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枯井中发现一无头男尸,未取出,被一农妇认领为其夫。县令继续悬赏男尸之头,次日被一农夫送上。 这个县令叫费祎,清朝进士出身, 顺治十五年(1658年)秋,费祎被调任济南府淄川县担任知县。 费县令刚刚一上任,就接到一桩命案,南山枯井中发现一具无头男尸。 不久,一个叫冯安的人来衙门告状。冯安是淄川县城郊外一个村子的村民,他控告同村村民胡成正是杀死枯井中男尸的凶手。 费县令心内有疑,问冯安是如何得知胡安为凶手的。 冯安禀告道:“是胡安自己亲口说的。”费县令很疑惑了,凶手为何会四处嚷嚷自己杀人了呢? 原来昨日胡成与冯安在一处喝酒,胡成喝得酩酊大醉,谈性大发,便吹牛道:“不要怕穷,告诉你,百把两银子很容易到手的。” 胡安是村中富户,家中有三间大瓦房。冯安本来就有些嫉妒胡安家境比他富裕,便连呼:“不信不信,吹牛吹牛!” 胡成急了,立刻嚷嚷道:“实话说吧,昨天半道上我碰到一个过路商人,见他行李沉重,我就把他杀了,推到南山枯井里,得到一百两银子。” 冯安笑得气也喘不过来,平日里胡成喝了酒也没少吹牛,他可不信他会有这种胆量。 胡成酒后兴奋,为证实所言不假,当即拿出一百两银子,说:“瞧,这就是那商人的银子。” 冯安见了银子,两眼嫉妒得直冒光,但还是似信非信。 无巧不成书。第二天,南山下的那口枯井里果真发现一具无头男尸。费县令带手下前去查看,发现这具男尸身着褴褛,身上还有深深浅浅的勒痕,很明显,应该是死前被人杀死。 消息传开,冯安大惊,怕有干系,便告上官府,将昨夜胡成所言叙述一番。 费县令听过冯安所言,心中莫名觉得有一点不对劲。但还是派衙役把胡成抓到县衙。 胡成酒醒后,对昨夜的吹牛乱语毫无记忆,对于抓到县衙,他除了害怕就是一头雾水。 当他意识到自己竟然成了一桩命案的凶手时,一个劲地喊冤,还说冯安是嫉妒他日子过得好,诬陷他。 据胡成所说,他身上的这一百两银子是他妹夫郑伦拜托他购买他村子里的田地所给,但是因为没有跟卖家谈拢价格,当日没有买成,银子仍然放在了身上,还带着去跟朋友喝了酒。 费县令命人带来了胡成的妹夫郑伦,以及土地卖家,分别询问,与胡成所言没有出入。 思考过后,费县令这才发觉不对劲在何处:男尸衣着褴褛,根本就不像是过路商人,胡成应该不是凶手,那为什么南山枯井中会这么巧合地有一句男尸呢?这里面莫非还有什么隐情? 思量片刻,费县令心中有了主意:他下令将胡成收审,并责令郑伦和土地买家不许将县衙的问话透露给任何人;他还命令不许将尸首从井里捞出,而是让死者的主家现场来认尸。 第二日,费县令张贴告示悬赏乡民寻找客商头颅。
又过了一日,一个农妇前来认领,妇人说枯井中的死者是她的丈夫何强。 农妇向费县令哭诉:丈夫何强前几日向亲戚借了几百两银子出门做生意,至今没有回家。 她听说了枯井男尸的布告,就前来认领。费县令问了妇人丈夫的特征,农妇一一说了出来。 农妇又对费县令说:“听说那凶手胡成已经抓住,希望大人能够严惩他,并且将那些银子归还。” 费县令眯了眯眼睛,心下微哂,说道:“虽说凶手已被抓获,可尸首没有头,你暂且回去,等找到死者的头,再通知你。” 说罢,费县令给了农妇3两银子,让她回去等待消息。然后,费县令又大张旗鼓地提审胡成,放胡成回去寻找头颅,还扬言若胡成找不到头颅,回来就打断他的腿。 两个衙役押着胡成各个地方到处转悠着找头颅,可是从上午到天黑也没有找到头颅。 待衙役将胡成押回后,费县令又传唤那农妇。他审问妇人:“你有几个孩子?” 妇人说没有孩子;又问他:“你丈夫还有什么亲属?”农妇回答只有一个堂叔。 费县令慨叹道:“年纪轻轻就守寡,孤苦伶仃怎么生活?现在凶手已定罪,案子已结,你是年轻妇人,找个合适的人改嫁吧。” 妇人见费县令如此说,正中下怀,满脸欢喜地连连叩头称谢,之后就走出了县衙。 费县令又大张旗鼓发动百姓去寻找头颅。 第二天就有一个叫王五的人携带一颗头颅前来报案,王五说这颗头颅是在村外的田里捡到的。 费县令一询问,这王五果然与被杀的何强和那农妇是一个村子里。费县令验证后,果真是死者的头,就当堂赏给王五二十两银子。 费县令对外宣布南山枯井无头男尸案告一段落,还命衙役传谕:“如果有人要娶何氏为妻,须经本县批准。” 没过几日,果然有人来县衙禀告想要求娶何氏,费县令传上来一看,就是那王五。 费县令又把那妇人叫到堂上问:“你知道谁是凶手吗?”何氏答:“胡成。” 费县令惊堂木一拍,厉声说:“不!是你和王五。” 两人吓坏了,竭力辩解。费县令胸有成竹地说:“没有把握,本县令是不会乱说的。不过,既然你们狡辩,那本县令就费费口舌,让你们心服口服!
