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条诗 (美)威姆斯 我吃了 放在冰箱里的 梅子 它们大概是你留着早餐 吃的 它们 太可口了 有点甜 那么凉 旧友析: 诗?中国人惊掉了下巴,笑歪了嘴巴。果然是蛮夷!就算GDP稳居老大,你们在诗上也只是幼儿园大班的水平,不过会写几个句子,再把它们割开放在不同行罢了——如果这也能叫诗,岂不玷污了我们中国老祖宗十年寒窗,无数个月夜的冥思苦想以及终于于茫茫书海中拣出那个最合心的字时那无可名状的狂喜了吗? 可它的确是诗,是美国著名诗人威廉享誉的便条诗,是文学的皇后——诗歌的皇冠上一颗明珠。 于是不满了,觉得神圣的诗歌沾上了不可洗濯的污点——就这样随便散漫的诗,简直抹黑了它那些韵律平滑,字句精美,立意深邃的同类,如同不谙世事的顽童自以为是的“杰作”,让人哑然。 且慢,不妨多读几遍,竟也有琅琅的不忍停口之感——也没什么好惊讶,叫自由的美国人炼字推敲本也不太可能,还是这样清新有趣,富有生活气息的小诗比较适合他们。简单易懂,读了就忘,可又经常会在不经意间想起的意味,让生活也有了些诗意。 该是早起上班的丈夫贪嘴吃掉了爱人放在冰箱里的梅子,又挤出一点时间,也许只有一分钟,写了这小小的便条贴在冰箱门上——睡眼惺忪的女人见了,一定会这个魁梧身躯下还藏着孩童天真与顽皮的男人嘴角含笑。 请原谅。早已麻木暴躁的夫妻会为了几颗冰梅子写一首诗吗?这是多么可爱而浪漫的情景,简直让人感动。 并没有谁规定诗要高高在上,是文人骚客笔尖的游戏,是一字一句的精雕细琢。 决定诗的,并不在形式,不在语句,而在那字里行间,有没有一种诗情能使你日益麻木的心一阵悸动。 我愿在某个迷糊的清晨打开冰箱,发觉前一天冰的梅子变成了一张便条,上面有匆匆的但潦草得如此顺眼的笔迹。 这该是生活的诗。 我所向往的,诗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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