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人的村庄里早早过掉了一辈子

 陶鹿在读书 2022-07-07 发布于上海

我从那个村庄走出时,身后跟着一场风。它一直没停。

谁也没有想到,过了二十年阅读刘亮程的散文《一个人的村庄》,依旧能感受那场风的威力无穷,仿佛在呼呼刮过的风声中听见了大地回响,听见多年前的尘事划痕旧影缭乱。刘亮程写乡村已经深入泥土缝里,从太阳升起唤醒村庄的那一刻,这块土地上的人醒来,生物与大自然的声音扑面而来,一直到夜色笼罩原野,周而复始,刘亮程用朴素温润的文字回头捡拾生命回忆中最珍贵的东西。

这个在城市里完成自己作品的作家,在《朗读者》节目中坦言:有时候觉得自己还真对不起城市,你在此生活,在此获得,你永远把日子,把挣钱的欲望留给城市,把那个每年最隆重的年,留给你的老家

城市装载了一个人的欲望,而村庄承载了一个人永恒的灵魂。

书写村庄是中国文学的传统,但有的人是乡村的旁观者,囿于外在的花团锦簇。这是中国传统文人构建的自在家园,所谓田园牧歌般的生活。有的人批判乡村伦理体系下对人性的戕害,带有鲁迅先生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悲哀意味。我们的文明根源,传承就是依靠农村。刘亮程写《一个人的村庄》用了十年光阴,当时正逢新千年,武汉大学教授贺雪峰认为原本中国农村平缓的变化曲线在2000年突然变得陡峭,农村变化“猛然间加快了速度”。如今很多返乡作品加重了对农村的误解,带有一种俯视的意味,构建起对乡村的想象更多是勾起别人的好奇心。

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里有一束隐秘的光,在静默的思考中消化了那些孤独与苦难,用人的情怀看着世间万物。文字语境中有一种哲理性的悲剧美,正是因为这种人性的张力。才让童年孤独的阴霾下涌动着的蓬勃的生气和力量。

在这本书写村庄的书里,走进沙漠边缘的一个小村庄黄沙梁,这里有逃跑的马、两条狗、两窝蚂蚁,野地上有麦子、好多树,村里有一村懒人、一顿晚饭,还有一个长梦。大地落日下,柴火守着村庄的最后时光。刘亮程的魅力就是能让读者完全沉浸在一种复杂的情绪中,仿佛我们就是这个村庄里的人。

在一个村庄活得久了,就会感到时间在你身上慢了下来,而在其他事物身上飞快地流逝着。这说明,你已经跟一个地方的时光混熟了。水土、阳光和空气都熟悉了你。

在很强的写实与象征意味文字里,逃跑的马就是奔跑的人,“人只是在借助马的速度摆脱”,“一条狗随时都准备承受一切”,这也是人的一部分。在举重若轻的故事描述中,难过的情绪一时唏嘘,所有的生灵都没有被低看或讴歌,在对周遭生物的描述中去反观人类的生存状态。很多人生中熟悉的一瞬间都在沉思的悲哀与静默中开出一朵花来。

在村庄长大,离开再回来,一个人的村庄可能会消失,但刘亮程带来的那个内心的“乡”却依旧在,这是存在心底最温暖的底色,可以回头眺望那个悲凉却治愈的地方,属于每一个人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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