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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诉香港公司?

 猪上屋顶的小屋 2022-07-19 发布于四川

网上打印主体信息,不用加章转递。

情况简介

深圳公司与香港公司做生意,香港公司未付货款。

深圳公司要在深圳法院起诉香港公司追款。

香港公司的主体信息怎么获取?

境外形成的文件,一定要公证认证或加章转递吗?

情况分析

通过网站查册即可证明被告存在,无需加章转递或公证认证。

首先,可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的官网查册。

香港公司注册处的查询网站为https://www.icris./csci/。

点击无账户使用者进入下一页面。

输入查册人资料和查询目的,进入查册页面。

可使用繁体中文或英文查册。

如果要打印公司内档,需要用信用卡支付,一般大约几十至几百港币即可打印全部内档。

其次,打印公司注册证书。

香港公司的内档如下:

  1. 《法团成立表格》(Incorporation form)(NNC1),其中会列明公司的繁体中文名或英文名,公司类别,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和股东(创办成员)情况,姓名,地址等个人信息,公司秘书姓名,地址,董事姓名,地址,身份证号或护照号,以及股东和董事签名。

  2. 《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 其中会列明公司的性质,注册资本和股东情况,董事和公司秘书的职责以及公司治理机构等。

  3. 《公司注册证书》(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为深圳法院认可的主体信息。上面注有公司编号,公司名称(繁体中文或英文),成立时间等。文件右下角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处长的签字。

  4. 周年申报表(annual return),相当于内陆公司的年报,香港公司每年都需向政府申报,其中记载结算日期,股本、股东、公司秘书、董事等情况,如果没有按时提交年报,将会被香港公司注册处发布除名公告,公告发出后3个月被吊销和解散。

  5. 公司的变更信息,包括更改公司秘书及董事通知书,公司秘书及董事辞职通知书,注册办事处地址变更通知书等。

再次,《公司注册证书》无需加章转递。

《公司注册证书》即可证明被告存在,能够认定有明确被告,已经符合了起诉的条件,无需另行聘请香港律师对该《公司注册证书》进行加章转递。

同理,如果有身份证明或者合同书等,能够证明住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被告存在,即已经符合认定被告存在的条件,不应强制原告就上述证明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最后,应放宽起诉受理的条件限制。

诉讼本质为公共服务,只要有需求,应当尽量满足,而不是人为设限。如同美国法院受理的商标侵权案件,被告可以是亚马逊或阿里巴巴等跨境电商的链接,香港法院受理的被继承人死亡案件,被告可以是被继承人的财产,而非继承人。

公司也是一个拟制的法律概念,与其要求当事人花费高昂成本去做被告主体的公证认证,不如放开被告的主体限制,至于如何执行,又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法院观点

2022年7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在审查该打印的被告香港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后,已经通过立案程序,证明该会谈纪要已经落实到基层法院,未来可以不用再对被告的主体信息进行公证认证了。

法律法规

《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第五条:【“有明确被告”的认定】原告对住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被告提起诉讼,能够提供该被告存在的证明的,即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存在的证明可以是处于有效期内的被告商业登记证、身份证明、合同书等文件材料,不应强制要求原告就上述证明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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