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执法 不惧威胁 1971年女埠区建设公社下潘大队送来了一份要求办小鸡孵坊的报告。我邀请食品公司业务股郭长兴同志一起前往调查。经查明该村原有孵坊在1955年被洪水冲毁已经一无所有。当时国务院有文件规定:“立足当地,面向农村,就近供应,不弃农经商,不长途运输”。该村附近已有上新屋、虹霓山、柳塘、竹塘等四个孵坊,不宜再办。我提出叫他们办到游埠、永昌去,这二个区都没有孵坊。可是他们不听劝告,先斩后奏买来了铁锅、木炭、棉絮等物资准备上马。两个村干部走上层到县委、县农办,企图以上压下要求批准。有一次这两个村干部来到我办公室强行对我说:“县委书记都同意了,你批不批”?我回答:不批!如果县委书记同意,那么小鸡出运证叫书记开。“僵持很久最后说:“老程你家住哪里”?我说:“你想干啥?想行凶还是想行贿啊?“,两个人灰溜溜的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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