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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校读记(五)

 守静齋主 2022-07-07 发布于重庆
M《张说传》“天宝十三年”;《韦见素传》“天宝十三年秋,霏雨六十余日”,“天宝十五年六月,哥舒翰兵败桃林”;《李齐物传》“天宝十四年七月,李麟以本官出为河东太守”;《鲁炅传》“天宝六年,陇右节度使哥舒翰引炅为别奏”;《权德舆传》“天宝十四年,禄山使权皋献戎俘”;《崔群传》“人皆以天宝十五年禄山自范阳起兵”;《忠义传》“天宝十五年,禄山见杲卿”;《文苑传》“崔颢,天宝十三年卒”,“元德秀天宝十三年卒”。以上关于天宝的年份都不应写为“某年”,而应记为“某载”,因为天宝三年已改年为载,此后天宝年份都应记为“某载”。

N《李暠传》“李暠,淮安王神通玄孙也”,“齐物,淮安王神通子盐州刺史锐孙也”。李齐物是李神通儿子的孙,而李暠是李神通玄孙,则李齐物是李暠族叔,而本卷标题写作“李暠族弟齐物”,把李齐物降了一辈,也是错的。本传记内又有“若水,齐物族弟”,因此李若水也是李暠族叔,标题作“暠族弟若水”也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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