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法速递:精炼介绍当期最新发布的法规政策,并附原文链接。 案例聚焦:筛选当期最高院及各地高院代表性案例观点,聚焦司法裁判前沿问题。 实务课堂:针对工程实务中具有较大争议的前沿法律问题进行重点答疑。 他山之石:精选建设工程相关热点法律问题的典型案例、理论和实务研究成果。 本刊根据当期实际,选择刊载部分或全部栏目。 在这个信息错综交织、喷薄爆炸的时代,我们希望通过专业化整理为大家提供持续的知识服务,专注于建设工程领域,为大家提供有营养的内容。 三分钟速览 ▼ 新法速递What's New ![]() 国家发改委发文明确了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的方向路径和任务举措 ![]() 国家发改委:简化基础设施REITs新购入项目申报要求 ![]() 国家发改委与交通部联合发布《国家公路网规划》 ![]() 国家发改委: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开发建设运营 ![]() 财政部就《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再次征求意见 ![]() 财政部、住建部: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 完善价款结算 ![]() 民航局就《民航专业工程建设企业资质行业审查办法》征求意见 ![]() 北京市发布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指引(4.0版) ![]() 重庆发布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方案 ![]() 广东省: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 ![]() 广州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 案例聚焦Case Study ![]() 不可抗力的法定范围可约定变更,但可以扩大、不得缩小 「(2019)苏06民终32号」 ![]() 可将“国家税费调整引起的合同价格变动”纳入不可抗力范围 「(2009)一中民终字第7584号」 ![]() 暴雨和台风为法定免责事由,不得约定排除 「(2008)民一抗字第20号」 实务课堂Q&A Q:建设工程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之间是怎样的关系? A:标准规范的法律效力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授权,同时又受其制约。标准规范是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随着《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出台,标准规范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标准制定工作机制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标准规范在各行业领域,尤其是建设工程领域的作用会越来越大,各位从业人员务必更为重视。 Q:有的地方叫勘察合同,有的地方叫勘查合同,勘察和勘查有什么区别? A:区别在于,勘察与工程建设相关,勘查与自然资源相关。从归口管理机构上来说,工程勘察活动的管理机构是住建部,而地质勘查的管理机构是自然资源部。因此,“勘察”与“勘查”二者不可混用。 *以上摘自张晓峰《建设工程争议解决100讲》, 中国法律出版社,2021年6月第1版 他山之石Insights ![]() 梁慧星:作者在参考国内外案例和经验的基础上,总结了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十种类型:(1)危害国家公序行为;(2)危害家庭关系行为;(3)违反性道德行为;(4)射幸行为;(5)违反人权和人格尊重的行为;(6)限制经济自由的行为;(7)违反公正竞争行为;(8)违反消费者保护行为;(9)违反劳动者保护的行为;(10)暴利行为。——参见梁慧星《市场经济与公序良俗原则》,载《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生院学报》1993年第6期 ![]() 于飞:由于著书之时既有案例很少,作者依靠其他立法例中的案例将公序良俗进行类型化设计:(1)基本权利保护类型;(2)危害国家公序行为类型;(3)危害家庭关系行为类型;(4)违反性道德行为类型;(5)射幸行为类型;(6)限制经济自由的行为类型;(7)暴利行为类型;(8)违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类型。——参见于飞:《公序良俗原则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 李岩:在对481个案例的适用标准进行考量后,将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总结为五类:(1)禁止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父母之外的其他近亲属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行为;(2)请托他人办事形成的协议或不当得利;(3)以人身为交易内容或所附条件的民事协议;(4)违反性道德而为的赠与;(5)侵犯生命周期仪式的行为。——参见李岩《公序良俗原则的司法乱象与本相》,载《法学》2015年第11期 ![]() 九民纪要(法〔2019〕254号):强制性规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违反规章一般情况下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该规章的内容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在认定规章是否涉及公序良俗时,要在考察规范对象基础上,兼顾监管强度、交易安全保护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慎重考量,并在裁判文书中进行充分说理。 文件PDF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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