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民用无人机属于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民用无人机属于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中的飞机制造行业(分类代码:C3741)。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标准,民用无人机属于“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2.2航空装备产业”之“2.2.1航空器装备制造业”。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2年中国民用无人机行业分析报告-产业发展格局与发展前景评估》显示,无人机系统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信部、民航局等,主要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航空学会、中国无人机产业创新联盟、无人机产业协会。
2、主要法规及产业政策
观研报告网发布的资料显示,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民用无人机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名称 | 主要内容 | 生效日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 新中国第一部全面规范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全面规范了我国的民用航空活动。是为了维护国家的领空主权和民用航空权利,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和有秩序地进行,保护民用航空活动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 1996年3月 | 《特定类无人机试运行管理规程(暂行)》 | 遵循“促进发展、先试先行、分类管理”的原则,鼓励并有序推进典型的运行环境和情景下的试点和示范运行,探索规范安全风险较高的无人机运行。 | 2019年2月 |
资料来源:观研报告网《2022年中国民用无人机行业分析报告-产业发展格局与发展前景评估》 行业主要政策 名称 | 主要内容 | 发布日期 | 《民用航空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3-2020年)》 | 将无人机列入了重大项目和计划中的“支线飞机和通用飞机产业化工程”建设内容。 | 2013年5月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支持鼓励通用航空企业增加具有应急救援能力的直升机、固定翼飞机、无人机及相关专业设备,发挥其在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等领域的作用。 | 2017年1月 | 《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 | 明确建立自主无人系统的智能技术,重点突破无人机自主控制以及汽车、船舶和轨道交通自动驾驶等智能技术,支撑无人系统应用和产业发展。 | 2017年7月 | 《关于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到2020年,民用无人机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产值达到600亿元,年均增速40%以上。到2025年,民用无人机产值达到1800亿元,年均增速25%以上。产业规模、技术水平、企业实力持续保持国际领先势头,建立健全民用无人机标准、检测认证体系及产业体系,实现民用无人机安全可控和良性健康发展。 | 2017年12月 | 《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方案》 | 服务空域内有无人机飞行活动的,飞行服务站应当建立相应的保障措施,必要时与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联系。 | 2018年9月 | 《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审定指导意见》 | 提出加快建设建成基于运行风险的无人机适航管理体系。 | 2019年1月 | 《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 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健康发展,提升管理和服务质量,建设完善管理体系,提出“在2035年之前,建立包括载人在内的无人驾驶航空交通运输系统。形成一批全球领先的航空制造、飞行监控、运营服务的无人机龙头企业”。 | 2019年5月 |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 | 推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建设,明确深入开展无人机试运行、开展监管和服务机制探索、开展无人机适航审定技术研究、开展运行技术验证、开展支撑要素试验及开展创新产业生态试验等重点任务。 | 2020年5月 | 《推动民航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方案》 | 探索军民航协同运行、有人机无人机融合运行、空地一体化运行,并取得实质性突破。 | 2020年12月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提出至2025年,人工增雨(雪)作业影响面积达到550万平方公里以上;明确探索大型无人机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新方式、新手段。 | 2020年12月 |
资料来源:观研报告网《2022年中国民用无人机行业分析报告-产业发展格局与发展前景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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