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柳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正式施行。为破解停车难,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一方面通过增加车位供给缓解停车矛盾,另一方面,加大对长期霸占免费公共车位行为的查处力度。 “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是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8月1日,在《条例》实施首日,城中交警大队联合城管部门来到位于城中区灵秀路独秀农贸市场周边开展车辆违停乱象整治行动。 独秀农贸市场是静兰片区一个重要市场。为了缓解市民买菜停车难,交警部门在市场附近的灵秀路道路两侧施划了86个免费的公共车位。记者在现场看到,在这些免费泊位上,有不少车辆长期“趴窝”,导致车位十分紧张。 长期“趴窝”在免费公共车位里的车辆。 “很多车辆长期占用停车位,导致一些开车过来的顾客停车十分困难。”独秀农贸市场经理庞女士说,该市场设有地下停车场,但很多驾驶人感觉买菜就几分钟的事情,为了方便都直接停在道路两边。虽然周边施划有停车泊位,但是停放的车辆多了,车位无法满足,部分驾驶人索性随意停放了。 当天,城中交警大队河东中队民警对长期“趴窝”的车辆进行整治,电话通知车主到场将车辆挪走;不整改不驶离的,则实施处罚。 按照《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违反第五项规定,在同一免费道路停车泊位上车辆持续停放时间超过48小时的,处150元罚款”,属于车行道停车泊位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属于人行道停车泊位上的,由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处罚。 整治过程中,民警还发现不少车主停车存在压线、越线、不按停车方向停放的(比如小E竖停)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这类违法行为也将被罚款150元。 小e不按方向指示竖着停放也涉嫌违规 交警部门表示,对市区道路停车秩序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模式,设立违法停车严管街,严格依法查处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交通畅通的,实施拖移车辆;对于严管街以外的其它道路,实施人性化执法,采取先行短信通知车主驶离,不整改不驶离的再实施处罚。 根据《条例》第十六条相关要求,从7月份起,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停车泊位新增设置和优化调整集中清查行动,集中清理一批妨碍车辆、行人通行及消防安全的道路停车泊位;同时新增设置一批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周边道路停车泊位,解决住宅小区居民停车困难的问题。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解决农贸市场周边的停车问题,7月以来,交警对市区农贸市场周边及500米范围(含人行道)进行全面排查,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开展停车泊位施划工作。截至8月1日,交警在市区农贸市场周边道路,路侧新增和恢复了1065个停车泊位,新增非机动车泊位线366米、恢复575米;人行道新增和恢复了15个停车泊位,新增非机动车泊位线870米、恢复49米。新增和恢复停车泊位,最大限度解决了市民群众的停车需求,有效缓解了农贸市场周边“停车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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