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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规范》(七)——通告写作规范

 学院2009 2022-07-28 发布于北京

乘月闲 2020-04-20 16:54
本文编号:DW0000600014

一、通告的写法

(一)通告的标题

1. “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例如:《XX省公安厅关于收缴非法爆炸物品的通告》、《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XX干流春季禁渔期XX制度的通告》。

2.“事由+文种”,例如:《关于敦促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关于依法查处人力三轮车无照经营和违法行驶的通告》。

3.“发文机关+文种”,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XX市交通局通告》。

在法定的15个文种中,公告、通告和命令三个文种常用“发文机关+文种”这种标题形式。

(二)通告的正文

“发文缘由”,主要写行文的目的、根据和背景。

“发布事项”,如果内容较多,也应该分段列项。

“通告尾语”,可用专用尾语,也可用要求式尾语、说明式尾语。

二、通告的写作规律

文种选用要慎重。通告文种的选用对于制发机关有特殊要求,其必须拥有对社会各有关方面事务具有相关决定权或执行权,主要指各级人民政府的各职能部门,否则,便无权使用通告文种。例如:只有税务局适用于发布与征税相关的通告、公安局适用于发布收缴非法枪支及非法爆炸物品的通告。各级人民政府的各职能部门可以发布通告,而与其有隶属关系的领导机关自然也可以发布通告,只是不及各级人民政府的各职能部门使用广泛。

发布事项单一性。通告发布的事项必须是对社会某一方面工作做出的决定或者安排,即一篇通告只允许发布一个事项。这一事项体现的是社会管理的一个方面,范围是明确的,对象是确定的。不能把社会管理几个方面的工作写入一篇通告。

发布的目的、要求明确性。通告是对社会某一方面工作或者相关人员的要求,具有鲜明的确定性。其发布的目的同样具有明确性,或是仅仅要求社会知晓,或是要求在知晓的前提下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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