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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物业公司,建议业委会不要轻易启动

 律赣州 2022-08-02 发布于江西
没有全面掌握小区的实际情况,没有建立一定的公信,推这个事,就是自找苦吃,完全不讨好。
更换小区物业公司,牵扯的当事人众多。业主,业委会委员,小区里有影响力的业主代表,现有物业公司,有意竞聘的物业公司。都只是抽象的概念。落实到个人,那就是各种想法,各种心态的利益关联方。
没有谁,是好糊弄的!
委员不要过于迷信业委会的影响力,更不要迷信业委会主任或是委员的影响力。
业主之所以选择你,不是因为你已经为小区做了什么事情,更多的时候,是因为小区需要有业委会这个组织,才有可能改变现状。而要成立这个组织,必须选出符合规定数量的委员。而委员候选人报名人数通常有限,那就只能在这有限的人数中去选。
业委会如果想要促成物业选聘顺利推进(不论原物业做得好与不好),真正要做的,还是要沉下心来,多为小区做点实事,凝聚业主人心。要花大力气去对小区的现状进行摸排,找出小区存在的问题,并梳理出解决方案。同时,在推进物业选聘事宜前,要预估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形,并设置好应急预案。
当然,有不少小区,没有如此操作,业委会也成功换了物业。但这不是常态,是业主们不去较真而已。
结论:业委会推动物业选聘工作,要做足功课。否则,进展受阻是大概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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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赣州运营者简介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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