费县令转头又对王五道:“下令悬赏人头,就是为了让你自投罗网,没想到你贪那赏银,又为了早点娶她,果然送上门来。” 费县令说出这五条理由,王五和农妇早就吓得面如土色。浑身如筛糠一般发抖,在事实真相面前,不得不承认了二人杀死何强的事实: 原来,妇人与王五早已经有了私情。何强家中日子过得贫苦,为人不体贴,又贪财,妻子何氏受不了这样的日子,就跟村里的光棍王五勾搭在了一起。 当被何强得知二人的事情之后,王五索性拿着两坛酒来跟何强商量,把何氏卖给他。 何强意动,卖掉妻子,拿一笔银子,还能再娶一个黄花大闺女,于是就跟王五在酒桌上狮子大开口,王五不同意,最后从争吵变成了殴打。 王五和何氏一起把何强按倒在地上,何氏又找来绳子捆绑何强,王五觉得何氏力气小,捆得不结实,又亲自动手勒了几圈。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何强身体上的勒痕有深有浅。二人堵住了何强的嘴,逼迫他答应,但是何强反而被激起了气性,咬紧了牙关就是不松口。 要说“最毒妇人心”呢,何氏知道,过了今晚,自己以后肯定没有好日子过,便唆使王五索性将何强杀了一了百了。 王五也不想花钱,便和何氏一起用力拉拽绳子勒死了何强。何强被勒死后,二人将其藏在家中,出门寻找藏尸之地,正巧就听到了胡成跟朋友喝酒吹牛时说的话。 何氏便心生一计,将将计就计,把何强扔进那南山枯井,不就可以永绝后患了吗? 于是,二人又回到家中,何氏怕别人认出何强,就到厨房里取来菜刀,砍下了何强的头颅。夜深人静,无人之时,二人抬起何强来到南山枯井,将其丢进了井里,而王五又将头颅包裹起来,带到野外掩埋。 后来何强被人发现,胡成被冯安告发抓捕,凶手王五和妇人贪心悬赏苦主和头颅的银子,以及胡成身上的那包银两,于是便出面去认领尸体。 从何氏去认领尸体,便一步步走进了费县令布置的天罗地网中,终于二人双双现出原形被捕。 此案真相大白,按照《大清律例·刑律·人命·杀死 奸夫 》规定:
在这件无头尸案中,何氏作为死者的妻子,不但是主谋,而且还唆使何强杀人,其罪行最大,被判凌迟处死。 王五虽为从犯,但是与他人之妻通J,且合谋杀死何强,判斩首示众。 这件案子中胡成虽然无辜,但是吹牛,捏造案件,给案件调查增加了困难,杖责二十以示教训。 冯安积极检举有功,但是作为朋友,不劝谏朋友自首,而是出于私心报复检举,初衷不纯,因此不奖也不罚,释放回家。 在这个案件中,冤枉的可以说是胡成了,都说“吹牛不纳税”,但是他吹了牛,却差点丢了小命,不仅坐了牢,还挨了板子,所以,做人还是得踏踏实实,炫耀、吹牛要不得。 不过,经此一事,胡成也算有一个小收获,那就是用一场牢狱之灾,认清楚了冯安这个朋友的真面目。 有的朋友表面上和你哥俩好,但是暗地里却是长着毒针的蜂,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刺你一下。 而冯安正是这样的朋友。 何强也是心思不正,家境清贫,妻子有了外心,不想着勤劳致富,反而还想着靠卖妻获横财,再娶一妻。这才跟何氏和王五撕破了脸皮。自己人品不咋地,却又高估了他人的人性,丢了性命,若非费县令智慧超群,明察秋毫,他不仅丢了性命,还会死不瞑目,让仇人王五人财两得。 何氏和王五就更不用说了,品行不端,愚蠢贪婪,又胆大心狠,若非法网恢恢,换个糊涂县令,定让这二人逍遥法外。 这个案件真正说明了“财帛动人心”啊!对此,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