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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文字狱阴影下的《红楼梦》

 吴营洲文存 2022-07-11 发布于河北

清朝文字狱阴影下的《红楼梦》

吴营洲

朋友写了篇文章,题目是《清朝文字狱阴影下的名著》,开头一段是这样写的:

每次把清王朝酷烈的文字狱和那些光芒万丈的小说联系在一起时,我就常常涌起一点困惑。直白而言,我不知道如何把文字狱的惨烈和无孔不入与辉煌的创作成就和谐地统一起来。按理说,在文字狱遍地的年代,人们应该噤若寒蝉,同时斯文扫地,研究枯败,创作凋零才对,怎么会有《儒林外史》《红楼梦》《镜花缘》这样的佳作出现?

我对《儒林外史》《镜花缘》的写作情形,不大了解,无法置喙,而对《红楼梦》的成书过程,倒是略知一二。

诚如朋友所言,“清朝文字狱规模之大堪称中国古代文字狱之最”,“在清朝立国的二百六十八年里,发生了一百六十余起文字狱,平均一年半一次”。清王朝“平均一年半一次”文字狱这话,自然没错,但值得注意的是,自乾隆元年至乾隆十六年,一起文字狱都没有(所谓的两起则是雍正朝遗留下来的,不算)。而《红楼梦》这部书,恰恰是在乾隆七年至乾隆十七年这段时间写成的。因此我常常想,如果没有乾隆朝初期这十六年宽松的政治氛围,《红楼梦》很可能就胎死腹中了。

乾隆十六年夏天,发生了“假托孙嘉淦奏稿案”,乾隆才一改他的宽容政策,采取了比雍正更为严酷的手段,大兴文字之狱。此后的三十二年间,文字狱多达一百三十起。

其时,《红楼梦》业已基本完成。鉴于骤起的压城黑云,为了避祸,《红楼梦》的评批者脂砚斋不得不在书的前面,加上了一大段“凡例”:

书中凡写长安,在文人笔墨之间则从古之称,凡愚夫妇儿女子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着迹于方向也。盖天子之邦,亦当以中为尊,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

此书只是着意于闺中,故叙闺中之事切,略涉于外事者则简,不得谓其不均也。

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又不得谓其不备。

……开卷即云“风尘怀闺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虽一时有涉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阅者切记之。

这样的说辞,当属实情。《红楼梦》的确不是“怨世骂时”之书。曹雪芹的思想境界远远高出了“怨世骂时”。但是这样的说辞,若在“文字狱”前,肯定是苍白无力的。雍正八年,翰林院庶吉士徐骏(康熙朝刑部尚书徐干学之子,顾炎武的甥孙)在奏章里,错把“陛下”写成了“狴下”,雍正一见,立马就革了徐骏的职。随后,又在徐骏的诗集里,翻出了“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等语,雍正认为是存心诽谤,照“大不敬律”,遂对徐骏“斩立决”。和“清风不识字”相较,《红楼梦》里的“碍语”,恐怕要“反动”得多。“成则王侯败则贼”,“脏唐臭汉”(连汉唐都是脏臭的,其它朝自不待言),“那见不得人的去处”,“拼得一身刮,敢把皇帝拉下马”……任何一条都能令曹雪芹死无葬身之地。庆幸的是,乾隆并没有问罪《红楼梦》。不然的话,晚年的曹雪芹恐怕连喝粥的份儿都没了。

自乾隆大兴文字之狱起,三十二年间,他制造的冤狱占了整个清王朝此类冤狱的百分之八十。由此便可感知到当时的恐怖。朝野人人自危,士子噤若寒蝉。这在曹雪芹心理上造成的阴影,恐怕也不难想象。

那天又与朋友通电话,我说:你的文章写得极好。你结尾处写的“文字狱下的名著不仅仅是名著,而且是含着血和泪的名著”尤为精辟。可是,清朝文字狱对《红楼梦》最大的戕害,是破坏了这部书的完整,使我们无法看到八十回之后的文字。曹雪芹是写完了或基本写完了《红楼梦》的,就因为八十回之后的文字,涉及到贾府败落、被抄等大的关节,恐为朝廷不容,曹雪芹才生生地给砍掉了。所谓的“借阅迷失”,不过是掩人耳目而已。

朋友问我:这是谁的观点?

我说:我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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