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标准《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标准HG/T 20660》升版很正常呀,到2017版又怎么了? 问题就是一些常用的化学介质从2000 版时的中度危害介质提升到了高度危害或极度危害介质。
尤其是由于属于明确人类致癌物的,直接就判定为极度危害,比如硫酸根据最新的资料表明就属于明确的人类致癌物,也就是G1组的致癌物质,直接就是极度危害。 也就是说和上一个版本比起来,介质毒性危害程度分类分级更细致,同时也更严了。 这样涉及到容器的分类和容器的技术要求,不可避免的会造成成本的提高,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就曾经有一些争议。 标准发布之后,用不用新标准呢? 曾经有人在官方网站进行询问,究竟执行不执行新标准呀?官方的回复很官方:《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16版》要求,介质分类依据《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HG20660-2000》来确定。 标准有年代号,执行2000年标准是没有问题的。也就是2017版并没有真正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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